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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從中央到地方都加大對科研項目經費的投入,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等文件的陸續出臺,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正從政策上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切實減輕科研人員負擔。但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始終是大多數科研人員難以逾越的短板,文章分析了預算管理在科研項目全生命周期中遇到的問題,探討什么樣行之有效的預算管理能為科研人員的創新助力。文章指的科研項目全生命周期包括項目申報、立項、實施及驗收的全過程。
[關鍵詞]預算管理;經費預算;專項經費
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科技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發資〔2019〕45號)等文件的,國家各職能部門不斷探索各種減輕科研人員負擔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政策,希望通過簡化項目管理的手段,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但簡化不等于放任,項目經費的管理及使用如何能夠刪繁就簡,科學、精準的覆蓋科研項目立項、實施、績效評價、驗收全過程的預算管理就成了助力科研項目順利開展的有效手段。
1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等方面,先后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國家各部委、地方科技、財政部門也在紛紛探索更科學有效的方法,從主管單位監管、引導的角度以促使項目預算合理,有效服務、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但由于科研人員、財務人員、項目承擔單位對政策理解不到位,專業知識存在較大的偏差,使得具體實施時項目經費使用及管理方面不但得不到松綁,還增加了許多手續和要求,實施效果差強人意。在這樣的背景下,前兩年開始,科技部在批復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費時,采用了由承擔單位提出預算———專家審核經費提出核減意見———預算單位對專家擬核減部分經費提出必要性、相關性說明———專家再次確認,確定最終的經費核減金額。這是科研項目預算的一大進步,使得預算編制更具合理性,經費確定更加科學性,讓預算編制者和評審者之間有了交流的紐帶,編制者可以有機會闡述之前沒有說清楚的預算編制理由。但這一方面需要預算編制者對所承擔的科研項目研究內容和財務預算專業知識充分了解,另一方面也對評審專家的專業水平有了更大的挑戰,實施難度較大,目前還沒能在其他類型的科研項目,特別是地方的科研項目中得到推廣。為了使科研項目更順利開展,早在2011年9月,財政部和科技部就聯合了《財政部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財教〔2011〕434號),里面就明確提出了簡化專項經費的預算調整程序,隨后,各級科技管理部門也紛紛出臺了關于科研專項經費預算調整的規定。但大多數科研項目承擔單位尤其是企業,沒有通過信息化手段設立專賬及時跟進、反饋經費的使用情況,在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或難以做到及時調整經費預算,在項目臨結束前或結束后再按實際支出補充辦理預算調整的手續而使預算管理流于形式。綜上所述,由于科研人員對經費預算編制和執行理解不到位,現有的預算管理模式不能與項目實施有效結合,流于形式,不能及時提示和規避風險,違背了項目預算的初衷。總結下來,目前關于科研項目預算管理仍普遍存在以下五點問題。
(1)科研項目在立項前期,預算由缺乏財務知識的科研人員編制,或是由不了解項目的財務人員脫離項目研究內容單方面編制,造成項目預算與研究任務無相關性、預算不合理等結果,使得項目立項評審時因財務預算方面的得分過低而丟失獲得立項的機會;即使獲得立項,也會被核減項目的立項金額,同時在后期執行過程中預算與實際相差甚遠,甚至無法獲得課題驗收或者導致結余經費被收回。
(2)預算編制人員不了解項目承擔單位的資金管理制度,編制出來的預算雖經科技主管部門確認并簽訂了任務書,但與項目承擔單位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不符,造成預算無法開支。比如項目承擔單位對固定資產、材料費入賬金額規定與預算的不同,在材料費預算中本應是實驗耗損的材料卻因金額過大需列入固定資產,要按固定資產的流程進行采購及日常管理,使得材料不能如期購買而耽誤科研工作的進展。
【摘要】隨著科技創新的不斷發展,國家越發地注重科研項目的開展,并且不斷地加大衛生科技項目的投入,如何有效地管理科研經費是相關部門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本課題組經過參加科研項目專項審計,對科研經費支出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科研經費管理及應用中的問題,并結合醫院科研管理部門及財會工作實踐,提出科學合理地進行科研經費管理的意見,完善科研經費使用的流程。
【關鍵詞】醫院科研;衛生科技項目;經費管理;存在相關問題;解決對策
科技創新能力是國家力量的核心支撐,創新驅動也關系著國家命運[1]。隨著我國科技醫戰略的施行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對醫療機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投入不停地加大,公立醫院承擔的縱向課題、橫向課題項目日益增多,研究經費的來源渠道逐步多樣化,經費投入的數目亦隨之不斷增加[2]。然而因為以前的醫院財務、會計制度中沒有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使用及核算的具體規定,在對經費的管理和運用過程中呈現出很多問題,影響了部分支出、收入等會計指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也嚴重影響了科研經費的利用效率。如何有效地進行科研經費的管理、監督,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如何規范科研項目的驗收工作等是醫院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面臨的主要任務。本文將針對醫療機構科研經費管理的現狀、問題及解決方案進行探討。
1優化科研經費管理平臺的現實意義
1.1全面提高醫院的科研經費管理水平
通過對衛生項目科研經費管理的跟蹤與分析,醫院依照科研活動規律和財政預算管理要求,創新科研經費管理服務信息化平臺,規范科研項目的驗收工作,完善經費相關管理制度,強化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能,改進科研經費管理審批流程,提升經費預算與監管的效能,從而全面提高醫院的科研經費管理水平。
1.2充分發揮科研經費在醫療研究領域的創新推動作用
一、引言
“科技興則民族興,科技強則國家強。”“十二五”期間,我國每年R&D經費與當年國內生產總值(GDP)一直保持在2%以上,達到國外發達國家標準(1.5%~2.5%),這表明科學技術越來越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2014年開始,國務院、科技部及財政部陸續多部關于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的相關管理工作的重要通知,制定了一系列中央財政科研改革的新思路,并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優化了科研績效管理,提出了在科研管理過程中強化事中和事后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科研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體現科研成果的有效績效評價機制,提高科研資金的使用效益的新要求。我國的績效經費管理分別經歷了探索階段、規范階段和完善階段。目前,縱向科研經費中的間接經費(含績效經費)比例進一步加大,相應要求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和優化間接經費和績效管理辦法,妥善處理好間接經費使用和科研人員績效激勵之間的關系,并真正實現績效經費與科研人員實際貢獻掛鉤的一致性。本文將結合國家相關新政策的要求,以A大學為例,分析其績效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的提出優化完善方案。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用于指導我國高校績效管理制度的優化工作。
二、A大學績效管理制度問題研究
A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是具有研究生院的全國首批博士、碩士學位授予高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建設高校。現行績效管理制度包括《A大學理工類縱向項目間接費用實施細則》和《A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類縱向項目間接費用實施細則》(2017年3月6日),學校各層級在縱向項目間接費用上的管理架構、權責分配及其與科研新政新要求的呼應關系如表1所示。綜合分析表1,可以得出A大學績效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如下。1.A大學縱向科研經費中的間接經費分配比例較為清晰,學校向項目組發放績效支出主要依據項目的年度進展、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等關鍵環節。但是,在間接經費的使用過程中缺少了審計部門的相關職責,這與中辦發(2016)50號等國家新政中“建立和優化間接經費管理辦法”不相符。2.項目組成員的績效支出直接由項目負責人發起,而個人績效的發放依據主要是項目組成員任務分工和完成情況決定,但是發放的具體比例沒有參考標準,主要由任務負責人直接決定,缺少相應的績效考評方式或指導意見,這與中辦發(2016)50號、財科教(2016)113號、財科教(2017)6號等國家新政中“建立和優化間接經費管理辦法”不相符。
三、A大學績效管理制度優化研究
國家新政在間接經費的規定上,參考國外的先進科研經費管理經驗,對間接經費進行了重大創新,包括提高了間接經費的比例、取消了績效經費在間接經費中的比例限制等。通過前文的研究可知,在A大學的現有績效管理制度中,制定了清晰的間接經費分配比例,并明確了項目組成員績效支出由項目負責人發起,科技處、二級單位審核備案,財務處發放的管理流程。但是,缺少了審計部門職責和績效考評方式的制定兩方面內容。針對以上兩方面內容,依據委托理論、權變理論和平衡計分卡理論,提出如下績效經費管理制度優化研究方案。(一)審計部門職責考慮到研究團隊個人的績效經費已由項目負責人考評,并由二級單位和科技處審核、審批,建議賦予審計部門審批與備案的職能,并可加入到《A大學理工類縱向項目間接費用實施細則》和《A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類縱向項目間接費用實施細則》中。(二)績效考評方式績效考評主要發生在研發團隊內部,因此可以由學校統一下發績效考評指導意見,各研發團隊進行細化實施,建議指導意見如下。從工作分工方面,課題負責人負責制定研發團隊的績效考核內容及標準,并按周期組織內部績效考評,按照管理流程向學校相關部門申請績效獎勵發放。研發團隊負責提報績效考核材料,配合課題負責人開展績效考核。從考核周期方面,包括年終考核、課題中期考核和課題結題考核三個階段。從績效考核證明材料方面,包括任務年度進展報告、任務經費使用情況報告、階段性成果證明材料、文檔材料(技術文件、會議記錄等)、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從考核方式方面,績效考核方式按照平衡計分卡理論設計。平衡計分卡理論強調從財務、客戶、內部業務流程、學習與成長四個維度考查團隊的業績,結合課題研究團隊的研發特性,主要是平衡研發團隊與研發任務下達者的利益關系。因此,編制課題研究團隊績效考核評價參考標準,具體分析如下。在財務維度,科研團隊與企業管理不同,關注的主要是科研團隊對科研經費的使用,考核的分目標主要是直接經費、間接經費的支出和與經費使用相關的票據文件。因此,科研團隊爭取更多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合理的使用經費、控制經費的使用進度、并且保證資金使用的合規性是財務維度的關鍵績效指標。在客戶維度,研發團隊的客戶主要是科研項目的來源單位,縱向科研項目的來源主要是科技部,考核的分目標主要是研究成果及研究成果應當達到的技術指標。因此,科研團隊在獲取科研項目后,要按時、保質和保量的完成研發任務書承諾的科研學術成果,并保證研發的相關理論、設備及系統達到承諾的技術要求,力爭達到先進水平是客戶維度的關鍵績效指標。在內部流程維度,研發團隊通過有效的組織程序,合理組建團隊成員并制定實施方案,確保研發工作進度和研發任務質量,按時、保質的提交各類技術文檔是內部流程維度的關鍵績效指標。在學習與成長維度,只有不斷的提高團隊的個人研發能力,利用各種績效激勵措施提高整個團隊的執行能力,才能保證科研項目的研發質量、增強研發團隊的研發能力、獲取更多的科研項目,因此團隊個人能力和團隊執行能力是學習與成為維度的關鍵績效指標。
四、結論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經費投入保持著平穩較快增長,至2012年已突破萬億元大關。而高校作為科學研究的重要力量之一,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科研經費也不斷增加。但是,在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卻暴露出很多問題。教育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底,經過近兩年的集中治理,教育部實現了對75所直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檢查全覆蓋。其中,對60所高校進行了專項檢查,對15所高校進行了巡視檢查,累計抽查了716個科研項目,嚴肅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高校科研經費報銷難、浪費、貪腐等問題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熱點。
一、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現狀
一是科研經費來源復雜,管理規定缺乏統一性。高校科研經費來源渠道較多,有來自財政撥款的,來自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也有學校自籌的,還包括社會捐贈、上級單位撥付、商業動作開發等渠道。不同的經費來源,其財務管理也不相同,如財政撥款的科研經費,相關部門已經做出了明確的管理規定,又是審計部門的重點內容,所以管理比較嚴格,而上級單位撥付的經費則不作為部門預算管理,所以相對松懈。而目前,我國對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制度也不統一,可謂“政出多門”,沒有形成有效合力。比如,涉及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制度、辦法等,就有科技部出臺的《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自然科學基金委出臺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經費管理辦法》;全國社科規劃辦出臺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辦法》等。而各省(區、市)又根據各自實際,由財政廳、科技廳、教育廳等部門出臺了一些管理辦法。由于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不統一,不僅加大了經費管理的復雜性,更無法起到良好的管理效果。
二是科研經費內容與高校會計制度科目設置不一致。高校科研項目管理和科研經費管理脫節,且部分會計科目設置與科研經費內容也不一致,在具體核算科研項目時,不少高校通常僅針對課題經費總額進行管理,不能對各項費用按預算額進行分類支出控制,也就使得預算精細化控制并沒能真正落到實處。
三是科研經費運用不合理。突出表現在高校科研經費支出結構不合理,存在被轉撥、擠占現象,且浪費嚴重。通過科研項目報銷個人家庭消費用品、違紀公款吃喝玩樂、偽造名單虛報冒領科研勞務費、虛開發票套取資金、虛構合同轉移資金等現象突出。
四是監管機制不完善。一方面高校內控制度不健全,監督機制不完善,忽視科研經費使用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導致經費“重決算,輕預算”,造成了經費管理的混亂。中一方面,由于高校科研項目的管理采用的是課題組負責制,負責人擁有較大的自主權,導致了管理上的隨意性。五是科研經費的預算不夠合理。科研經費中包含了人員經費、間接費用等,而科研項目預算編制中,大多數高校采用的“統一核算”方法來核算科研經費和教學經費,一些關鍵指標沒有根據相關文件的規定進行審核,導致經費預算不準確、不合理。
二、加強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的對策
摘要:為實現“以科技強國引領現代化強國建設”目標,國家科研項目的資金投入逐年增加。目前,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暴露出了一些問題。為此,從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政策的實施現狀入手,針對目前的科研經費管理法制化和科學化程度不高以及信息化水平不高等問題現狀展開原因分析,并提出改善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水平與效率的改革建議。
關鍵詞:財政科研項目;科研項目管理;經費管理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同時也是保障國家安全的關鍵。科學技術具有世界性、時代性,是人類共同的財富。近幾年,中國出臺了系列改革政策,其中多項涉及資金管理、間接費用管理等財務管理方面。經過調研,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均對中央提出的財政科研項目改革高度重視并作出及時響應,紛紛出臺并落實了多項政策辦法。財政科研項目改革初見成效,呈現出了“放、管、服”的新氣象,科研人員的獲得感明顯提高。但與此同時也發現了少數財務管理政策在落實的過程中,因種種因素還存在切實的“痛點”和“堵點”。通過總結和分析調研中所發現的問題,針對如何進一步推動政策的落地提出了具體改革建議。
1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及落實情況
高層制度、中層制度和基層制度是目前總結出的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體系的三大類[1]。高層制度在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體系中處于主導地位,具有權威性和指導意義。中層和基層制度應依據高層制度按照國家方針政策指向調整。中層和基層制度的完善,國家的方針政策才能真正落實到位。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文件貫徹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27號),為激發科研人員創新積極性,圍繞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但在調研、督查中也發現,很多地區和單位不同程度存在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突出表現為沒有及時修訂科研管理相關制度規定,科技成果轉化、薪酬激勵、人員流動、科研經費報銷等還受到其他相關規定的約束,影響了政策落實效果。中層制度需要在符合高層制度的前提下,有地區財政科研的理解,并對基層制度有指導意義。與高層制度相比,中層制度在具體的內容上要比高層制度具體一些。在《關于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中,科技部、財政部強調要擴大承擔單位預算調劑權限,減少信息填報和材料報送。但制度落實并不到位,其中出現的主要問題是部分省市照搬了高層的制度而沒有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基層制度是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高層制度、中層制度,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內部管理制度。基層制度往往系統化程度差,適用性差。目前很多單位的基層制度都有待完善,比如勞務費管理制度、科研費用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基于各層面推行政策,當前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具有3個特點。第一,經費來源不同。分別來自高層、中層或基層的經費管理要求不同,因此造成經費在核算環節難度大。第二,周期不固定。不同科研項目對成果研發的要求不同,所需要時間周期不同。有的是幾個月,有的是幾年。第三,研發人員對經費管理缺乏經驗,使用經費不合理。這就造成經費使用后審計難度大。
2現行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2.1項目承接單位重項目申報、輕管理現象廣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