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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論文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工商行政管理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工商行政管理論文

        第1篇: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詞:工商行政管理;老年人;消費權益保障

        隨著我國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老齡消費市場也在逐年擴大,當老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自然會導致消費市場的緊縮,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老年消費者的權益已經不僅僅是消費者個人的事情,它和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息息相關。

        一、老年人消費權益保障中所存在的問題

        1.維權意識較弱

        據了解,老年人因生理原因如:老年人普遍存在身體機能退化、器官衰弱等現象,導致七成以上的老年人不能夠準確的對商品進行真偽的辨別,我國老年人消費市場中比較集中的是保健品,保健品與藥品的區別主要是根據批準文號判斷的,但是老年群體對于這些方面了解得少,使得老年人容易受不良商家欺騙,即使當老年人意識到受騙時,也很少采取維權措施,對商品拍照、與商家對質等[1]。

        2.維權渠道有限

        當老年人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老年人會選擇去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是在我國相關的法律不夠健全,沒有專門針對老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的相關法律,以及在我國市場上,因為商品的特殊性,使得企業之間出現壟斷的現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作用范圍比較有限,對待不同的問題有可能采取相同的解決辦法,同時因為消費市場的商品品種多種多樣,致使行政調節無法作用在一些個別的非生活消費品上。

        3.經營者不合法經營

        當老年人購買到問題商品時,商家不但不給予退還,有的還對老年人進行威脅和恐嚇。老年人的知識結構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無法和年輕人進行比較,使得有些商家利用這個漏洞,故意設置一些消費陷阱,讓老年人陷入進去,讓老年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進行消費者權益維護,這就會迫使一些老年人直接放棄維權。

        二、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有效措施

        1.提高老年消費者維權意識

        加強對老年人維權教育,可以通過開展一些維權活動,讓老年人參與到其中,在活動可以是維權座談會,在座談會上上大力宣傳維權渠道,這樣可以加強老年對侵權行為的認識。加強老年人維權渠道的宣傳,這樣當老年人的消費權益受到制約時,老年消費者就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讓老年人明白維權是一項合法的權益,是每個公民可以享受的權力[2]。當老年人消費權益受到侵犯時,老年消費者要善于利用相應的設備獲取證據。例如,通過拍照以及錄音的方式,進行取證,當自己在維護權益時,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證據。服務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選取一些老年人維權成功的案例在座談會上進行宣傳,讓老年樹立維權意識。

        2.拓寬維權渠道

        通過建立老年人維權的專門通道,比如在12315的服務平臺設立老年人消費維權專線。專線服務人員和通道服務人員必須是經過專門的培訓針對老年人維權方面,這樣老年人在維權過程中就可以獲得維權詳細信息以及享受細節服務。還可以建立老年消費者投訴快速處理機制,這可以保證一旦獲得老年人消費權益受到侵害信息時,機制可以迅速采取幫助老年人維權措施,讓維權更加及時,以及幫助老年人進行維權活動[3]。此外,還可以通過建立老年消費者維權投訴站,投訴站可以與老年消費者維權的相關法律援助部門相結合,投訴站的服務人員可以是志愿者,這樣就可以降低維權過程中的支出成本。志愿者可以收集和整理老年人在消費中遇到的侵權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匯報,在行政部門的幫助下,有效的解決。把收集的資料整理成冊,這樣有利于當出現類似的問題和現象時,可以采取相同解決辦法進行處理,節約維權中花費的時間。定期針對總結工作,及時發現不足,改進工作進步,更好的保護老年人的消費合法權益。在一些大型商場和農貿市場設立老年人專用消費服務通道,讓老人在購買商品時獲得優先權。解決老年人行動不便的問題,節約老年人購買的時間。協調導購人員真實具體的解釋產品的相關數據,解決老年人對部分商品不了解帶來的不便。一旦出現導購員欺騙老年人消費的現象時,要進行嚴肅處理,監督商家做好售后服務。

        3.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

        經營者的道德缺失往往會出現消費者維權行為。工商行政部門以及相關部門要通過開展商家座談會的方式來對經營者進行教育。商家和企業都是主張長期發展和盈利來經營的,如果商家不誠信經營那它將會永遠失去自己的客戶,秦池就業在勾兌白酒之前,在我國市場還是很有名,并且發展的也非常好,但是在勾兌白酒新聞一倍報道出來,它的銷售額立即下滑,并走向了倒閉的道路。這可以商家充分意識到規范經營的重要性。同時,還可以選舉一些優秀商家,評定為“老年人滿意示范店”,店鋪的錄用是要通過老年群體推選出來的,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考核和保護。這些店鋪可以為其他店鋪做樹立榜樣,使得其他店鋪自覺的向它們看起。對這些店鋪也可以適當的進行獎勵,并作宣傳,讓更多老年人來這些店鋪進行消費,這樣可以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消費合法權益。

        4.加強市場監督

        對于老年人相關的消費品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管理,但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合理,讓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更加強烈。對一些受老年人好評的品牌商品,政府部門要給予扶持和保護。嚴查侵害老年人合法消費權益的商家,當發現商家侵犯了老年人消費合法權益時,進行嚴肅處理甚至是給予停業處理。

        三、總結

        工商行政管理視角下,老年人消費合法權益粳稻有效的保障,使得社會發展更加和諧。因為老年人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集體,所以應該給予老年人足夠的保護,使得老年人感受更多的來自這個社會的關懷。

        作者:陳達端 單位:福建省泉州市老年活動中心

        參考文獻:

        [1]尋舸.我國農村居民公共消費現狀及改善對策[J].商業時代,2012,13:12-13.

        第2篇: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一、對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的認識

        工商行政管理是一門較為成熟的學科,其無論是在體系上還是在理論范疇上,都達到了可以揭示規律的程度,工商行政管理是一種管理行為,其具有一定的價值,能夠有效的實現行為與規范之間的高效統一。現階段,工商行政管理理論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獨立體系,然而其卻在不斷的升華和改進,在社會市場經濟以及社會政治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前提下,其也在進行不斷的改進,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就會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門類。工商行政管理理論中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有概念、范疇以及基本的體系等,這一理論主要是在公共行政學的基礎上所發展得來的,因此,其具備公共行政學中的一些要點。針對工商行政管理理論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可以從市場以及其自身的管理職能等方面入手,深入到市場中,對市場中的一些行為進行監管和控制,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依據市場準入原則對商品進行有效的質量檢查,實施產權保護等,在這一系列的范疇內,可以看出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的作用,針對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的解釋以及規律的揭示,可以從工商行政管理行為以及規范的統一范疇內來進行解讀。

        二、工商行政管理與市場

        要想清楚的了解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就需要對工商行政管理與市場的關系進行入手,而所謂的工商行政管理與市場的關系,也就是政府與經濟的關系,可以說,工商行政管理與市場的關系就是經濟與政府之間關系的一個具體層面。政府對經濟有著宏觀調控的職能,其對經濟進行調控和干預的時候,需要遵循相應的價值和經濟規律,采取有效的干預手段,在遵循市場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現工商行政管理的有效開展,從而對市場進行合理的監督,保障市場經濟的正常運作。只有市場在失穩的情況下,政府才有理由干預市場經濟,而造成市場失穩的主要在于公平和效率,市場自身雖然有一定的調節作用,但是卻無法有效的克服來自市場外部因素的影響和干預,市場外部的干擾只能夠通過政府來進行消除和調整,政府利用其干預手段,對市場中的競爭秩序進行合理的維護,合理分配收入,調節市場準入份額,實現對宏觀經濟的有效調控,穩定市場經濟的發展環境。政府對經濟的管理是尤其必要性的,然而,政府卻不可以過多的干預經濟,其只能夠做到適可而止。其余的經濟就需要市場自身進行調節和干預。總而言之,政府與市場之間既不是放任自流的狀況,也不是完全干預的狀況,兩者在權利上是處于一種平衡的狀態,政府以及市場對經濟都具有調節的作用。

        三、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中管理與服務的關系

        工商行政管理理論中,包含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所以對工商行政管理職能進行探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的要點。工商行政管理的職能有很多,但是其中的服務職能其是否具備,還有待進一步的討論。而針對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務職能,也是各人有各人的見解。可以說,在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中,管理和服務之間有著一種較為特殊的關系,而對兩者的關系進行梳理的時候,也需要能夠將服務加入到管理中,依據管理活動來對服務職能進行探討,從這一點上來說,服務職能無法離開管理而單獨存在,兩者之間是一種依存的關系。工商行政管理是國家在市場監管執法領域權力、法制的具體實現形式和貫徹執行者。作為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它必須積極為經濟基礎服務。上層建筑為經濟基礎服務就是要幫助和促進經濟基礎的形成、鞏固和發展,并及時調整使之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因此,不能認為強化市場監管與為經濟發展服務相悖,強化市場監管執法也就是強化為經濟服務的職能。這種從上層建筑為經濟基礎服務的視角上所談論的服務是一種宏觀層次上的服務,可稱其為“大服務”。

        第3篇: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詞】工商部門; 企業; 信用監管。

        一、與工商部門自身職能的關系。

        實施企業信用監管是提高工商管理論文" target="_blank"行政管理執法效能的重要途徑,是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基礎工作的必要手段。企業信用監管應是工商職能的重要組成內容,同時能體現出現代工商行政管理的新理念、新發展。從工作內容上看,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充實、深化,通過信用監管,利用現代化手段使依法監管更為到位。如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的合法性審查,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數據庫的建立,將提供查詢功能; 另一方面是對工商職能的提升、拓展,在依法監管的基礎上,體現以德監管,從處罰到處罰與激勵結合,從他律到他律與自律結合,從打擊到打擊與教育結合,從行政管理到行政管理與社會監督結合。

        從實施形式上看,一方面在現有職能中相對突出、強化信用的要求,顯示出信用監管的特色; 另一方面,更是與現有職能的有機融合,將信用監管滲透在對市場主體監管的全過程,并通過工商業務工作的各個環節加以施行,如信用信息的采集,就是在登記、年檢、各個專項治理、辦案等過程中同時完成的,分類監管就體現在基層工商所的日常巡查中。從戰略意義上看,一方面彰顯了服務型工商的本質要求,突出了公共服務型政府職能的再造,通過企業信用監管,促進企業信用建設乃至誠信、和諧社會建設,另一方面工商部門以信用監管為核心,著力制度創新,推進職能整合,實現全程監管,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企業監管機制,確保企業準入“優生”,存續“優育”,退出“善終”。

        二、與管理信息化的關系。

        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工作是以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同時又對工商系統自身信息化建設產生強大推動力。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是一個對企業的信用信息進行征集、存儲、加工并使用的循環反復的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實現,要以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的運用為前提,沒有信息化的基本條件,沒有強大的數據庫,沒有高智能的軟件,沒有互通互聯的信息網絡,企業信用監管的實施是難以想象的。因此,應以“金信工程”為契機,努力創造工商部門管理信息化的條件,加快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同時,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對工商系統的信息化要求高,它也成為加快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進程的催化劑。首先,它促使計算機軟件的編寫、采用,促使在各項業務中運用信息化管理,以保證企業信用信息能夠在業務流程中實現自然輸入、交換、處理、共享; 其次,它促使計算機硬件的配置,由于企業信用監管將級別管轄與屬地管理相結合,最終通過基層工商所實現監管,這要求工商系統內部上下、橫向之間必須實現信息交換,對外必須實現全方位地信息輸入,促使基層工商所、窗口受理單位都具備接收、發送信息的條件,以保證對企業的信用監管工作落實到位。工商部門企業信用監管體系的建設,要利用與信息化共同發展的過程,搭建好技術平臺。

        同時,要加大人員、財力投入,加強計算機人員培訓和專業人員的選聘,使電腦、人腦有機地結合。

        三、與法律環境的關系。

        加強企業信用監管作為工商職能的一個新探索,要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首先,必須遵循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一是行為法定原則,即企業信用監管的對象、內容、范圍和方式,要依法進行并對行為后果承擔責任; 二是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即對企業信用監管的依據、程序和形式,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是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即對違法行為依法制裁的同時,要進行警示教育,從正面引導規范,不搞不教而誅,做到攻大奸戒小過。其次,必須依法運作。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規章賦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監管職責、已在工作中運用的文件、報表等,是開展企業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依據和資料。二要創造條件規避法律問題。如信用等級評定結果的公開,最有影響的是等級好的、等級差的兩端。對等級好的,可以通過征求意見的程序,以自愿方式進行公示、提供查詢; 而對信用等級差的,因其一般都因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則采取公布其違法違規事實的方式,對其進行公示。三要注意內外有別。信用監管中的評估標準、等級、公示等,法律條件尚不充分,可作為內部監督措施實施并注意內部保密性,以避免引起法律訴訟。同時,要積極著手研究開發,為企業信用監管提供法律保障。可探索在立足內部管理后再依法、有序地向社會公開,從行政規章、法規最后到法律的立法過程。當前工作的重點,在于充分利用制定工商行政規章的空間,為企業信用監管創造條件。

        如對一些報表的設計上,按照企業信用監管的要求,增加欄目,明確內容,便于信息的處理; 對企業信用評估,可采取全系統統一指標體系、評估模型,但分地區分級統一參數的方式,以使評估既具有權威性,又能更切合各地實際; 對分類監管,可將企業的信用等級與工商系統內部已有的監管措施進行重新整合,使之配套一致。

        第4篇: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字】工商管理;財務管理;現代社會

        1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隱瞞收入

        以河北省為例,有的部門編制部門預算時少報上年結余資金和事業收入,有的部門編報部門決算時隱瞞年末結余資金;有些部門收取的行政性收費、罰沒款等非稅收入未及時足額上繳財政,有些部門超出批準的預算安排支出或自行調劑預算支出。

        1.2 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擠占挪用

        以河北省為例,工商系統被查出“小金庫”的主要是將收取的企業登記費、門面出租收入交易費等未入賬,而是用于職工福利、購車等開支;將收取綜合管理費、市場管理費、服務費、攤位費、治安費、水電費等分別存入存折;有些工商局的出納員將規費收入和經費結余以個人名義存入存折,直接在賬外列收列支。

        1.3 拖欠、截留應繳預算收入和財政專戶資金

        以河北省為例,主要表現在:截留、拖欠應繳財政預算的企業注冊登記費、商標注冊費,經濟合同簽證費收入;截留、拖欠應繳財政專戶的集貿市場管理費資金等。

        1.4 違反規定超范圍亂收費亂罰款

        以河北省為例,有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內容、范圍、及標準收費,擅自立項收費,超范圍收費,超標準收費。其中一些工商部門超范圍收費,主要是繼續執行2006年財政部、國家計委取消了汽車、鋼材交易市場管理費。據統計,2008年全國共清理掉不符合規定的收費項目68項,清理關閉銀行賬戶11578個。

        1.5 沒有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

        以河北省為例,在預算管理、收費“收支兩條線”方面主要有經費超支嚴重,沒有依法辦理經費追撥手續、一些地方沒有嚴格貫徹執行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規定、部分地方票據管理中存在較大的管理漏洞、規費代征管理普遍松懈等問題。

        2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財務管理問題產生的原因

        從總體上看,上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違紀問題的產生既有客觀原因,也有主觀原因。

        2.1 客觀原因

        2.1.1 歷史原因

        (1)業務經費不足:以河北省為例,一方面: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減費因素不斷增加,決定收入呈現停滯或下滑趨勢;另一方面:隨著市場監管任務的不斷加重,工作人員的數量不斷增加,工資因素和辦公消費指數上升,決定支出呈現遞增趨勢。在目前工商財務體制不變情況下,收入和支出矛盾較大,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經費都出現緊張局面。

        (2)經費保障能力較弱:以河北省為例,由于工商行政部門業務經費不足,經費保障還不能完全到位,部分地區仍然使用行政性收費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各項經費需要。

        2.1.2 工作性質原因

        工商管理局除管理正常經費外,還要按規定要求進行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的“收、管、用、繳”工作。這就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內部財務管理的難度,也為財務管理的違法違紀問題的出現提供了可趁之機。

        2.2 主觀原因:

        2.2.1 缺乏科學的理財思想

        以河北省為例,在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內部沒有充分認識到依法履行市場監管職能的重要性,守法意識差;沒有樹立預算觀念;沒有樹立艱苦奮斗、勤儉辦公的思想。

        2.2.2 財務管理制度、體制不完善

        以河北省為例,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財務公開制度、財務內審制度、財務檢查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政府采購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罰沒物資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在體制上沒有落實新的財務管理關系等,給違法違紀行為提供了漏洞。

        3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財務管理應采取的對策

        針對上述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以及對產生這些問題的原因分析,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財務管理。

        3.1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樹立新時期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財思想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樹立法制觀念、預算觀念,還要樹立艱苦奮斗、勤儉辦公思想和提高效益的思想。

        3.2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財務制度建設和財務體制建設

        3.2.1 加強固定資產管理

        一要設置專門管理機構。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要落實到部門,有專人負責,統一登記、管理。二是建立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論文百事通

        3.2.2 推行政府采購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則,大宗辦公用品、儀器設備、裝修裝潢等消費品集中由政府采購,提高資金支出的透明度和資金使用效益。

        3.3 建立高效嚴格的財務管理體制

        3.3.1 適應上下級關系的變化,迅速轉變觀念和行為方式

        下級機關要堅決地貫徹執行系統財務管理辦法,經常向上級局匯報財務工作的情況。上級機關要加強對下級局的財務監督管理工作。

        3.3.2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規定

        3.3.3 建立順暢快捷的上繳下撥渠道

        在系統內部,抓好票據的使用和管理,做到應收盡收,應繳盡繳。在外部,要解決好與省財政的關系,加快經費的核撥速度;加強與銀行的聯系,解決劃款的時間問題、代收代繳款的上劃問題和代收網點問題。

        3.4 我國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3.4.1 加強財務人員政治業務培訓

        財務人員要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政治素養。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3.4.2 加強財務會計知識,提高會計電算化管理水平

        財務會計人員要努力學習財務會計知識,精通業務,做到人人持證上崗。對于那些業務不精且不努力學習的人員進行淘汰。要有效的發揮全系統對工商財務軟件操作作用,不斷提高全系統財務人員電算化水平和賬務規范處理能力,提高辦事效率。

        參考文獻:

        [1] 雷月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財務管理有待強化[J].廣西會計,2001, (6):14-15.

        [2] 黃雪梅.搞好工商行政財務管理工作必須要樹立五個觀念[J].甘肅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5,(2):48-49.

        第5篇:工商行政管理論文范文

        關鍵詞: 食品安全;法律責任;企業第一責任人;行政賠償

        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作為一項特殊的產品,食品不僅具有反復性、日常性等特征,更是與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損害一旦發生甚至不可逆轉。然而從食品工業產生開始,大小規模的食品安全事件就層出不窮從未停歇。美國疾病控制中心估計食源性病原體的污染每年大約導致7600萬人生病,325000人住院,5000人死亡(Mead et al.,1999)。食源性疾病不僅影響了生產力,相當于是對人體能量的另一種賦稅(FAO/WHO,1984)。雖然食品消費是私人物品,但與之相伴的食品安全所引發的疾病卻會給醫療服務體系帶來負擔,給經濟生產率帶來損失。

        2009年2月28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以第九章“法律責任”專章共15條的篇幅對違反《食品安全法》所應承擔的行政處罰、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其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與此同時,近年來三聚氰胺、蘇丹紅、地溝油等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頻發,犯罪違法成本較低無疑是當前大量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而這一結果在一定層面上暴露出,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在法律責任的規定上存在內容滯后缺失或者操作程度低等問題。在此背景下,《食品安全法》在實施四年后即將啟動新一輪的修訂,“治亂用重典”的呼聲日益強烈。當然,“重典”顯然不僅僅意味著嚴刑峻法,動輒死刑。食品安全治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各個環節,對于食品安全責任的規定也需要系統化思維。因此,“重典”應是明確規定和有效落實各項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各項法律責任,規定不同層級和程度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在反復評價和反思的動態中發展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本文將主要運用法律責任理論和政府監管理論,分析中國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的構成,梳理現有法律責任制度,并針對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的不同類型,對《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自己的見解。

        一、強化民事責任機制:自我規制與損害賠償

        (一)食品安全:誰的責任?

        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因此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在立法之初就在立法取向上采取了強化“命令與控制型(command-and-control)”的規制方式(高秦偉,2012),甚至實施排他性的規制,前者如廢除了食品免檢制度(原法第60條),后者如該法第三章對“食品安全標準”作出了專章規定,在立法技術上突出了食品安全標準制定(standard setting)的基本制度與制定程序(陳軍,2009;高秦偉,2012)。

        在食品安全責任設計上,現行食品安全也是強調政府規制,以政府責任弱化行業組織與企業責任。政府及相應行政部門集中承擔了食品安全責任,過分依賴于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未能充分秉承“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未能有效實現政府監管與企業自我規制相結合。背后的原因顯然是與食品行業的市場失靈以及誠信缺失密不可分。在過去的幾十年間,中國社會從熟人社會迅速轉型至市場經濟,追求利益成為不少企業的唯一目標。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爆發后,公眾對于企業能夠自我約束的信心跌至谷底,以政府行為干涉市場運作、以政府規制取代企業責任的呼聲不絕于耳(國務院,2008)。但是事實上,在實踐中,政府責任模式所導致的弊端卻已經呈現。僅以三聚氰胺為例,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僅一年后的2010年,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令禁止的三聚氰胺重現奶業江湖,這對由立法剛剛確立的政府主導型的規制模式而言顯然是個沉重的打擊。這表明,在現有市場經濟環境下,將食品安全責任完全交由政府掌控的這一“全能政府”的做法已經不再適用。

        在2013年的機構改革中,中央層面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在《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指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可見,本次機構改革的一大特色就在于著力實現政府的職能轉變,落實到食品安全領域,以食品生產經營方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理念被重申,而與之相對應的就是在食品安全事件法律責任規定上重心的轉移,使民事責任作為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中的首要責任。

        (二)自我規制與損失賠償

        隨著科學技術手段在食品領域的運用,現代食品在配方、標準、制作工藝等方面都已經愈加精細和高度技術化,因此無論是多么詳盡的立法或者規范性法律文件都會給企業留下寬泛而廣泛的裁量空間,而執法更無法深入到每項產品的每一環節的所有程序中。因此,實現食品安全的必由之路就是要由市場取代監管,并進而弱化行政手段,強調企業責任。而其中關鍵就是實現企業和行業內部的自我規制。

        自我規制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其幾乎可以涉及非政府行為的所有方面(Cary Coglianese,2013)。通過法律授權或政府委托,一定的社會組織承擔起公共管理與規制的職能,規制過程的決策和執行均由二者分享,具有社會自治的制度性意義(田飛龍,2010)。在食品安全領域,自我規制就是指食品安全相關企業按照企業的內部規則,根據國家的規格、標準,或者以高于國家的規格、標準的水準獨自制定規格、標準,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控制的行為,主要包括質量管理、信息公開、責任自覺和技術革新等內容(王貴松,2009)。基于自我規制,相關食品企業除履行除法定義務外,還需要履行約定義務,即向購買方承諾其產品所應達到的標準。

        基于此理念,當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食品安全領域的行政機關未能履行監管行為,就可能被認為是違法的。而根據依法行政的制度宗旨,當行政機關怠于履行職責的不作為行為違法時,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與此同時,實踐中的事例也印證了行政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在2007年三鹿奶粉所點燃的“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后,責任企業通過破產程序從民事賠償程序中“金蟬脫殼”,受害者因此追溯無門。人們開始意識到,當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民事責任缺位或者脫逸時,以國家財政作為后盾無疑是很好的保障(朱新力,2001;杜儀方,2009)。

        (二)食品安全行政賠償責任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由行政機關承擔食品安全的補充責任,其必要性是毫無疑問的。那么問題關鍵在于,建立食品安全行政賠償制度是否具備可行性?雖然《憲法》第41條第3款“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為食品安全行政責任提供了憲法上的依據,但是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僅規定了公務員的行政問責,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法律責任卻未做任何規定。

        鑒于國庫資源的有限性,法律規定并非所有公民任何的權利受損最后都可從國庫獲得賠償;普通公民要獲得行政賠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那么,在食品安全的行政監管中,當消費者權利受損時,是否具備要求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可能性?從理論層面出發,要使得行政機關承擔食品安全的行政法律責任至少要具備以下兩項條件。

        能夠認定行政行為違法。現行《食品安全法》第6條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同時,《食品安全法》第八章中對各食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職權所進行的明確規定,也為確定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提供立法上的可能性。然而,依據行政法一般理論,上述“無固定內容的條款和普遍標準(昂格爾,1994)”的規定在賦予行政權限的同時也給予其大量的裁量空間,而依據行政裁量,行政機關有權依據個案的具體情況選擇其中它認為最為妥當的法律效果(楊建順,2004;周佑勇,2007)。按照此邏輯,行政機關完全可以裁量為由否定其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疏于監管的行為屬于、并從而逃脫行政法律責任。但是事實上,食品領域卻具有特殊性。鑒于食品安全領域中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重要性,為有效約束行政權,學界在判斷行政行為時往往會運用到行政裁量縮減論以對抗裁量(李建良,2002)。 在食品安全領域,一般認為,行政機關對其規制權限的行使雖然具有裁量權,但是如果該權限行使侵犯到了公民健康權這項標準,則行政權限就應當受到限制(下山瑛二,1978)。也即,當產生對國民的生命、身體、健康等損害結果的危險時,如果行政機關行使規制權限就能夠容易地防止該結果的發生,而不行使則無法防止時,行政機關就應當行使規制權限,否則就可判定其行為違法(王貴松,2007;胡建淼、杜儀方,2010)。

        受害者具備資格。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認定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卻并不意味著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受害者就有權對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并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的原告,須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也即,受害者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要提起行政訴訟,必須需要證明其與行政機關的行為間存在利害關系。事實上,現行《食品安全法》第1條的規定“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已經為普通公民行政機關預留了完美空間。因為根據“保護規范”理論,只要“有效的法律規定(行政的法律義務即由此而來)不僅是為了公共利益,而且――至少也――是為了公民個人的利益,就應當肯定主觀權利(哈特穆特?毛雷爾,2000)”。換言之,當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經被作為《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時,行政機關給國民供給安全食品就不僅僅是對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保障,更是應確保每一個公民生命和健康安全(下山瑛二,1978)。而當公民身體生命因食品安全而受損時,當然與行政機關的行為存在利害關系,也自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雖然遭遇重重困難,但是理論界對完善食品安全行政責任制度的探索卻從未停止。大陸法系對于食品和食品行政自身特征的細致把握,以及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立法中預留的空間,都為設立食品安全行政責任提供了可能性。

        (三)修法的動向

        今年4月18日,國務院出臺《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現行食品監管體制的弊端,“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并存,責任難以完全落實,資源分散配置難以形成合力,整體行政效能不高。”一個月后,在今年5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明確提出要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中國新聞網,2013)。鑒于我國食品行政監管現狀與現有立法基礎,在建立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契機下,筆者認為在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訂過程中應考慮將食品安全的行政法律責任寫入立法。只有建立完善可行的行政責任法律制度,才能實現“將權力關進籠子”,從而使得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落到實處。

        具體而言,在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問責條款前增加行政責任條款: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而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與此同時,雖然并不屬于行政責任的概念范疇,但是在構建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中也有必要對行政問責制度進行一定完善。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監管中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的,規定處以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等行政處分。但是,法條中關于誰來問責、依照何種程序追究等關鍵要素卻并沒有涉及,這使得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體制和機制作支撐,問責機制僅流于形式,極具風暴效應卻很難具備實施的有效性。因此也有必要在本次修法中對行政機關的監管問責制度中具體的問責主體、權限、問責客體責任層次、問責事由的標準和范圍以及問責程序制度體等進行明確規定,讓食品安全問責擺脫“運動式風暴”而走向“常態”。

        三、明確刑事責任追究制度:行刑銜接

        對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除應由行政機關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外,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還應當基于刑法規定而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食品安全刑法規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學界相關論著已較為成熟,筆者在此不著筆墨(張亞軍,2012;劉仁文,2012)。而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臺,也在很大程度上為食品安全入刑實踐提供了立法上的依據。但是顯然,對于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除刑法處罰外,更常見是同為公法領域的行政處罰。二者與私法領域的民事責任一起共同構成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責任體制。 只有把食品安全行政處罰體系和刑事制裁體系銜接起來,才能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并同時防止濫用法律。然而遺憾的是,無論是理論還是實務界,就食品安全行政處罰與刑法處罰關系的探討卻鳳毛麟角。

        現行《刑法》涉及食品安全刑法處罰的相關規定是第143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和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而《食品安全法》中,行政處罰的規定在第84至第94條。《食品安全法》僅有的刑罰處罰條款出現在第98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該說,這一風淡云清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夠實現將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從《食品安全法》引致到《刑法》的目的。但是如同任何簡潔的立法所面臨的難題一樣,過于模糊的規定方式并未明確行政處罰和刑罰處罰的邊界,這為實際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提供了難度。具體而言,《食品安全法》第84-94條規定了對生產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腐敗變質”等行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而事實上上述行為又均符合《刑法》第143條所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的行為要件,或者準確而言都是后者的具體化。那么,二者是否會交疊或者真空?

        依照刑法理論,要構成犯罪,要件之一是違法行為必須存在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已達到犯罪的程度。而相較于行政處罰而言,判斷危害性是否達到了一定程度的嚴重性,就要從“被侵害的法益”和“違法行為方式”等方面進行判斷。對此,刑法泰斗陳興良教授提出了“情節輕重、數額大小和后果大小”作為區分兩項制度的決定因素,而上述標準也成為刑法學界通說(陳興良,1992)。如果將上述標準適用于食品安全領域,我們發現相較于《食品安全法》第84-94條而言,《刑法》第143條還規定了“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以及“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等表述方式。顯然,上述條文采取的是以“后果大小”標準作為行政處罰和刑罰的臨界點。通過法解釋的方式我們可以認為:生產經營企業一旦出現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相關行政機關就可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但是并非所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都會觸犯刑律,只有當該違法行為產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時,才可采取刑罰處罰方式。然而,問題并非就此迎刃而解。對于何為“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或者說怎樣的情形才可算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對此,《刑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國務院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都沒有明確說明,它仍然有待于出臺司法解釋或者法院指導性案件加以進一步明確。

        筆者認為,雖然存在必要性,但是在《食品安全法》中對于量刑等進行具體規定顯然不現實。倒不如借助修法的東風進而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刑法》143條中“嚴重事故”、“嚴重危害”等進行量化,也許是更為便利而有效的途徑。畢竟,作為不同的規制手段,刑罰和行政處罰有其各自疆域,不宜隨意取代。面對食品安全嚴峻現狀,在“治亂用重典”理念下,更要警惕食品安全處罰走向以刑罰取代行政處罰的極端。

        四、結語

        從法律規范的邏輯上而言,法律責任的意義在于其是使得法律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關鍵。如果缺少了法律責任,那么法律事實就等同于只有行為模式而缺乏具體規范后果的道德規范,法律的操作性和有效性就無從談起(凱恩,2008)。當然,在食品安全領域,健全法律責任體系的現實意義遠不僅此。健康和生命在任何社會語境下都是第一位的,更何況在中國“民以食為天”的傳統文化下,食品安全又是涉及民生、政府公信力甚至社會穩定的關鍵問題。而通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不僅能夠為損害提供救濟,更能夠通過懲罰方式對其他社會成員實現教育和警戒的作用,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和抵御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就是要建立起可操作性的綜合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以民事責任作為首要責任,樹立企業第一責任人理念,增設自我規制和違約責任條款,同時設立食品安全保險制度,使得損害賠償更具備實際效果;在民事責任缺位時以行政賠償責任作為補充,實現依法行政與受害者權利保障相結合,同時進一步明確現有行政問責的具體制度和程序;而作為最嚴厲的刑事責任,秉承罪刑法定,通過法解釋明確相關概念從而實現刑罰責任與行政處罰相銜接。總之,只有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各自分工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為舌尖上的安全實現“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陳軍,2009:《行政法視野下的自我規制》,《云南行政學院學報》第2期。

        [2]陳興良,1992:《論行政處罰與刑罰處罰的關系》,《中國法學》第4期。

        [3]曾文慧,2007:《論企業對環境污染的自我規制》,《生態經濟》第6期。

        [4]杜儀方,2009:《從三鹿事件看我國行政不作為賠償的法律空間》,《現代法學》第3期。

        [5]高秦偉,2012:《私人主體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基于合作規制的法理》,《中外法學》第4期。

        [6]110號,2008:《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廢止食品質量免檢制度的通知》。

        [7]哈特穆特?毛雷爾,2000:《行政法學總論》,中譯本,法律出版社。

        [8]胡建淼、杜儀方,2010:《依職權行政不作為賠償的違法標準研究――基于日本判例的鉤沉》,《中國法學》第1期。

        [9]凱恩,2008:《法律與道德中的責任》,中譯本,商務印書館。

        [10]劉仁文,2012:《中國食品安全的刑法規制》,《吉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4期。

        [11]沈巋,2009:《反思食品免檢制:風險治理的視角》,《法商研究》第3期。

        [12]宋華琳,2008:《論技術標準的法律性質――從行政法規范體系角度的定位》,《行政法學研究》第3期。

        [13]隋洪明,2013:《論食品安全風險預防法律制度的構建》,《法學論壇》第3期。

        [14]田飛龍,2010:《現代行政規制的合作性問題――以食品安全規制為例》,載羅豪才主編《軟法的理論與實踐》,北京大學出版社。

        [15]王貴松,2009:《日本食品安全法研究》,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16]王貴松,2007:《行政裁量收縮論――以危險防止行政為中心》,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17]王和雄,1994:《論行政不作為之權利保障》,三民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18]王錫鋅,2007:《公眾參與和行政過程――一個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19]昂格爾,1994:《現代社會中的法律》,中譯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謝敏強,2008:《風險控制與食品安全監管策略》,《中國食品藥品監管》第11期。

        [21]楊建順,2004:《行政裁量的運作及其監督》,《法學研究》第1期。

        [22]張亞軍,2012:《風險社會下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及刑法規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23]趙鵬,2011:《風險社會的自由與安全》,載季衛東主編《交大法學》第二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24]周佑勇,2007:《行政裁量的治理》,《法學研究》第2期。

        [25]朱新力,2001:《行政不作為之國家賠償責任》,《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第2期。

        [26]朱沅沅,2011:《食品安全監管的刑法規制》,《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第6期。

        [27]左峻德,2001:《推動我國消費商品第三者責任保險機制之可行性研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辦“推動我國消費商品第三責任保險機制之研究”產官學研座談會,臺北。

        [28]新浪網:《國務院:建立最嚴格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http://.cn/ c/2013-05-06/185527040923.shtml。

        [29]第五屆中國食品安全論壇,鳳凰網:http:///mainland/ detail_2013_06/18/26500969_0.shtml。

        [30]下山瑛二:「食品品公害と國の任,『法律第50第5號。

        [31]FAO/WHO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1984,“The Role of Food Safety in Health and Development”,Report of the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Safety,Technical Report Series 705.Geneva:WHO.

        [32]Kinsey,J.D.,2001,“The New Food Economy:Consumers,Farms,Pharms,and Science”.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83/5,pp.1113-1130.

        [33]Mead,P.S.,L.Slutsker,V.Dietz,L.F.McCaig,J.S.Bresee,C.Shapiro, P.M.Griffin, and R.V.Tauxe,1999,“Food-Related Illness and Death in the United States”.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No.5,pp.6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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