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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為國民經濟中堅力量和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基礎,中小企業對增收惠民、維護社會安定和推動創新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會計信息是企業決策的來源和支撐,諸多中小企業為彌補自身財會力量的不足而將財務工作進行外包,但由于法律法規不完善、記賬行業混亂及企業監督管理效能低等問題,使得中小企業會計信息失真事件頻發。為此,本文以財務外包會計信息質量影響因素及失真主要領域為突破口,借助實際案例深入剖析中小企業財務外包會計信息失真的表現和成因,并以此為依據提出應對策略。
關鍵詞:中小企業財務外包會計信息
一、引言
在社會分工日益細化的環境下,中小企業出于降低財務管理成本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考慮而進行財務外包逐漸發展為常態。該方式對于中小企業規范自身財務管理和集中優勢專攻核心業務發揮著積極作用。但是,現階段記賬行業缺乏規范,各財務外包的公司良莠不齊,惡意低價競爭現象頗為嚴重。部分中小企業僅將財務管理作為應對稅務機構等國家部門的工具,重價格輕質量的選擇方式較為通行,使財務外包會計信息失真情況屢禁不止,對中小企業健康長遠發展帶來潛在風險。經調查,內部監督不完善、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低和經營者追逐利益是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主要成因[1]。在此情況下,研究中小企業財務外包會計信息失真表現及應對對于規范市場秩序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二、中小企業財務外包會計信息質量現狀分析
(一)中小企業財務外包會計信息質量影響因素
財務外包涉及到公司財務工作流程設計、財務人員發展及利益和職能劃分的調整,是企業財務管理的一種變革[2]。作為財務外包的兩大主體,承包商與發包公司的情況均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影響因素。發包公司將財務外包后,自身對會計信息的掌控大幅下降,可有效避免財務造假及營私舞弊的情況。在此情況下,發包公司的會計信息控制主要體現在自身地位和選擇承包商兩個方面。除此之外,原始會計信息存在較多商業機密,若承包商與發包公司之間缺乏信賴,則發包公司會出現一定的瞞報和謊報信息的情況,對會計信息可靠性造成負面影響。財務外包的流程與會計信息的得出存在直接關聯,也是影響其質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是會計信息的采集方式。中小企業的信息化管理體系尚不完善,需要承包商進行相應的人員培訓和指導以輔助會計信息的錄入與采集,一定程度上會提高會計信息可比性和可理解性,信息的統一傳送和核對也能遏制內部人員進行財務舞弊。但會增加信息傳遞和反饋的流程造成時間延誤,影響會計信息及時性。二是合同與協議。明確責任與義務、業務處理方式和流程,保障雙方利益是合同簽訂的主要作用。但信息本身的不可知性、缺乏評判標準和依據、外包效果的不確定性是合同無法解決的問題。而服務級別協議則可在前期詳細規定財務外包情況及問題解決方式,也能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其合理性與恰當性也是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因素。同時,國家未制定統一收費標準,財務外包也缺乏激勵和績效評價,雙方會為自身利益考慮而壓低價格,進而造成會計信息質量的降低。三是財務外包流程。承包商標準化和流程化的會計處理方式雖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會計信息更透明和規范,但是,也會忽視行業特色及公司特質,對信息相關性和重要性不利。四是宏觀環境。財務外包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政部門監管力度也會影響會計信息質量。
摘要:2017年7月,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準則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準則的施行使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進一步趨同,是符合當今經濟發展趨勢,順應企業國際化發展方向的。新收入準則下,收入確認的過程變得復雜了許多,也改變了人們原本對收入確認的固有觀點。對新準則下控制權轉移時點的判斷以及合同中各項義務的識別和分攤,每一步都要求財務工作人員對新準則有精確的理解和把握。為了應對該變化,財務人員必須要學習準則,了解實際業務,研究制定出符合準則要求,適合本企業業務進行的新的工作方式和流程。文章通過對新收入準則下商品銷售過程中,運輸服務部分賬務處理的變化分析,找到會計實務中的難點,針對難點提出解決方案和建議,以期為企業運輸服務的賬務處理提供有益思路。
關鍵詞:新收入準則;企業運輸費用;賬務處理
一、前言
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已全面施行新收入準則。新收入準則最大的變化在于不再是單純的以風險報酬轉移為標準,而是改為以控制權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或時段的判斷標準。在實務中,確認收入的過程也變得復雜化,要求財務人員不能再是簡單的按照銷售部門提供的數據入賬和開發票,而是需要通過確認合同內容,了解合同約定的義務、價值分攤及合同履約進度等來判斷收入確認的金額等。這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收入確認五步法,即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確定交易價格、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單項履約義務、履行每一單項履約義務時確認收入。目前無論是國內銷售,還是出口銷售,在銷售合同中都普遍包含了商品的運輸約定,包郵到家、客戶自提、出口銷售采用何種價格條款等等。這些約定的復雜性,對是否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及價值如何分攤的判定,都給財務人員造成了很大困擾。以家電行業為例,大型電器的出口運費率能高達10%以上,運輸服務相關的賬務處理方式對于財務報表的影響是重大的。因此,對企業運輸費用的賬務處理研究就顯得非常重要。本文對新收入準則下企業運輸費用的賬務處理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新收入準則下企業運輸費用的賬務處理的建議,為實務操作提供思路。
二、新準則關于運輸服務的賬務處理規定
在2018年12月11日,財政部會計司發布了關于運輸服務的賬務處理指南,指南中列舉了甲公司在不同的條款下銷售產品并承擔運輸費用的兩個案例,這兩個案例的關鍵區別就在于甲公司承擔的運費是發生在產品的控制權轉移之前還是之后。通過該指南詳解不難看出,根據新準則的思想,首先要判斷運輸服務與商品銷售是否分別構成履約義務,如果運輸服務是發生在商品控制權轉移之后,則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否則不構成。如果判斷后認為運輸服務構成了單項履約義務,且公司為主要責任人,那么公司就要在完成運輸服務約定的義務后確認此部分為其他業務收入,對應的運輸成本結轉為其他業務支出。如果運輸義務尚未履行完畢但已經收取了客戶的全部價款,則需要拆分出此部分的金額確認為合同負債,列示為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目,同時已支付的運費成本,則需要確認為合同履約成本,列示為資產負債表的資產項目。而在原準則下,我們并不需要區分出全部價款中的貨值部分和運輸服務部分,全部依據產品風險和報酬轉移的時點確認收入即可。同時,我們在確認運輸成本時,只需要判斷其發生的環節就可以確定賬務處理的科目。比如工廠生產的產品完工并判定合格后,需要從廠房轉運至成品倉庫存放以待銷售,這期間發生的運輸費及倉儲費就屬于銷售環節之前的生產環節相關的成本,應該確認為生產成本。再比如,如果公司已經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開始履行義務,從倉庫發出商品開始運輸,那么這期間發生的費用就屬于銷售環節,應計入銷售費用。
三、新收入準則下企業運輸費用核算中的問題
一、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發展特點
(一)數據集中處理。會計核算數據集中處理,是指依托統一的業務處理平臺,由數據處理中心集中進行賬務處理的模式。其做法是建設全國數據集中核算系統,依托網絡通信、影像傳輸等技術,將所有賬戶集中擺放于總行業務處理中心,業務處理中心按既定的標準和流程處理賬務,通過一系列交易、計算過程,將賬務直接記載于目的賬戶,賬務數據全面存儲于會計檔案數據庫。人民銀行營業、國庫、貨幣金銀等部門按各自核算業務條線,把分散于全國300多個分支機構核算部門的數據集中起來,突破人民銀行會計核算數據地域限制,形成核算業務縱向全國集中,改變了長期以來數據層層上報,報表層層匯總的格局,核算數據可實時查詢,日終可下載會計報表,為實現數據發掘、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礎。會計核算數據集中處理,是人民銀行會計核算模式深層次的變革,既定的組織架構、業務流程和風險控制隨之發生重大轉變。
(二)流程科學高效。通過核算業務流程再造,減少核算層次,縮短管理路徑,做到業務管理扁平化,勞動組合優化靈活,業務處理簡便快捷,實現人民銀行會計核算業務的規模經濟效應。一是業務受理與業務處理分離。盡可能簡化前臺柜面業務受理操作,將邏輯復雜、環節繁多及高風險業務處理剝離至總行業務處理中心。如依托ACS的營業會計核算,前臺網點最低只需配置2人,負責完成柜面業務審核和影像掃描,業務處理中心負責全國2000多個網點的后臺處理,根據前臺上傳的影像信息完成要素錄入并進行賬務處理。二是減少核算層級。形成總行—分支機構兩級核算模式,總行業務處理中心以直接參與者身份與支付系統一點連接,集中處理支付往來業務并統一進行資金清算,各分支機構核算主體以間接參與者身份通過業務處理中心辦理系統外資金往來業務,核算主體間資金劃轉通過系統內業務轉賬即可完成,核算資金清算和匯劃效率顯著提高。如依托TCBS國庫會計核算,通過減少核算層級,可改變傳統模式下預算收入批量處理、層層報解、逐級上劃的做法,實現財政收入直達入庫。
(三)風險過程控制。風險管理與業務處理同步,會計核算監督貫穿會計核算的全過程,實現事前審批、事中控制和事后監督各個環節與核算流程緊密結合。一是前移監督關口。如ACS的監督功能,分析核算業務不同特點及風險等級,事先設置各種業務參數,對核算主體及不同層次操作員設置與之相適應的業務權限和管理要求,對特定類型的差錯提供事前預警機制,一旦出現錯誤,系統將自動發出預警信號,從源頭上對風險實施剛性控制。二是加強事中監控。在核算業務處理過程中,將風險管理規則嵌入,對重要環節、重點業務和特殊時點等實時監督。如ACS,對超過一定金額的匯劃業務,系統參數、賬務參數調整等實行與賬務處理同步的實時監督;如TCBS,對支出、退庫等資金匯劃業務,在操作員錄入、復核外增加了第三人重要要素審核操作。三是完善事后監督。與ACS同步開發的事后監督子系統,在功能設計上,實施分類監督和重點監督,對重點科目、重要事項逐筆事后監督,對資金風險較小的一般業務按比例隨機抽取監督,做到重點突出、點面結合。同時,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識別,及時向管理部門發出預警信號,為管理部門評估核算風險,分析風險成因,進一步提高風險決策能力提供有益參考。
(四)信息資源共享。會計核算蘊藏著豐富的會計數據和核算基礎信息,通過采集、加工、分析、存儲信息資源,可為制定貨幣政策、加強會計管理、強化國庫監管等提供依據。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強大的網絡系統,實現核算業務處理高度自動化,信息資源高度共享。一是人民銀行內部信息共享。運用先進的分析工具,對海量的核算數據進行分析、提煉,將業務信息升級為管理信息,從根本上改變人民銀行會計核算數據信息獲取滯后和信息不對稱等問題。通過終端設置和權限控制,服務各級貨幣政策部門更好地運用貨幣政策調控工具、了解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等要求,滿足業務管理部門業務審批、監督、非現場檢查、電子檔案查閱等需求,提高人民銀行履職效率和水平。二是為商業銀行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務。如ACS,利用集中的數據資源優勢,可支持商業銀行多種清算模式、集中對賬需求和全面的流動性查詢和管理要求,同時,還可支持商業銀行自由選擇報表,通過柜面報送或電子在線報送等方式,有效提高信息資源使用效率。如TCBS,通過財政、稅務、國庫和商業銀行等部門的聯網,實現預算資金收支電子化和數據信息部門間共享,進而方便納稅人多途徑繳納稅款,提高人民銀行經理國庫水平。
二、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發展的現實思考
(一)促進會計核算由橫向分散向橫縱集中邁進。當前人民銀行的會計核算模式為縱向集中與橫向分散相結合,營業、國庫和貨幣金銀等會計核算縱向全國數據集中,橫向核算卻相互獨立、互不關聯,存在核算管理效率低、操作人員兼崗難度大和系統間信息整合不便等問題。打破營業、國庫和貨幣金銀等會計核算條線屏障,促進會計核算橫縱集中是必然趨勢。一是建設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綜合業務系統。ACS在實現人民銀行營業會計核算數據全國集中的基礎上,為人民銀行其他相關核算業務系統的接入提供支持,通過逐步完成與TCBS、貨幣金銀管理信息系統等連接,最終形成以中央銀行會計核算為核心,國庫、貨幣金銀等會計核算為重要組成部分的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綜合業務系統。二是實現會計核算數據集中。依托會計核算綜合業務系統,營業、國庫和貨幣金銀等部門會計核算數據可全面集中和匯總,并對數據進行標準化處理,通過匯總、統計、分析等手段,進一步發掘數據價值,滿足各相關部門對核算數據信息多維度、多層次的查詢和使用需求,為人民銀行實施貨幣政策,防范支付清算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基礎信息支持。
摘要: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監管制度的完善,激烈的市場競爭、增長的成本壓力與嚴格的政府監管日益凸顯。在這樣的背景下,企業探索出了財務共享服務的新型財務管理體系。隨著互聯網、云技術的發展,財務共享服務進一步進化為財務云共享中心服務,在時間與空間維度上進一步提高了財務共享服務的可能性。本文通過研究財務云共享中心的運行模式并分析其運行成效,總結了財務云共享中心服務模式的優勢與不足,并從多方面對其未來的發展提出了優化建議。
關鍵詞:財務信息化;財務共享;內部控制;云技術
引言
在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商業環境監管日漸完善的經濟發展背景下,我國企業對會計業務的質量與效率的要求持續提升。如今的企業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與嚴格的政府監管,財務管理體系需要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不斷提高其服務質量以滿足企業的需求。而互聯網、云技術的發展,催生了財務云共享中心這一種新形態的財務管理體系,滿足企業提出的更高要求。本文通過探索財務云共享中心服務模式在集團企業與代理記賬行業的應用,分析這種新模式的優勢與不足,并針對其未來的發展提供了一些參考建議。
一、財務云共享中心服務模式闡述
(一)財務共享中心服務模式的溯源與發展
財務共享中心這一服務模式,在國內首次出現在大型上市集團公司中,這些大型上市公司往往由一定數量的子公司組成集團體系。這些子公司的業務各自都具備一定的規模,較大的業務體量產生了復雜的財務核算需求。因此,集團公司下的各子公司都各自配備了完善的財務部門。隨著集團整體發展,隸屬于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各自為戰的運行模式逐漸無法滿足集團層面降本增效的需求。這種傳統的財務模式往往存在以下問題:第一,各子公司的財務部門賬務處理的習慣與規范存在差異;第二,子公司間往來交易處理溝通不及時產生入賬時間差異;第三,集團層面合并報表時收集子公司財務信息流程煩瑣、成本高;第四,重復性簡單業務沒有最大化利用財務部門效能等。在這樣的背景下,財務共享中心模式應運而生,并憑借其便捷、高效、低風險、低成本的優勢,漸漸取代了傳統的子(分)公司財務部門體系。如今國內的大型公司,絕大多數采用的是基于財務共享中心的財務管理模式。
1引言
面向傳統財務外包服務行業痛點,研發中小企業智能財務云服務機器人。通過精心設計的微服務架構,為客戶提供定制化會計云平臺、自由工作流管理、輕量級會計智能服務;打造集各種衍生服務于一身的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形成一條完整的生態鏈,逐漸打造一個“互聯網+中小企業服務平臺”。
2研究內容
研究基于SAAS的集成框架,采用微服務和模塊化設計,實現會計平臺各個功能模塊低耦合高內聚,可定制化組裝。設計兼顧宏觀和精細化管理需求的工作流引擎,以及配套的人員架構設計和權限管理。利用Drool技術,設計人工智能專家系統,研究知識庫結構和解析器規則,實現智能判斷,并將人工智能判斷功能植入相應的系統模塊中。
2.1基于SAAS的集成框架設計
以當前主流技術:Spring、Hibernate等技術實現集成框架設計,達到透明化的遠程方法調用、軟負載均衡及容錯機制、服務接口監控與治理的效果。
2.2框架設計實現的關鍵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