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基層社會治理現狀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1.增進村民溝通
群眾文化活動能夠有效地拉近基層群眾之間的距離,為其創新良好的溝通環境和渠道,從而促進人與人之間建立一種和諧、互信、互惠的社會關系網,進而有效地減少和化解基層社會的糾紛及沖突,增強基層群眾和社會的自治能力。近年來,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看電視、上網等私人文化生活逐漸占據主導,而傳統的公共群眾文化活動卻逐漸減少,活動的頻率、參與度低,形式和內容匱乏,導致群眾相互之間的溝通交流越來越少,傳統的鄰里關系變得疏遠和淡薄,不利于長遠的基層社會管理發展。因此,大力發展基層公共文化事業,豐富和創新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是擺在當前基層社會管理面前的必答題。
2.提高基層組織化程度
隨著城鎮化建設和新農村建設的開展,基層社會更加多元化,傳統的集體經營方式逐漸減少,農村的組織化程度降低,從而使基層社會管理的難度加大,相應的治理成本增加。我國當前的基層社會管理主要依靠基層政府,而基層政在社會事務的處理中又很難做到面面俱到,難免會出現許多的空白領域和薄弱點。加強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建設,能夠在基層逐漸形成依托文化活動的社會組織、微觀組織,這些組織會建立各自的規范來約束成員行為,成員間通過文藝切磋、思想交流等,能夠形成互助互愛、互信互惠的社會關系,同時也有利于群眾加強自身管理、提高自治能力,進而提高基層組織化程度。此外,群眾也可以通過這些社團組織來向上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政府也可以通過這些組織來宣傳基層政策,提高基層社會事務的參與度。
3.促進基層文明建設
正所謂“一方水土養一方人”,鄉村群眾的為人處世、行為舉止長期以來都受到他們生活環境的文化熏陶。就基層文明建設而言,鄉村文化建設是其重要的著力點,也是當前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處在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外來觀念的影響、市場經濟的滲透等致使鄉村社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基層群眾的集體觀念變得淡薄、個人利益至上、價值觀念偏差,淳樸的傳統鄉風遭遇威脅,相關的利益糾紛問題層出不窮。加上鄉村群眾的文化生活貧乏,玩麻將、斗地主等娛樂消遣方式逐漸助長了賭博風氣的形成。因此,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吸取優秀中華傳統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群眾文化是改變現狀的當務之急,積極向上、內涵豐富的群眾文化活動能夠有效根治基層的歪風陋習,進而營造健康、和諧、文明的鄉村文化,使群眾在潛移默化中形成知榮辱、講正氣、守法律、擔責任、家風優良、鄉情淳樸的生活習慣,為基層社會管理打下堅實的基礎。
4.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手段
文化作為一項軟實力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調控作用,在我國基層社會問題多發的當下,做好基層群眾文化建設是我國新農村改革過程中的關鍵。面對當前基層矛盾多發、繁雜,基層價值觀念、精神、心理不斷震蕩的情下,強制性的社會管理手段在部分領域的作用甚微,文化作為一項軟控制手段更能在潛移默化中發揮作用。通過基層群眾文化建設、豐富群眾的文化活動,在這一過程中將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治理念、多元思潮、價值觀念等傳遞給群眾,變傳統的“送文化”為“種文化”,能不斷改善群眾的文化生活,凝聚群眾的文化力量。
二、面向基層社會管理的群眾文化創新途徑
1.加強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基層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是群眾文化活動發展的硬件基礎,長期以來基層在文化發展的道路上都受到了基礎設施不足的制約。近幾年我國農村文化廣場建設項目的推進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通過在每個鄉村建設公共文化廣場、文化活動中心、體育活動中心、閱覽室等,能夠讓更多的群眾參與文化活動,為基層文化發展提供生長的場所和土壤。[3]同時我們也應不斷拓展基礎設施建設的渠道,大力發展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文化硬件的內容和形式,結合新型網絡化、信息化技術打造智能化的文化服務平臺,傳播與共享優秀的基層文化,才能更好的加強基層群眾文化的社會管理。
2.充分挖掘資源優勢
在基層群眾文化活動挖掘的過程中,應明確不同地區的優勢資源并加以開發利用,從而使群眾文化活動的理念和目標更加多元和明確。地方優勢資源的挖掘有助于地方傳統文化的傳承和弘揚,有助于豐富和創新文化活動的形式、內容,有助于彰顯特色的文化理念、價值觀念,有助于文化活動的落地生根,有助于提高基層社會的管理效率。此外,在文化活開展的前期,就各個地方的優秀文化資源要做好調研,注意結合群眾的需求來明確群眾文化活動的理念、目標、形式和內容,從而使活動開展更加順利。在充分挖掘資源優勢的基礎上,就能夠更好把握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動向,從而使得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管理更具有針對性,建設出更具特色,更易為群眾接受的文化活動管理途徑。
3.強化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基層群眾文化發展處于“散養式”的發展狀態,群眾文化活動的開展以群眾自主開展居多,缺乏管理,長效性欠佳。因此,在基層群眾文化活動發展的過程中,首先要轉變基層干部的觀念,讓他們在思想上認識到文化建設的重要性;其次要將基層群眾文化建設納入到干部政績考核的指標中,督促基層干部著力抓好文化建設;同時要廣納賢才,基層文化建設單靠干部是難以開展的,應積極吸納有文化特長的年輕人、退休教師、傳統藝人等擔任文化活動開展的引導者、管理人員,全面帶動群眾的文化活動參與積極性;最后,鼓勵群眾建立自己的文化社團組織,豐富文化活動的組織形式。
4.創新基層群眾文化活動形式
文化活動的形式決定了文化活動的參與度和效果。傳統的文化活動形式較為單一,參與人群也多以老年人為主。新時期,我們應充分挖掘民間文化、地方文化,廣泛吸收新興文化和年輕文化,創新群眾文化活動的形式,以滿足多層次群眾的文化需求。應著力弘揚地方傳統、民間技藝,開發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項目,鼓勵民間藝人組織開展表演。同時,鼓勵有文化特長的群眾組織成為文藝團體,為群眾文化打造新的發展舞臺。此外,也可多借助自媒體、廣播、電視媒體的力量,宣傳地方群眾文化建設成果,增強群眾的文化榮譽感。
三、結語
我國基層社會管理工作仍處在不斷調整和摸索階段,暴露出諸多的問題和不足,面對基層群眾,我們需要將各個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發揮群眾文化活動的價值,挖掘群眾需求,著力促進群眾文化活動內容和形式的創新,推動基層群眾文化活動高效的開展,從而更好地建設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參考文獻
一、認清形勢,科學定位,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長效機制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科學判斷和全面把握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牢牢掌握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動權。××街屬典型的城鄉結合部,轄內影響穩定的因素多樣,治安環境復雜,主要表現在:一是地域形態多樣,矛盾糾紛隱患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難度突出。轄內地域形態多樣,既有××市最大的關閉國有企業—××氮肥廠,又有東圃最旺的商業地段;既有××區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個新型住宅小區,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多,主要是勞資糾紛、物業糾紛、鄰里糾紛、醫患糾紛、經濟糾紛,還存在著國企遺留問題、房屋拆遷問題等隱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的存在,給轄區的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帶來很大的工作難度,要排查調處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種政策法規,又要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齊抓共管。二是流動人口多,平均素質偏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壓力突出。轄內有出租屋1.9萬套,近年來外來流動人口迅猛增加,據初步統計,××地區的外來流動人口超過8萬人,平均素質偏低,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口為暫時找不到工作、打散工、從事體力工作等人員。從近年來對違法犯罪分子人員的分析來看,外來流動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來人員,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網前居住在出租屋,給××地區的治安帶來了嚴重的壓力。三是案件基數大,多發性案件典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挑戰突出。近年來,雖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數仍然較大,其中盜竊、詐騙、搶劫、搶奪約占80%左右,壓案保平安的任務十分繁重。在源頭預防上,城中村內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環境、居民意識、硬件設施等影響面臨很大挑戰;在打擊管理上,基層民警工作量多,壓力大,如何發揮他們的主力軍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參與面臨著挑戰;在教育宣傳上,面對居民群眾法律意識普遍不高、素質偏低的現狀,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大效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等意識面臨著挑戰。街黨工委、辦事處以“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觀念為指引,把保穩定和促發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學地分析我街實際,從街道層面進行全局性、系統性考慮,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街道層面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觀念、思路的轉變和突破。
二、深入實踐,開拓創新,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礎和架構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注重實踐,開拓思路,創新方法,在實踐中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突破點,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本問題。街黨工委、辦事處從2006年底開始,深入社區進行調研,召集研究討論,結合街道的實際情況,著手研究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關于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工作意見》,并全面開始實施。治安防控體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安全防范、基層創安、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法律道德宣傳教育、執法聯動、隊伍培訓管理、組織保障、檢查考核為內容的“十大機制”,形成了以打擊為重點、以預防為基礎、以控制為關鍵,以建設、管理為方法,以改造、教育為手段,綜合性、立體化、系統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點,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落實防控體系的三項工作原則: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通盤考慮全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個完美的載體,將街道轄內可利用的資源充分整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大綜治格局。
(一)以統一高效為方向,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運行機制。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是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關鍵。以統一指揮、方便管理為原則,建立了由街維穩及綜治委牽頭,以街道一級有關職能部門為主力,以社區居委會、轄內機構、單位和各類社會力量為基礎的縱向層級運行架構。在橫向聯動方面,主要分為三種模式:一是街道一級聯動,主要是職能部門之間的執法聯動和矛盾糾紛聯調聯動;二是社區一級聯動,圍繞平安和諧,以社區黨支部為龍頭,以社區民警為骨干,以社區治保會為基礎,以出租屋管理員、××公司治保隊員、社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群眾為主要參與力量;三是基層治安力量聯動,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整合社會各類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隊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戰斗力。以縱向層級運行架構為主體,通過橫向聯動工作模式進行協調整合,構筑一個職責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效率快速、效益明顯的綜合運行機制。
(二)以保障有力為核心,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奠定堅實的基礎。以“綜治大格局,群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和諧又平安”為建設標準,建立街綜治工作中心,構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臺。街綜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組織保障功能,表現為建立完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硬件設施,明確職責任務和部門分工;協調指揮功能,表現為通過制訂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實聯調、聯防、聯勤、聯治、聯創的“五聯”運作機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現為健全學習培訓制度、加強隊伍管理,進行工作績效評估、檢查考核。通過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強化基層管理,完善基層服務,優化基層資源,夯實基層基礎。
(三)以整合統籌為準則,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精干隊伍。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整合社會力量建立社會治安工作隊伍,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以公安派出所為主力軍,以治保隊員等治安力量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為補充,實行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充分發揮隊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將轄區保安員、治保員以及物業小區、工業區、大型企業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聯網基地指揮臺建設,實現了勤務指揮聯動。以義務平安巡邏隊伍為補充,在社區民警統一安排下協助開展社區治安巡邏工作。通過治安力量的整合,達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準確、綜合性的合理安排,發揮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創新為指引,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防范網絡。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通過市場機制運作,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鮮的血液。建立健全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一是建設全街視頻監控系統,現在街面主要路段設置了212個監控點,城中村內街內巷設置了107個監控點和5個監控崗亭。二是發動轄內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自建視頻監控系統,現我街轄內主要小區、企事業單位安裝了1000多個攝像機。三是推進城中村單體出租屋視頻監控小系統建設,由屋主自籌資金安裝,主要對出租屋內部進行實時監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鋪內部技防建設,積極推行“手眼通”、億光安防、門禁系統等家庭、商鋪技防。通過建設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動靜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形成一張覆蓋全轄區范圍、解決重點治安問題、排除大部分治安隱患的安全防范網絡。
(五)以立體滲透為手段,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宣傳教育模式。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模式,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意識環境。構筑××街法制宣傳教育平臺,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眾、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為目標,打造室內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室外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網上法制宣傳服務三大宣傳陣地,不斷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拓寬宣傳教育途徑,從源頭上預防違法犯罪,增強轄內居民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促進社會和諧。
三、以人為本,立足長遠,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一)從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緊緊配合經濟社會的發展,促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持續發展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其全面落實要始終堅持“三個結合”:一是要與上級綜治工作精神相結合,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推進要以省、市、區綜治工作精神為指導,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二是要與經濟發展規律相結合,以經濟建設為基礎,從××地區的經濟發展需求和趨勢出發,繼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才能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具有科學性、長效性、穩定性。三是要與社會矛盾發展態勢相結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會不斷涌現出新的社會矛盾類型,如何排除矛盾糾紛隱患,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將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自身的不斷修正和完善。
(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是核心,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對社會治安的參與度和滿意度,是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施效果的最好詮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全面推進,要立足實際,始終以群眾安不安全、滿不滿意為根本考慮,切實圍繞社會治安問題的重點、難點和盲點,實現社會治安狀況的明顯好轉。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始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融入到群眾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使群眾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強防范意識,減少犯罪分子犯罪機會;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活動,進一步引導和發揮群眾參與社會治安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群眾承擔一定的治安防范義務;通過及時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治安信息,使群眾及時了解身邊的社會治安環境,采取相應地防范措施。
[關鍵詞]協同治理 社區治理 社區規劃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5)02-0016-01
黨的十提出了協同治理的目標,主張政府、民間組織、公民個人等社會多元主體良性互動、合作治理社會公共事務,推進社會有序和諧發展。伴隨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基于“單位制”的總體性管理模式的解體,社區逐步成為社會管理的最小單元。在社會協同治理的話語體系下,“社區治理”在制度和法理層面被賦予了構成國家治理體系的平等地位,并且發揮著基礎性作用。而在社區治理的實踐過程中也面臨著諸多困境和問題,嚴重制約社會協同治理格局與和諧社會的實現。探索和設計創新社區治理的實現路徑,已成為完善社區自治、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必然選擇。
一、多元主體的互動失調:城市社區治理的現實困境
自20世紀90年代起,為應對社會轉型所引起的對于社會管理的新要求,政府不斷深化基層社會管理模式改革,部分管理權力開始向社區轉移,政府主導的高度控制性的宏觀管理模式逐漸向微觀管理傾斜,推動了社區自治的發展,社區治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容忽視的是,由于政府、社會組織、居民三者在治理實踐中缺乏協同性,對自身角色的定位不清,造成社區治理呈現出以下困境:
(一)社區治理的居民參與度處于低水平
社區治理效力的提升有賴于社區居民的高度參與。但目前居民參與社區治理的積極性較低,尚未形成多元主體良性互動、協同治理的格局。這種低度的參與性體現為兩方面:一是參與治理的居民不具廣泛性和代表性。少數離退休老人、黨員干部、社區工作者構成了社區管理的主體,難以代表大多數社區居民;二是參與社區治理的廣度和深度不夠。行政事務仍是社區事務管理的主體,存在定性不明的問題,而對于社區經濟建設、休閑活動、社區服務等關系到居民實際利益的事項則缺乏重視。
(二)政府對基層社會管理行為失范
政府在社區治理的過程中應扮演“掌舵者”角色,減少對基層社會的高強度管控。但從當前治理現狀來看,政府社區治理的行為失范嚴重,表現為“越位”“缺位”和“錯位”行為明顯。“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區自治和發揮服務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對社區建設和發展進行越級管理,將行政力量強行介入到社區管理的日常工作中;“缺位”是指政府在本應負責的治理工作中未落實其職責,如對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不能提供資金保障,未能為社區自治所需要的物質制度條件提供有效支持等;“錯位”則是指政府在管理過程中試圖對國家和社區層面的一切事務“大包大攬”,運用行政力量干預微觀治理實踐,在自身與民間組織、社區的角色定位存在偏差。
(三)社會組織的發育仍不成熟
縱觀國外城市社區治理的歷程和經驗,民間組織在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過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能夠有效緩解行政部門與居民自治組織的緊張,推動多元主體共同治理局面的形成。但當前我國城市中的社會組織數量少、規模小且運作機制和實踐經驗都不成熟,難以對城市社區資源進行有機整合。此外,由于政府在社區治理過程中承載過多的具體事務,服務職能和管理職能的分離遲緩,成為民間組織快速發展的制約因素。
二、社區規劃:社區治理多元主體良性互動的契合點
協同治理作為創新社會管理的目標,為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和水平指明了發展方向。而社區規劃則是實現協同性的聚合點。當前經濟體制改革促使市場力量作為新生力量介入社區,打破了計劃體制下政府調控對社區規劃的主導作用,居民和社會組織成為社區規劃的利益主體之一。因此,社區規劃具有協調社區內各種關系的潛力,為政府、社會組織以及社區居民參與到社會治理提供了互動機遇和合作平臺。規劃的社會性轉向與治理的政府角色轉型是社會治理創新要求下的必然思路。
(一)倡導公眾參與的協同式規劃
強調社區居民、社區組織、社區單位、規劃工作者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多主體、全過程參與。采用政府主導、多方協作、公眾參與的運作機制。通過社區發展規劃宣傳與動員大會、社區訪談、問卷調查、專家研討等多種方式實施社區發展協同規劃。
(二)推動規劃師的角色轉換
規劃師應從藍圖規劃者向行動規劃者轉變,脫離住區規劃的限制,參與整個社區發展過程。規劃師從動員大會、社區資產調查、社區綜合規劃到社區行動計劃及最后反饋完善,與居民面對面,了解居民訴求,宣講規劃理念,匯報規劃內容,協同街道社區完成行動計劃,充分發揮規劃師的溝通與協調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一票否決”制;基層治理;科層制;壓力型政府
中圖分類號:D6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5-0263-02
“一票否決”制,最早出現于1991年國務院作出的《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一票否決”制形成之初被運用于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等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行政領域,其后為各級政府所效仿,成為督促下級政府完成上級任務的普遍方式,廣泛存在于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機制中。“一票否決”制成為一種廣泛的制度現象,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看。
一、壓力型體制的制度慣性
經典科層制理論認為:組織遵循“理性主義”的邏輯,嚴格按照既有程序和非人格化規則運作,從而使得組織的行為與角色具有穩定性和可預期性。理性科層制組織以一種形式主義的精神行事,通過由法規和明確規定的層級制來協調專門化的權限和行動,以強調非人格化和理智上可加分析的規則來確保組織運作的公正與理性。而在中國基層政治的壓力型體制下,一級政治組織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指標而采取的數量化任務分解的管理方式和物質化的評價體系。黨委集權、黨政合一,利用垂直權力、以責任制為網絡,并以政治或物質獎懲為動力杠桿將壓力層層向下滲透、擴散的政策決策和執行模式。“一票否決”制適應了這種行為習慣,并將之推向極致。
二、層級指標評價體系的弊端: “一票否決”制過度使用的影響
壓力型體制的激勵機制,使得一級政府需要向上負責的而不是向下負責。隨著考核指標的不斷增加,逐漸轉變為主要生產“考評性 ”產品 ,而非服務型公共產品。鄉鎮政府對上要接受上級考核 ,對內要考核工作人員 ,對下也要考核村莊干部 ,從而建立了一個自上而下的以檢查考核為核心的問責體系。檢查考核幾乎全部是定量化和分數制的。這種問責體系運行的結果是為考核而工作 ,以致鄉鎮政府的工作只與考核相關 ,而與鄉村發展的實質進程無關。
“考評性生產”導致基層政府供給服務型產品的意愿下降。這與稅費改革后鄉鎮政府的財力緊張一起,加劇了基層制度供給能力不足的問題。首先,基層制度缺乏健全的利益補償和有效的調控機制,難以糾正社會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增加社會不滿,造成社會成員的政治冷漠。第二,基層社會政治民主化建設緩慢,透明行政、依法行政和政治參與度不夠,使得民眾表達和維護自身權益的體制內途徑不暢,隨著矛盾積聚,出現體制外的“自力救濟”。第三,公共行政主要靠政策推動。政策推動型治理曾在很長一段時期內起到了較好的治理效果,然而卻存在著難以持久、缺乏應變性和“人在政舉”的困境,缺乏長效的制度建設。
三、基層政府組織的行為邏輯
(一)基層政府的角色界定
農業稅取消后,鄉鎮政府面臨著以下的矛盾:控制型政府現狀與服務型政府要求之間的矛盾;所承擔任務的復雜性與自身財力物力不足,工作手段匱乏之間的矛盾;以及執行上級意志與吸收順應基層百姓意愿之間的矛(下轉283頁)(上接263頁)盾。在這樣的形勢下,基層治理呈現了如下特點:
(二)“相安無事”的治理原則
稅費改革后,鄉村組織在現實條件的約束下,無法立即轉型成為服務型組織,處在一個比較消極的位置,這導致了鄉村治理邏輯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因為維護農民利益成了一種新的“政治正確 ”,而為了不與農民發生正面的沖突,就要少做事,甚至不做事。
(三)“策略主義”的行為邏輯
有學者發現,與科層制的“理性主義”邏輯不同的是,鄉鎮政權組織自身的權力運作存在著濃重的“策略主義”傾向,具有隨意性、變通性、短期性,“似乎任何有助于目標實現的技術、策略、手段和方式,無論是正式的還是非正式的,正當的還是非正當的,均可被鄉鎮借用,并且,其中的一些運作方式具有“不計成本、不惜代價”的非理性特點”,目標替代現象十分普遍。這往往帶來為完成“一票否決”等上級指標性任務而不擇手段,工作方法偏激或簡單粗暴的問題。
(四)政府自利性與選擇性治理
公共選擇理論和尋租理論認為 ,政府同時也是“經濟人 ”,具有自身的利益以及逐利動機。 人治色彩越濃,政府的逐利動機越強烈,經濟人特征也越明顯。部分基層組織逐漸蛻變為一個既超越鄉村社會又相對脫離國家政權的獨立利益實體,“選擇性治理”的問題隨之出現。基層政府有選擇性地展開行政作為,在某些符合自身利益的工作上表現出超強的行動能力,同時對自己不利的工作放任不管。在稅費改革,基層政府財力緊張的大背景下,這種現象更為普遍。
四、“一票否決”制的效能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一票否決”制正是上級政府基于對下級政府自利性和“策略主義”行為邏輯的判斷而做出的矯正性安排,這種安排在實踐中也的確收到了顯著的效果。但是,隨著“一票否決”制項目的增多所帶來的工作形勢和干部心態的變化,這項制度本身的效用呈現邊際遞減的趨勢。在一個激勵的峰值后,基層政府的工作態度重新轉向怠惰。工作風險的提升和考評的無限制增加還助長了尋租行為和請托瞞報的風氣。
然而對于“是‘一票否決’制造成了干部怠惰腐化以及極端行為”這樣一種結論。因為在前文中已經論證了基層政府的選擇性作為等一系列問題的根源自于其自身的特性。 “一票否決”制的推行,是這種特性的結果,而非它的原因。以治理的禁令為例,在大部分地區,關于群眾的“一票否決”禁令的確使得基層政府在處理居民利益訴求的初始階段“束手束腳”,避免了簡單粗暴地侵害居民利益的行為。“一票否決”制作為一種單一手段,其效用短時間內難以取代。實踐僅僅證明,僅靠一種技術性手段,無法真正從根本上扭轉當下的基層治理局面。
參考文獻:
[1] 陳桂棣,春桃.中國農民調查[M].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
[2] 歐陽靜.壓力型體制與鄉鎮的策略主義邏輯[EB/OL].中國改革論壇網,2011-07.
[3] 尚虎平,李逸舒.中國地方政府績效評估中的救火行政——“一票否決”指標的本質及其改進”[J].行政論壇,2011,(5).
[4] 田先紅.鄉村治理轉型與基層治理困境[J].古今農業,2011,(3).
[5] 吳理財.應注意農村基層的選擇性治理[N].學習時報,2009-01-12.
近兩年筆者在沿海v市農村調查,在與鄉鎮干部的接觸中,深切地感受了免稅后,鄉村治理的一些重大變化。這集中表現為免稅后,基層政府在依法行政和治理的壓力下,而體現出的一種行政乏力感。用鄉鎮干部的話說:“土辦法”失靈后,自己就被捆住了手腳,很難有所作為,變成了“弱勢群體”,很多時候是只能做思想工作的“軟柿子”。
1、紅臉也很難唱
在大多數人的印象中,鄉鎮干部雖然官兒不大,但還是挺有力度的,收稅,搞計劃生育,他們顯然處于強勢。但筆者在v市農村調查時,意外地聽到了鄉鎮干部的一些心里話:
不知道現在的百姓怎么了?以前都是下去收稅,不交還要強行搬東西。現在呢?不僅不收,還要補,有時還要往他們家里送東西,可他們就是不領情。村里修個路或弄點兒什么工程,占了他的田,或者要挖他幾根橘樹,按照標準賠錢給他,可他死活不答應。
有個村子,曾因修高速公路“高價”征用土地。后來修村路時,個別村民竟然要求按照“高速公路”的標準,來補償他的土地和橘樹。真是不講理,不知現在的百姓怎么了?
聽鄉鎮干部的口氣,仿佛他們現在都成了弱勢群體,弱不僅僅體現在心理上,也展現在實踐中。他們坦言:有時挺怕百姓,尤其是“釘子戶”,我們凈揀好聽的說,“得罪他們,沒有好處。要是他們去上訪,麻煩就更大了……”
干部們說自己在努力轉變角色,以前是唱黑臉——要錢要糧;現在是唱紅臉——送錢送糧送溫暖。“我們現在是服務型干部!要修路、要土地平整,要園林改造……只是這個‘服務型干部’的帽子并不好戴。”
鄉鎮干部說:合作醫療是好事,百姓交一點,國家貼一點,重點解決個別農戶因病致貧的問題,雖然對百姓有好處,但這點兒錢并不好收。有些人會送來,有些人還要上門去收,有些人還要反復做思想工作。
“有人去年報銷受益了,你今年讓他交,他說去年生病,今年就不會再生病了,難道還年年生病?有些人說:交了就生病,不交就不生病了。他們不是沒錢,就是思想頑固,極個別百姓刁難人。”“合作醫療參保率上邊有指標,不達標,村里還要墊錢,非常麻煩。所以你還要拼命給他做思想工作,求他交。”“為他好,還要這么婆婆媽媽!想不通!”
為村里修路,占了他的田,或者涉及到他的橘樹,就是不讓,提出很高的標準。有時沒有辦法就要繞開,結果路修得彎彎曲曲。在鄉鎮干部看來,老百姓不再是以前的“老百姓”,已經變得不好講話,很難“擺平”,而鄉鎮干部一下子變得弱勢了。
2、執行權的缺乏
按照鄉鎮干部自己的理解,這種弱勢源于“手段”的缺乏,主要是執行權的缺乏。
“現在鄉鎮干部仿佛被捆住了手腳,對那些釘子戶一點辦法也沒有。”他們時常抱怨:以前的“土辦法”都失靈了,比如強行拆除,罰款,強制執行……“鎮干部有執行權最有效率!”一個鄉鎮干部反復跟我提到這句話。在他看來,對付那些不遵從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有執行權,即可以直接制裁。為了村莊整體的利益,必要的時候要強硬一點,免得讓釘子戶“一條魚惹了一鍋腥”。
強制權的缺乏,有時也使調解員在工作中非常軟弱,非常被動。比如,甲把乙打傷,涉及幾百元的醫藥費,甲就是不賠,因為你沒有強制權,所以也拿他沒有辦法。“這樣的事情,金額小,上法院成本太高,時間又長,很多事情解決不了只能拖著,一些小糾紛釀成了更大的矛盾。”
個別當事人忍無可忍,大打出手,殺了人或致人重傷。如果鄉鎮干部有執行權和裁決權,就能提前解決小問題,避免矛盾升級釀成大禍。
“有些問題,是明擺著的事情,沒有太多道理可講,要強硬一點,就好辦了。”“依法行政,聽起來好聽,卻非常不實用。”
以前的違章建筑,鄉鎮干部發現就可以責令拆除,如果不遵從,就可以叫些人拆除了事。現在情況大不一樣了,只能“依法拆除”,但程序太復雜,至少要走以下幾步:下發責令拆除通知書;拍照、筆錄;請示上級批示;上級部門研究決定;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組織人員和機械拆除。
鎮政府負責此項工作的干部介紹:這套程序雖然合乎法治,但是在整治違章建筑過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因為即使你發現他正在違章建房,也不能像以前那樣及時制止,只能層層上報,最后房子蓋好了,就更加不好拆除了。“大多數違章建房,都不能及時有效治理,拖延成為了一種縱容。”
更多的情況是,村莊里的一些人建房時打一些球,稍稍侵占一點房前屋后的集體土地,干部不能及時制止,類似的事情在村莊里泛濫開來,最后“法不責眾”,根本無法解決。
更讓鄉鎮干部頭疼的是來自“治理”的壓力。“我們基層干部最怕上訪,現在百姓,一點點事情都要上訪。”“穩定是大任務,問題與我們的工資獎金掛鉤,上訪一次扣獎金50元,集體上訪扣得更多,如果去省里、北京上訪,那就罰得更重,所以我們最怕上訪!”
“有些上訪問題,我們這一級根本處理不了,因為我們手里沒有政策,沒有權力,只能是安撫,做思想工作,很多時候是花錢消災,替他們報銷路費,給補助。”有些百姓知道我們的弱點,動不動就拿上訪“要挾”鄉鎮,逼著基層干部同他們妥協——這真是令人頭痛的事情。
3、利益的沖撞
在訪談中,類似的抱怨幾乎是“不絕于耳”。在筆者看來,我們不能對這些情緒做“情緒化”的理解,而應該認真探討這些“抱怨”和“困惑”產生的背景、原因和影響,因為他們的抱怨和無奈,總體上反映了鄉村關系、干群關系等鄉村治理問題的新變化。
現在,鄉村干部的工作有了重大轉變,由以前的利益提取,變為現在的利益供給。道路硬化、土地平整、園林改造以及低保等惠民政策,在輸入鄉村的時候,面臨著新的問題。
首先,這些利益因素助長了村莊中的派性,削弱了村班子的戰斗力。工程項目中,伴有額外的收入,加劇了權力的競爭,尤其是村主任、村支書的關系不好處理,每一方都對利益更敏感,派性表現得更劇烈。
其次,這些利益調動了農民獲取額外收益的動機,增加了許多非暴力不合作的“釘子戶”。低保、土地調整中的補償等,都是實實在在的利益,在土地平整、園林改造和修路的過程中,個別百姓拒不合作、漫天要價。“私利”被最大程度地調動起來,甚至可以凌駕于“公益”之上,“少數決定了多數”。
再次,這些利益因素,觸動了農民的公平感和正義感,催生了新的社會不滿情緒。低保戶的確定,各項救濟的發放,補貼的獲取,這些利益吸引了更多人的眼球。不患寡而患不均,很多群眾瞪大了眼睛關注這些利益的分配,尤其是更加關注村干部,在工程發包過程中的賬務問題,稍有不滿,情緒容易蔓延,也容易在派性的作用下而擴大,村莊矛盾的激化和爆發,嚴重的引發上訪。
可以看出,當國家加大了鄉村建設的力度,大量的資金項目投入農村的時候,一方面鄉村的基礎設施在明顯改善;但是另一方面,村莊也增加了許多不諧之音。個別村班子也出現了消極行政的苗頭。“現在村干部怕得罪人,怕選票流失。”以前,在鄉鎮的壓力下,村干部還是能做一些“得罪人”的事情,現在村干部都想做“老好人”。有村干部解釋說:天天在一起,我以后也要在村子里生活,得罪人,誰還選你?
在干群關系變化的背后,鄉村關系已經悄然發生變化,即由以前的壓力型關系向合作型關系轉變。在這種合作關系中,有時候鄉鎮稍顯弱勢。雖然村莊需要國家和鄉鎮的資金項目支持,村干部也可從中獲得額外收益,但是目前的情況是,鄉鎮在縣市區的壓力下,更需要村班子的配合以推進項目。
因為派性等問題,很多村班子處于消極工作狀態,只能完成常規性工作,在大項目大改造時很難有所作為。一方面班子很難統一起來;另一方面,村干部也缺乏解決利益糾葛的魄力。這些都影響了鄉鎮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行動能力。
所以總的來說,鄉村關系相比以前來說是弱化了,集中表現為鄉鎮對村莊和村民的控制能力的下降,這種變化,直接引發了大部分鄉鎮干部在工作過程中的困惑與困境。
4、依法行政困局
這里涉及一個問題,法制、依法行政自然是大勢所趨,是社會前進的方向,所以,從這個角度說,基層政府的手足無措,可以看作是法制和依法行政等制度完善的成果。如此說來,基層政府的困境,簡直就具有了正面的意義,是基層社會法制化的表現。可是,實際的情況并非如此。
首先,法制化意味著程序化,而程序化意味著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的耗費。正像鄉鎮干部所說的,相關執法機關并不能及時處理問題,程序化和復雜化使許多問題很難解決,使許多小矛盾擴大化,使個體現象群體化——鄉土社會,如果不能懲一儆百,就容易積累矛盾,小問題變成大問題。
其次,法制化限制了基層干部的大量直接權力,虛化了其在鄉村社會的治理能力。目前大部分村莊的水利、調解等工作狀況都不令人樂觀。部分村莊違章建房較多,集體水塘,機動地都不能正常管理。更為突出的是,目前很多村干部也不積極了,使村莊公共事務不能有效開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治理的壓力,增加了鄉鎮工作的心理負擔和行政負擔。因為懼怕,很多干部工作開始變得保守,底氣不足。一個駐村干部說:“現在,做事情越多越會出事,因為你做得多得罪人就多,就容易出差錯,不做事反而容易評優秀。”各個鄉鎮也投入了巨大的精力用于治理,稍有苗頭,就要組織人進行“搶險”。
鎮長說:“有時候,我們得知他要進京的消息,就要早早爬起來埋伏在他家門口,一出來就把他抱住,然后談判……最頭疼,最難治理。”“部分百姓,動輒揚言上訪,你就要重視它的條件,很多時候委曲求全,甚至滿足他的無理要求。“
所以,鄉村干部的行政乏力感,反映的是當下鄉村社會國家權力弱化的現狀。強制性權力弱化后,治理就要依靠功利性權力,即通過補償、補助等方式,來獲得被治理對象的遵從。而這無疑飲鴆止渴,很容易陷入惡性循環。
關 鍵 詞:結構/制度,過程-事件,權力分析
在中國國家與農民關系(或者說農村中國家與社會的關系)的研究中,長期占主導地位的方法是結構/制度的分析方法,即偏重于從社會結構與制度方面尋求對中國農村中國家與社會關系的理解,或者認為農村社會的問題是國家權力滲透造成的,或者認為是國家政權建設的結果。這樣的認識有一個前提,即國家是一個更強大的力量,國家可以對農村社會進行塑造和改變。也可以說這是一個事實,我們目睹了中國農村社會在近百年來的現代化過程中的各種問題,不能不承認國家力量的強大,它對農村社會形塑的影響是深遠的。
但在改革開放之后,中國社會的變化之快是出乎我們意料的,農村社會同樣也在經歷這樣一個變化,學者們把這樣一個變化稱之為市場轉型或者是社會轉型。這樣一個轉型是全面而深刻的,因此對我們研究方法的使用也提出了挑戰。
一、結構/制度分析方法的局限
按照沃特斯的定義,結構是“在直接感受到的經驗之下潛藏的各種社會安排所體現出來的模式”;制度或稱“系統”,是“集體性的社會安排似乎有它自己的邏輯和方向,獨立于參與者的主觀意向。這些社會安排表現為整合成整體的形式,可以描述為系統”(沃特斯,2000:13)。結構強調的是現實經驗背后的安排,制度強調的是秩序、功能,在此我們把與此相關的分析方法統稱為“結構/制度分析方法”。
“結構/制度”分析方法一直是主流社會學的一個重要方向。涂爾干的“集體表象”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強大的外在于我們的力量的存在,個體在其中是微不足道的。一直到帕森斯那里,更是把結構與功能發展到極致,雖然后來的沖突理論對此做出了批評,但它仍沒有逃出結構/制度的框架,它只是對帕森斯的結構功能主義進行一些必要的修補。韋伯提出對社會行動的分析代表了社會學的另一個方向,但其后繼者們并沒有把對社會行動分析深入下去,而是走向了兩個方向:一個是現象學的方向,這是一個極端,完全忽視了社會結構的限定因素;另一個方向就是后來的吉登斯所做的,他把行動的概念與結構結合起來,編織成了他的新結構主義理論。同時我們看到更多的學者強調的是韋伯的理性行動,典型代表就是交換理論。
具體到中國的國家與農民關系的實證研究上,傳統的研究多側重于整體社會結構及其變動。、張仲禮(1991)在對傳統社會進行結構研究時,都用“士紳階層”這一概念來反映傳統的社會結構,強調的是宏觀的社會結構的特征。杜贊奇(1995)和黃宗智(2000a;2000b)的研究重點分析現代國家政權向鄉村社會滲透的過程,雖然杜贊奇提出了“文化的權力網絡”的概念,但在其中我們也看不到行動者的影子,他們的研究也是在結構/制度框架下的。在這些研究中,重視的都是國家權力的實現,對于基層社會力量重視是不夠的。
近些年的研究開始重視基層社會自身的力量,如張靜(2000,2002)強調基層社會的力量對國家權力的影響,她把基層社會沖突的根源歸之于基層政權。她的研究多是側重于鄉規民約、基層財稅、鄉村干部的地位分配等,并沒有涉及到村民的權力,她自己也坦承她的研究是結構/制度的方法。王銘銘(1997)的研究更多的是對現代性進行反思,他采用歷時性的描述方法,對一個村落的變動歷史進行描述,從而揭示社會結構的變化。雖然他采用了個案研究方法,但他并沒有探討行動者在社會變動中的能動作用。這些研究雖然開始把目光轉向了基層社會自身,但這種研究更多的仍是探討國家權力的實現,只是換了研究的角度,所以仍舊沒有擺脫結構/制度框架的限定。
應該說這種結構/制度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力,特別是對傳統社會的分析,在社會結構變動不大的情況下,這種分析方法是強有力的,有助于我們對傳統社會結構的認識。但結構/制度分析存在一種明顯的滯后性,它總是在社會結構變動后才能對社會結構有一個清楚的認識,然后再用這些得出的結論去認識新的正在變動的社會。因此對于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社會來說,這種分析方法的效力就要大打折扣。
同時這樣的研究側重于宏觀結構的角度,著眼于國家政治組織變革對基層社會的影響方面,“它將國家和農村社會假定為強制和反應的關系,國家為主動強權的自變方,而基層社會在其中的位置是被動(弱方)或反應性的因變方。這種視角強調了基層社會變動的外部影響力量,有助于我們觀察到基層變化的大背景,但在解釋上容易產生的問題是,過高地假定國家組織的控制,而忽略基層社會取外部因素為我所用的方面,特別是忽略基層社會以不同的方式——通常是順應外部需要的方式和語言,建構自主性空間或防衛來自外部的“管轄權”競爭方面。事實上,由于這些活動的存在,很多外部的變遷,對于基層而言,不過是改裝了舊現實的新形式。”(張靜,2000:253)
結構/制度分析重視行為的社會規則,而這種規則是行動者力圖確立的。結構/制度分析方法并不是關注問題本身,而是認為問題背后的制度因素對事件具有決定意義。因而這樣的分析方法就有目的論之嫌,因為他們總是試圖發現“事件”背后的制度因素,正是因為這些制度因素才導致類似事件的發生。但實際上,結構(制度)與事件是共生的,而不是前在的,因此我們不能在傳統意義上來理解結構,而應該把結構看成是流變的。
張靜也意識到這種分析框架作為分析工具引導思維有另一面的作用,即容易使事件成為“定義”意義上的真實(張靜,2000:15)。為解決結構/制度分析方法的不足,張靜所采取的方法是通過對制度的重新定義試圖對此框架有所突破,而且許多學者通過建立一系列新的概念體系來彌補其不足。以吉登斯為代表的新結構主義強調社會行動的彈性,充分考慮行動者的能動性和社會結構的結構化一面。但這種“社會行動的‘完成’觀仍然是一種變相的結構觀,只不過寄托在一種主客觀的二元結構上面”(李猛,1996:28)。所以這樣一種新結構主義也沒有徹底擺脫結構主義的不足。
結構/制度分析往往從現實的材料中選擇有利于說明的材料,而對于其他表面上看似無關的材料則予以舍棄,從而用這些材料重新建構了另一個世界。但現實生活是豐富而全面的,一些看似無用但卻在鄉土社會重復著的歷史也許是打開社會隱秘的密匙。孫立平(2000)認為這樣的分析方法具有靜態性,他們所提供的只能是連續的斷片。但問題是中國社會正處于一個市場轉型期,農村社會同樣處于這樣一個背景下,農村社會的變化之大已經模糊了學者們的眼睛,用結構/制度分析方法去分析農村社會總有一種謎團。針對這種情況,孫立平提出了用一種動態的分析方法來取代這種靜態的分析方法,這就是“過程-事件”的分析策略。
轉貼于 二、事件分析的策略
“過程-事件”分析策略的一大特點是針對“事件”的分析,真正把“事件”本身作為分析的對象,把過程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解釋源泉或解釋變項,對其中的邏輯進行一種動態的解釋,以期發現社會生活的隱秘。這種解釋因而跳出了傳統的因果關系的傳統視野。他們認為,農村社會復雜而微妙的關系并不是在類如“小社區-大社會”、“國家-社會”這樣的結構中,而是通過許多偶然的事件特別是沖突性較強的事件才得以充分地展現或調動起來的(孫立平,2000;應星,2001:339)。
這樣一種對事件分析的策略把事件本身突顯出來。我們看到,在過去的研究中,學者們多是從各種事件中抽取一些共同的或者是對研究假設有用的材料,而忽略了事件的完整性,在這樣的分析中,一個完整的事件被切割,事件中的一些“似乎不相關的因素”也被割舍。而事件分析的策略重視事件的完整性,事件中的各種因素都被考慮進來,同時也只有在一些事件中,生活中經常被忽略的因子暴露出來。把事件作為獨立的分析對象,也是徹底擺脫“大事件因果性”的限制,走向真正的社會學分析之路(李猛,1996)。
在孫立平那里,權力仍是傳統意義上的,即一種被擁有、被占有的物。應星(2001:393)甚至認為他的權力還帶有極權主義理論的痕跡。它重視的仍是國家權力的實現,而對于農村或農民的行動對國家的影響我們幾乎是找不到的。同時,“過程-事件”批判國家與社會二分法過于簡單化了,但我們看到,它仍然沒有跳出國家與社會這個大的框架,而只是更加重視國家與社會中的其他因素。應該說這種分析策略并沒有擺脫李猛(1996:5)所說的“深度模式”的不足。而且在實際的農村生活中,農民的邏輯是不存在國家與社會這樣的框架的,他們的生活可以說很簡單,他們會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解決問題,但正因為這不符合學術框架的生活邏輯在我們的學術分析中卻變得相當復雜,我們會感到無從下手,不知道把他們的做法歸為哪種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下,任何分析框架卻又顯得過于簡單化了。“過程-事件”分析方法試圖進入行動者的隱密世界,但從現有的研究來看,過程-事件沒有做到這一點,他們只是停留在行動者層面上,并沒有對行動者本身的思維邏輯進行解構。
受中國社會現實情況及理論研究現狀的困惑,一批學者開始探求運用權力分析方法,以求對中國社會的理解有一個突破。蘇力(2000)、李猛(1996)、李康(1999)、應星(2001)、強世功(2002)、趙曉力(2000)等就是這種方法的實踐者,他們的研究為學界注入了一股新鮮的氣息,也讓我們的眼睛開始更加全面地來審視中國社會。這種權力分析的直接理論來源是福柯對權力的認識。
三、權力分析的方法
談到權力,我們有必要對傳統的權力觀念進行簡單的梳理,因為在福柯這里,權力完全是另一種形態。最早重視權力并對之進行分析的是馬克思,他所提到的權力是社會層面的。他的權力觀念是與階級、物質資源的占有、壓迫、斗爭等概念聯系在一起的。這種權力不是某個人所有的,而是某個階級所共同擁有的。
到了韋伯那里,權力就是不顧他人意志而實現自己意愿的機會。從他這個定義中我們看到了他對行動者的重視,但他更多強調的是這樣一種支配關系。后來的米爾斯的“權力精英”,阿倫特的“合法支配型”權力,帕森斯的權力體系,達爾的權力決策,盧克斯的多維權力等等,在這些權力概念中,我們看到的權力都具有相似性,即它們都是政治領域的權力,這種權力是被一部分人所擁有的。因此這樣的權力概念對社會的分析范圍受到了很大限制。
而福柯則提出了具有顛覆性的權力概念。福柯(1999,2000)認為,權力是在過程中形成的,在人們的互動關系中形成的。因而,他提出應當在關系網絡中,在不斷處于緊張狀態和活動之中的關系網絡中,來理解權力,而不是把它看作人們可能擁有的一項特權。權力與其說是被占有,不如說是被行使,權力的支配效應不應歸因于“占有”,而應歸因于調度、計謀、策略、技術、運作,我們不應該把權力視為一種所有權,而應被視為一種戰略。同時,權力是生產性的實踐,而不是壓制性的外在控制,權力滲透于整個社會肌體,應該重視微觀權力的運作。權力與反抗密不可分,同時權力與知識之間存在著復雜的關系,沒有知識領域的相關構成就沒有權力,沒有權力關系作為前提,也不可能有任何知識。
同時,福柯認為,權力是多形態的,既有國家機器自上而下的運作,也有自下面上的微觀權力,而且在現代社會中,微觀權力運作成為權力運作的主要形式。因此,在鄉村社會研究中,應該重點分析微觀權力及其權力運作中各種技術的使用。
孫立平、郭于華(2000)在研究華北征糧時提出了“正式權力的非正式運作”,那么是不是這種非正式運作的權力就不是政府應有的權力策略(技術)嗎?福柯在研究監獄的全景敞視主義時就提出了“溫和原則”,他認為以最小的代價來行使權力而使權力的效用最大化是規訓的一種技術手段,在現代社會普遍表現為傳統的暴力原則被“溫和原則”所取代(1999:244-5)。在華北征糧事件中,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一種權力的行使,同樣,在強世功(2002)看到的民事調解那里,我們看到的也是這樣一種“溫和原則”的行使。這并非是“正式權力的非正式運作”,而是一種權力策略的調整,更是一種權力滲透的方式。在征糧中,鄉鎮干部之所以采取種種策略,他應該是基于這樣的理性計算:使用什么樣的方法才能最有效、成本最低,而且對以后的征糧工作的開展更為有利。以這樣一種成本更低,卻效果更好的方式完成了國家的征糧任務,鄉鎮干部又何樂而不為呢?如果政府輕易就動用暴力的手段,一方面征糧實際成本會增加,另一方面象征成本也會增加,對于以后的征糧工作開展仍留下許多隱患;但用這樣一種方式,一方面政府留下了親民的形象,另一方面對于以后征糧工作的開展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試想,經過多次這種類似方式的征糧,每次國家都達到了自己的目標,那么村民還會不會平白無故的拒交糧呢?恐怕更多的是在無特殊社會情況下(無自然災害、無不合理攤派),村民會自覺地完成這個任務。
就是通過這樣一種方式,在這種與村民的“親密”接觸中,權力關系得以形成,國家意志得以貫徹。那位拒不交糧的老人,通過此事他自己對自己就形成了一種規訓約束,他明白如果他再不交糧自己就會處于不利的地位。這其實就是一種權力的再生產過程,也是權力擴充的過程(福柯,1999:234),是從肉體的控制轉向了知識(表現為話語權的爭奪)的控制。通過這樣一種權力的生產,國家權力的合法性得以確立。
所以在農村社會中發生的大量國家與農民的關系不能僅僅用一系列新的概念進行簡單的解釋,而是應看到在這些策略背后權力的行使。用這樣一種微觀物理學的方式來觀察農村社會,這并不是忽視大的社會結構變動的背景,而是讓這些社會結構背景在這些微觀技術層面得以顯現。“任何一個現實、具體的權力關系都同時涉及制度、組織和這些制度組織交織在一起的日常生活以及作為這些場合中的實踐活動的前提和產物的自我-主體型態……權力分析所能夠探索的正是這些成為技術的權力運作方式,它雖然只是權力運作的冰山所露出的小小尖角,卻使我們可以感受到在話語的水面之下所隱藏的權力運作的無窮無盡的可能性。”(李猛,1996:27)
在事件分析中運用權力分析的方法,就是要發現真正隱藏于行動者背后的深層奧秘。但目前我們對權力分析方法的運用卻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對權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分歧,還有就是對歷史及文化因素的作用認識不足。福柯所強調的權力是一種分析工具,與傳統意義上的權力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但在目前的研究中,卻往往出現權力概念的混用,特別是他們用動態的權力分析來得出靜態的權力結果,而這種轉換缺乏有效的環節,因而說服力不夠(蕭瀚,2002)。同時權力分析往往忽視國家在權力運作中所持有的理念,對國家權力的理解較為狹隘。應該說國家也是一個行動者,而且是一個更加理性化的行動者。
目前權力分析作品缺乏對歷史的聯系與社會背景資料的分析。權力分析側重于微觀權力的運作,對歷史及社會背景的強調似乎有結構化之嫌,應該說有意避開結構主義的影響,保持這樣一種自覺是必要的,但也不應該走向現象學的極端,不應該忽視歷史及文化的影響。雖然在福柯那里歷史是有斷裂的,但不可否認的是,歷史及社會文化背景都對當地民眾的生活及他們的思維產生影響,而他們的權力技術的采用也跳不出這個大背景。這樣講,似乎有結構化之嫌,但實際上,結構是處于流變之中的,但社會文化卻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布洛克,轉引自王銘銘,1997:8)。因此,在實際的研究中并不能一概抹殺歷史的延續及地區文化傳承的意義及影響。
我們的研究應該去發現那“沉默的大多數的生命顫動”(應星,2001:342)。權力分析完全打破了原有框架的約束,國家、社會等概念只是用來分析的工具,而不是限定分析的框架。在具體的分析中注重處理好微觀權力與傳統權力概念的差異,相信權力分析的方法會對發掘社會生活的隱秘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杜贊奇,1995,《文化、權力與國家——1900-1942年的華北農村》,王福明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
福柯,1999,《規訓與懲罰:監獄的誕生》,劉北成、楊遠嬰譯,北京:三聯書店
2000,《性經驗史》,佘碧平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黃宗智,2000a,《華北的小農經濟與社會變遷》,北京:中華書局
2000b,《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北京:中華書局
強世功,2002,《鄉村社會的司法實踐:知識、技術與權力——一起鄉村民事調解案》,《中國社會學(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73—195頁
李康,1999,《西村十五年:從革命走向革命——1938-1952冀東村莊基層組織機制變遷》,北京大學社會學系博士論文
李猛,1996,《日常生活中的權力技術:邁向一種關系/事件的社會學分析》,北京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蘇力,2000,《送法下鄉:中國基層司法制度研究》,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孫立平,2000,《“過程-事件分析”與當代中國國家-農民關系的實踐形態》,《清華社會學評論》第1期
孫立平、郭于華,2000,《“軟硬兼施”:正式權力的非正式運作的過程分析——華北B鎮定購糧收購的個案研究》,《清華社會學評論》第1期
王銘銘,1997,《社區的歷程——溪村漢人家族的個案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沃特斯,2000,《現代社會學理論》,楊善華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
蕭瀚,2002,《解讀〈送法下鄉〉》,《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
應星,2001,《大河移民上訪的故事:從“討個說法”到“擺平理順”》,北京:三聯書店
張靜,2000,《基層政權——鄉村制度諸問題》,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2,《村莊自治與國家政權建設——華北西村案例分析》,《中國社會學(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關鍵詞:中國特色的合作社;日韓模式;歐美模式;澳新模式
中圖分類號:F12 文獻標識碼:A
當今世界合作社的發展主要是日韓、歐美、澳新三種模式。“日韓模式”,主要是發展壯大基層,以服務農業為主,縣以上綜合經營服務社會;“歐美模式”,主要是寬領域的綜合發展,組織機構除按行政層次設置的系統管理機構外,還建立了各專業的全國組織系統;“澳新模式”,兼有“日韓模式”的特點,主要開展以農副產品為主的制經營。
各國合作社是在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中產生和發展的。由于社會經濟制度及其經營機制不同,各國合作社雖然有一定的差異,但與各國生產力發展水平有直接的聯系。各國合作社的共同點:
1、都是家庭生產基礎上的專業合作;
2、農民完全自愿參與合作社的活動;
3、承認個人產權;
4、民有民營。
合作社是各國農民長期實踐所選擇的共同道路,也就是人類創造的共同財富。在學習借鑒中,有幾方面內容值得深入思考:(一)合作社與社會的關系。“合作社可以給你幫助,你可以幫助合作社”,簡明扼要說明了合作社與社會的關系,合作社既有唱主角的方面,也有做補充、配角的方面。各種形式的合作社,不僅為合作社社員提供多種服務,而且為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合作社既可以在國內,又可以伸向世界,它是社會的一分子,社會需要它,它也需要社會;(二)合作社與社員的關系。合作社是需要幫助的人通過聯合獲得最大幫助,是幫助比自己困難的人的一種方式,是合作者一起合作、一起發展的過程。合作社在處理與社員的關系方面號召積極參與、民主管理,以增加合作社的競爭力和凝聚力;(三)合作社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的關系。合作社通過商業行為和社會行為提供有效服務與合作,促進社會文明與進步,使合作社的經濟價值和精神價值相結合,成為合作社成長和發展的力量源泉。
借鑒國外合作社發展的經驗,我國合作社正發生著一系列深刻變化:
――從計劃型合作社向市場型合作社轉變。市場型合作經濟在世界范圍內占主導地位,發達國家以及多數發展中國家的合作社一般都屬于這一類型。而我國合作社正從計劃經濟中脫胎出來,要建立市場型的合作經濟組織還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幾十年來,我國的合作社長期運行于計劃經濟體制之中,農副產品收購,重要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完全靠國家計劃,收購和供應所需大部分資金靠撥款,脫離市場經濟和價值規律,加之幾次把合作社升級過渡為“全民所有制經濟”,在很大程度上疏遠了同農民群眾的關系。但是,在我們這樣一個農業大國,離開農業,國民經濟基礎就不穩固;離開農民,農業就不可能得到較快發展。要使我國農業走向商品化、專業化和現代化,國家的財力、物力無法充分滿足需要,要加速我國農業產業化的進程,就必須重視合作社,特別是供銷合作社的力量。通過發展各種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把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起來,從計劃型合作社轉向市場型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同農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
――從集體所有制向合作制轉變。美、歐、日等發達國家的合作社,一般是按合作制的基本原則,把農戶和家庭農場組織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這種體制有利于農戶和農場主關心科學技術進步,不斷增加科技投資,采取先進技術發展農副業生產,提高產品的產量和質量,以增強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我國的合作社特別是供銷合作社,過去一般稱為集體所有制經濟,但由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社員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得不到充分發揮。農村推行以后,千家萬戶的農民與千變萬化的市場之間的矛盾日漸突出,農民對發展合作經濟的呼聲越來越高。在這樣情況下,中央做出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的決定,要求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以市場為導向,組織農民發展商品生產,采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農產品的產量和質量。按照合作制原則創辦各種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把生產加工、銷售有機地結合起來。各種所有制經濟都可加入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成為合作社的社員,社員共有財產,共同管理,共同享受利益。這種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是多種所有制的合作與發展,是以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為紐帶的聯合與合作。只有堅持合作制的合作社才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從單一門類向多樣化轉變。從行業門類上看,國外合作社已形成完整的結構體系。日本有中央綜合農協和專業農協之分,德國有流通類、加工類、服務類和專業聯合社之分;在基層更是形形,藥劑師合作社、醫生合作社、運輸合作社、交通合作社、電業合作社、農機合作社、葡萄酒合作社、嫁接合作社、搭架合作社,等等。巴西、加拿大合作社又有奶牛與乳品合作社。而我國合作社在組織和經營結構上基本是單一的,像消費合作社、建筑專業合作社以及各種各樣的專業合作社僅僅是剛萌生。我國改革開放以來,供銷合作社突破了經營范圍的限制,開始向綜合經濟體轉變,尤其是第三產業,更應著重發展。
――從注重公共積累向實現共同致富轉變。國外合作社發展的生命力在于合作社的直接目標是為社員群眾謀利益,合作社的社員能夠獲得直接的經濟利益。我國合作社長期以來注重增加集體積累,較少注意社員群眾的經濟利益。結果,不僅影響了社員對合作社的關切度,而且降低了農民參加合作社的積極性。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成功的關鍵在于農民從中得到了好處,“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正是這個“剩下都是自己的”,激發了農民發展商品生產的生機和活力。我國供銷合作社要獲得新的生機和活力必須改革單純注重集體積累,而忽視社員群眾利益的做法,使社員從供銷合作社獲得直接的利益,創造社員共同富裕的生活,使社員擁護和支持供銷合作社。
――從章程管理向法律治理轉變。國外合作社大都是通過法律來規范和治理合作社的。1852年英國最早頒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合作社法《勤勉節儉社團法》。隨之,各國合作社立法得到了廣泛發展,德國頒布合作社法《關于購進和經營合作社的私人合法地位法》,日本有《農業協同組合法》,法國有《農業共同經營組合法》,美國有《農產品銷售合作法》等,規范和治理著各國合作社的發展。我國建國初期,為使合作社盡快走上正軌,曾起草《合作社法(草案)》,但由于種種原因未能正式頒布。黨的以后的一系列有關集體企業的政策法規,因其調整規范的不是本來意義上的合作社,所以這些立法難以歸入合作社法之列,至今仍然由供銷合作社的章程規范管理著各級合作社行為,在社會和法律上沒有太大的約束力,為此應盡快頒布我國《合作社法》。
總之,隨著上述幾個轉變的加快,我國合作社的發展日趨成熟,業務經營將呈現三個顯著特點:一是向系統化經營發展。不少商品的經營已經和正在形成縱橫交錯的一體化經營,向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拓展;二是向專業化經營發展。以主要產品為基礎,組織農民興辦各種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有力地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進程;三是向對外貿易發展。為與世界貿易接軌,向國際市場進軍創造條件。
面對經濟、科技全球化趨勢,如何推進我國供銷合作社事業,發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開放型的合作經濟。縱觀世界合作社,從產生、發展到目前,經歷了200多年的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對這些經驗我們要認真學習借鑒。但是,我國的社會制度、基本國情與這些國家又有很大的不同,這就決定了我們不能照抄照搬國外的經驗,必須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進行創新,走自己的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合作社。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合作經濟新模式、新框架的基本要求:一是堅持為農服務的宗旨,體現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體制和機制;二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體現合作社價值和原則;三是參與和推動當地農村經濟發展,體現農民和社員根本利益;四是及時向黨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發揮黨和政府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借鑒國外合作社建設的經驗,總結我國供銷合作社改革與發展的實踐,可以概括為:實現“根本目標”,就是實現把供銷合作社真正辦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這個根本目標,通過改革、改組、改造興辦龍頭企業,發展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同農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堅持“三為宗旨”,就是堅持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的辦社宗旨,在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中發揮作用,大力發展合作經濟組織,解決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為發展農業、農民增收、繁榮農村經濟做出貢獻;遵循“三自原則”:一是自主。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二是自治。社務民主管理、領導班子民主選舉、重大決策民主協商;三是自助。盈余除必要的積累外,按股分紅、按交易量返還社員;落實“三項要求”:一是民有。入社農民在合作社中占有全部或部份產權;二是民管。由社員群眾當家作主,把合作社的管理真正交給社員管理;三是民享。合作社的利益由社員分享,使社員真正成為重要受益者。
新階段,有中國特色的合作經濟新模式、新框架的構建,是一個漸進過程,在不同階段有不同的任務,現階段要突出抓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以發展專業合作社、消費合作社改造基層社
以發展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改造基層社,逐步把基層社建成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的聯合社。聯合社的職能:一是按出資額行使出資人職能,發展壯大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二是組織發展新的專業合作社和消費合作社;三是按開放辦社的原則,搞好與農產品加工類鄉鎮企業、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作,協調與鄉鎮政府、村委會的關系,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通過發展專業合作社改造基層社,建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基層社要在系統內外龍頭企業的帶動下,充分利用自身在資金、技術、設施、經營等方面的優勢,在農民自愿的基礎上,與農民共同創辦專業合作社。可以通過社有資產入股、組織農民入社等形式興辦;可以依托現有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興辦專業合作社;也可以引導農民自己組建專業合作社。通過發展食品與日用工業品的連鎖經營,在基層社興辦連鎖超市和消費合作社,吸收城鄉居民為社員,建成合作經濟組織。在食品與日用工業品消費領域變與農民和城鎮居民的單純買賣關系為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通過發展化肥、農藥的連鎖經營在基層社興辦農資連鎖超市和農資消費合作社。吸收農戶入社,建成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在農資消費領域變與農民的單純買賣關系為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在基層社興辦集貿市場和專業市場中,要盡量吸收農民參股,把市場建成合作制或股份制企業,與農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
二、以發展龍頭企業和企業制度創新改造社有企業
過去我國大部分供銷合作社的社有企業不具備合作企業的性質,與一般企業沒有大的區別。在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中,一部分龍頭企業按合作制原則運作,已經建成了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少數吸收專業合作社入股,建成了股份制企業,也具備了有中國特色合作企業的性質。在近年發展的食品、日用工業品和化肥農藥的連鎖經營中,由于把各級連鎖超市建成了消費合作社,具備了合作企業的性質。其他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與農民還是單純的買賣關系,有的為農民下訂單,有的為農民讓利,但多數還是買斷制,這樣的企業不具備合作企業的性質。還需要大力推進調整與改革:一是對社有企業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把社有企業調整成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連鎖經營的龍頭企業和各類批發市場、專業市場;二是進行企業制度創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龍頭企業一部分建成合作制企業,直接吸收農戶入股,按專業合作社運行機制運作。一部分建成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在合作社理事會和專業合作社絕對控股或相對控股的同時,吸納社會法人和自然人入股,實現產權多元化;三是以實行產權多元化改造社有企業。社有企業體制創新的核心是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過去社有企業單一的投資結構,不利于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不利于企業間的聯合,已不適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和發展的需要。社企不分,權責不明,既不利于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也不利于資產的保值增值。要徹底改變社有企業的現狀,必須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合作經濟發展的趨勢。
三、以實現社企分開、開放辦社改造聯合社
1、社企職能分開。社企分開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放和發展企業生產力的需要,也是理順社企關系、促進各級聯合社職能轉變的需要。按照社企分開的思路改造聯合社,最根本的一條是社企職能分開,聯合社作為企業的投資者,只行使社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能,對投入企業的社有資產進行監管。監管的方式主要是通過明確到位的出資人代表,行使出資人權利,而不干預企業的具體經營活動。同時,聯合社作為投資者,也要搞好社有資產的運營,根據國內外市場的需求,調整和優化社有資產結構。
2、始終堅持開放辦社。以開放辦社來改造聯合社,很重要的一條就是擴大合作社發展領域。要打破行業、領域、城鄉等各種界限,凡是能為弱小者服務的領域,如消費、住宅等,都可以發展合作社。在改造聯合社過程中,各級聯合社要在堅持自愿互利的前提下,吸納不同形式、不同類型的合作社,農副產品加工型鄉鎮企業,農村其他合作經濟組織,各類涉農學會、協會、研究會和經紀人隊伍,加合社,為其提供多種服務,實現“雙贏”。這是供銷合作社打破封閉的組織體系,拓展自己發展空間的客觀要求。隨著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各種類型的合作經濟組織不斷涌現,客觀上也需要有一個聯合組織為他們提供服務,這就為我們各級聯合社充分發揮其功能提供了良好的機遇。必須徹底改變多年來聯合社把重要精力放在直屬企業經營上的做法,實現聯合社職能的轉變。
3、聯合社職能在改革中加強。組織社有企業參與推動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利用現代營銷方式發展新興流通業態,在生產、流通、消費諸領域與農民和城鄉居民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對成員社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等。
四、以發展現代營銷方式改造經營網絡
計劃經濟體制給供銷合作社留下了龐大的隊伍、寬廣的網絡。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網點設施陳舊、經營方式落后,傳統供銷合作社體制的弊端使網絡成為潛在的優勢。必須推進現代經營方式,重構供銷合作社的網絡優勢,在市場拓展中重鑄“二次”輝煌。
1、在食品和日用工業品經營中大力推進連鎖經營,發展消費合作社,再造從中心城市到縣城和小城鎮的網絡優勢,有條件的向大村鎮延伸。
2、在化肥、農藥經營中大力推進連鎖經營,發展農資專業合作社,形成省總公司采配中心統一采購,分公司配送中心配送,基層農資連鎖店直接面對消費者的農資營銷網絡。
3、在農產品購銷、農產品及其他商品出口方面,廣泛推行制,擴大農產品購銷和商品出口規模,規避經營風險。
[關鍵詞]基層服務意識;現狀;成因分析;培養策略
[中圖分類號]G6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5918(2015)16-0054-02
醫學生的培養目標是成為我國未來醫療衛生事業的建設社和接班人,醫學生基層服務意識的培養對于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的推動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醫學院校應認清畢業生就業現狀并分析其成因從而采取和制定培養策略。
一、醫學生基層服務意識的現狀
近年來,根據某些醫學院校關于畢業生就業去向的調查研究數據顯示,醫學院校畢業生在就業機構的選擇上更愿意選擇城市或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而對于經濟相對弱后的農村基層、西部山區則較少考慮。少部分選擇繼續深造讀研,極少部分學生會選擇進入基層鄉鎮醫院或者從事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這些現象突出表明醫學生普遍缺乏基層服務意識,缺乏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奉獻的大局意識,畏難怕苦心理明顯。
我國基層醫療衛生工作仍處在缺醫少藥的艱難階段,尤其相對偏遠的山區,基層醫療條件差,醫務工作人員緊缺,醫療衛生服務與需求嚴重脫節等問題迫切需要醫學生投身基層,迫切需要我國醫學院校在培養和教育上具有基層服務意識的醫學人才方面加大力度。新形勢下,醫學生應該樹立扎根基層,為國貢獻,以推動和建設基層醫療衛生事業為人生價值的最高體現,樹立高尚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從思想上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二、醫學生基層服務意識淡薄的成因分析
(一)社會環境因素
改革開放30多年,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環境發生巨變,當前階段社會處在大變革時期。近年來,國家經濟結構的構成,基層經濟發展跟不上步伐,經濟水平較低。政府發展思路更傾向于城市化建設導致貧富差距的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的基礎硬件設施的投入較少,基層醫療衛生跟不上,工作和生活條件差,基層醫務工作者的待遇不高,后期發展潛力小,再就業難等問題成為阻礙學生去基層工作的重要原因。
從總體上來看,由于長時間積累下的發展差距,國家對于基層的資金投入相對發達地區來說依然偏少,大學生到基層就業的工資相對較低,甚至難以滿足生活需要,進而磨滅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的熱情和信心。
(二)學校引導因素
現階段的醫學院校開展就業工作大致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在為數不多的春冬季兩次雙選會上,絕大多數的用人醫院單位來自省級或市縣級醫院,其中也包括部分省外醫院機構。雙選會所營造的就業環境勢必影響醫學生的擇業取向;另一方面,學校對開展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就業引導方面的工作較少,對國家出臺的基層就業的相關優惠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除醫學院招收部分定向生必須回到基層就業之外,極少數的畢業生會選擇走向基層,服務群眾。學校應該在學生大一進校開始,讓大一新生了解國情,走向社會,走進農村基層,加強大學生的職業理想信念教育,逐步推進醫學生基層服務意識的培養工作,貫穿整個大學生涯階段,學校應從國家全局出發,調整人才培養目標,聯合其他職能部門健全人才培養機制,做到多管齊下。
(三)個人選擇因素
影響醫學生基層就業的直接因素來源于個人的家庭和自身心理因素,相對于其它專業的畢業生來說醫學生的培養成本普遍較高,醫學生3-5年的基本培養費用少則四五萬元,多則六七萬元,高額的培養費用進一步促使醫學生和其家庭對就業的期望值增高,直接導致很多的醫學生進校之初就定下了將來的擇業方向,基層服務意識從源頭上就給磨滅了。另外,大學生自我期望較高,功利傾向突出如今,不少大學生抱著“學而優則仕”的思想觀念,認為上了大學便高人一等,對于自己的未來也有著相當大的期望。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目前大學生普遍存在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就業心理。許多醫學生礙于“面子”,認為大學生到農村基層單位工作沒有前途,更沒“面子”。另一方面,隨著社會文化的多元化發展,許多大學生把工資報酬的多少作為判定一份工作好壞的標準,個人價值的實現脫離了社會價值,還有部分醫學生擔心去了基層出來難,下了基層沒人管。一些醫學生覺得自己的能力在基層不能充分得到展示,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也與城市有較大差距,導致醫學生畏懼基層工作的艱難環境,從而使其基層就業意向大幅降低。
三、醫學生基層服務意識培養策略
(一)國家加大基層醫療衛生的扶持,大力投入基層醫療設施建設,制定并出臺激勵政策,鼓勵醫學生深入基層
大力發展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條件,為醫學生深入基層開展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提高對深入基層做出貢獻的醫務工作者給予獎勵和高度肯定,提供將來走出基層繼續深造的平臺和機會,政府健全大學生基層工作機制,加大優惠扶持,增加薪酬補貼,提供更多的進修培訓、晉級晉職機會等。醫學院校應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對選擇支援西部服務基層的學生給予表彰和宣傳;學校應加強專業知識的教育提升其對本專業的信心;培養醫學生自學和終身學習的能力,科學、合理宣傳各級醫療機構的衛生職能,幫助其樹立正確的就業觀。
(二)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教育活動
通過加強醫學生理想信念教育、職業理想教育以及艱苦奮斗的精神教育,開展系列主題思想教育活動等增強醫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培養高尚醫德,將思想轉化為行動,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扎根基層,服務基層。
首先,開展“服務基層,奉獻社會”為主題的思想理論討論會、學習會和形勢教育課,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基層服務意識、志愿服務基層的明辨會,讓基層服務意識走進校園,走近學生,而不再是遙不可及的高尚情操。
其次,開展以“我的中國夢”、“我為基層出把力”等主題的團組織生活、團日活動或主題思想班會,培養醫學生家國情懷、奉獻精神。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在醫學生當中開展“我的中國夢”等主題的班會活動對于提高醫學生思想政治理論、人文綜合素質以及高尚醫德具有重要意義。
最后,開展基層先進人物事跡宣講會,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建功立業。基層的生活條件雖然艱苦,但我們卻不難發現那些扎根基層謀發展,與國家的未來緊緊相依的基層工作典范。
(三)積極開展暑期三下鄉社會實踐活動及公益志愿服務活動
通過暑期“三下鄉”實踐活動,組織大學生深入農村,感受農村真實生活,參與農村社會實踐,加強醫學生對國情、社情、民情的認識體會,激發大學生的基層服務意識。建立社會實踐長效機制,通過短期或中期實踐基地的合作項目建立長期對點合作模式,鼓勵醫學生參與進來,從而帶領學生走進基層,體驗基層生活。所以,基層社會實踐是激發廣大青年學生服務基層意識的重要方式。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目標的“中國夢”的道路上,農村的發展對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學生只有深入到基層群眾的生活中去,親身了解農村的真實情況,了解農村的發展需求,才能進一步鍛煉自己的意志,增長自己的才干,堅定自己服務基層、建設農村、實現自我價值的信念,從而進一步激發自己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更加堅定地為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做貢獻。
(四)加強就業引導,學校相關部門加強聯動機制建設
首先,醫學生就業最機密相關的學校職能部門就是學校的招生就業處。以招生就業處牽頭,通過和校黨委宣傳統戰部、校團委等職能部門的合作,在校內開展國家基層就業相關政策推廣宣傳活動,通過組織輔導員老師以及學生代表進行政策學習,在校內層層推廣和學習。黨委宣傳部和團委在校內積極對服務基層優秀典型進行表彰和宣傳,用身邊的人和事教育感染學生。其次,加強校地合作,通過組織學生參與中短期的志愿服務活動,引導醫學生適應基層環境,了解風土民情,樹立基層生活信心,為醫學生畢業以后扎根基層打下基礎,同時畢業后選擇基層就業的畢業生給予適當生活補貼,用獎勵的方式鼓勵學生,提高醫學生服務基層意識,推動醫學生基層服務行動。
(五)加強醫學生專業培養教育,打牢專業基礎
[關鍵詞]社區概念 社區治理 社區文化 社區服務
中圖分類號:R19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15-0234-01
一社區概念的界定
目前國內學者大多從社會學角度對社區概念進行界定,多強調地域性的概念,通過與社會、國家、城市、社會群體等不同概念的對比中得出社區的含義,“更多的社會學家是從一定地域社會關系結構的角度,或者從社區的功能與地域空間相結合的角度社區下定義”。
一種觀點從社區與社會對比的角度詮釋社區概念,“在方法論上,社會是一個一般的概念,它的性質是無法使用實證資料來論證的”,“研究者只能做出范圍較小的、具有典型意義的研究――社區研究,從社區研究中取得實證資料來論證社區的性質并進而推出社會的性質”。這種定義方法將社區作為社會的特例,是從哲學角度對社區進行的界定。它比較重視社區、社會的對比,并對這兩種經常被人們搞混的概念進行了明確的區分,基本厘清了社區、社會的含義;不足之處在于它只是用對比的方式告訴了人們社區不同于社會,而缺乏從自身出發的論證,沒有明確指出社區應該包含的基本要素,因而無從說明社區的本質。
另一種觀點是從社區與國家、城市及社會共同體的對比關系中對社區加以解釋。該觀點認為國家“始終是和不可侵犯的要件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社區是“早在私有制產生之前人類就有了自己的共同體方式”,社區要表達的是“居住在同一社群、同一地方居民之間的人際關系和交往模式”,因而從本質上或者是產生歷史上,社區和國家都是截然不同的。當論述社區和城市的關系時,“城市是人類勞動分工尤其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產物”,而社區“既可坐落于農村又可坐落于城市,二者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與社會群體的對比關系中,作該觀點認為社會群體是“由一定社會交往關系聯結起來的人類集體生活共同體”,血緣、地緣、業緣起紐帶作用,而社區則是“地域特色鮮明的社會共同體”,其中加入了地域性的要素。
二社區管理體制
首先是社區管理主體。在定位社區管理主體方面,國內外學者的基本觀點一致,大家普遍認為社區管理涉及多個主體,“社區建設離不開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的努力”。但對于如何確定不同管理主體尤其是政府作用時,學者們產生了不同的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政府在只是在建立社區服務體系的初始階段發揮重要作用,承擔培育非政府組織、提供資金政策支持的責任,并利用自身的權威性和號召力發揮主導性作用。這種觀點主要是基于當前我國社區治理的現狀而提出來的,比較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但并未對各治理主體之間關系明確定位,只是著眼于當前狀況而未有長遠目光。另一種觀點認為,社區服務組織者是基層社區組織,是社區服務中主要的依托力量。因為這些基層組織“直接面對社區,最貼近社區人民群眾,最了解社區的基本狀況,最了解社區居民及其他成員的需求”。這種觀點實際上充分肯定了社區基層組織在社區服務體系中的作用,從社區治理角度指出了基層組織在提供服務方面的優越性,并認為政府只是起到政策指導和資金支持的作用,是“小政府、大社會”理念的體現。
三社區文化建設
(一)社區文化概念
由于理論界對社區文化研究角度不同,對社區文化內涵的界定也不相同。有人認為“社區文化,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圍內,人們所創造、孕育、形成的人文環境、行為模式和生活方式的總和”;有人認為“社區文化是指在特定的社會區域當中,人們各方面的行為所構成的文化生態系統。它既包括這一區域內人們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也包括該區域內社會成員的理想追求、價值觀念、道德情操、生活習俗、審美方式、娛樂時尚等。”
(二)社區文化的作用
在對于社區文化作用的探討上,學術界的觀點基本一致。有人認為社區文化有益于營造“社區精神”,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增強社區成員的認同感并滿足居民的精神需求;有人從更大的層面提出了社區文化建設有益于“完善城市功能,樹立城市品牌,打造城市特色”;有人認為社區文化建設可以促進社區自治的發展,通過社區文化活動培養居民的自治意識,增強居民的團體意識;也有人認為培養社區文化可以提升社區的凝聚力,形成良好的社區風尚,也有益于社會環境的安定。總體來說,社區文化建設的意義首先在于社區自身的穩定、團結、和諧,還可以擴展到更大的范圍,從整個城市乃至社會層面上都有良好的影響作用。
參考文獻
[1] 郭學賢.城市社區建設與管理[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第14 頁.
[2] 黎熙元等.社區建設―理念實踐與模式比較[M].北京:商務印書館出版社,2006,第5 頁.
[3] 徐永祥.社區發展論[M].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00,第32頁;第32 頁;33頁.
[4] 代明,袁莎莎.國內外城市社區服務研究綜述[J] .城市問題,2010(11):25.
[5] 沈千帆.北京市社區公共服務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第40頁.
[6] 高占祥.論社區文化[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4.
[7] 龔貽洲.論社區文化及其建設[J].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9).
[8] 劉慶龍等.論社區文化及其在社區建設中的作用[J].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5).
[9] 李吉國.淺談社區文化建設的地位和作用[J].理論學習,2002(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