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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制度創新,保險投資,資本市場
保險制度創新是指順應現代保險金融化的發展潮流,改變傳統保險經營理念,突破保險經營僅局限保險承保范疇的制度安排,實現保險保障與保險投資并舉,構建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深度融合、保險業與金融市場協同發展的新的制度安排。高效的保險投資是保險制度創新的動因,也是保險制度創新的結果。
一、保險制度創新的背景和趨勢
目前,國際保險業保險制度創新,是在國際經濟、金融出現金融保險服務一體化趨勢背景下的一場保險制度的變革。金融和保險服務的一體化是指各自的產品及服務被相互采用,從而形成業務交叉與融合。近來年,“一站式”金融服務成為金融業的一種發展趨勢。對客戶來講,通過一個金融服務機構獲得所需的各種金融產品與服務,這的確是非常便捷。金融與保險一體化客觀上是因為市場競爭激烈、金融管制放松、客戶尋求成本更為低、更便捷的金融服務等多種原因。隨著國際金融和保險集團在不同市場的快速發展,以及各國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與保險業呈現出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推動了保險業在保險制度、產品開發和增值服務方面的完善與創新。
保險制度包括保險業運作的基本原則,如最大誠信原則、可保利益原則、損害賠償原則、近因原則等;險種設計、保險合同的制定、產品定價、展業、承保、理賠、投資、準備金的提取等方面的共同做法。20世紀后期,國際保險業在經濟、金融全球一體化的進程中,進行了保險制度的重大變革,完成了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整合,保險金融化、證券化成為基本發展趨勢。目前,國際保險業在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高度融合的新的平臺上運作,實現了保險經營的一次“質”的飛躍。
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保險業在運作中存在很多缺陷,有很多不符合國際慣例的作法。特別是在保險投資問題上,與現代國際保險業發展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我國保險經營長期“一條腿”走路的制度安排,制約了我國保險業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影響了我國保險業健康和持續發展。未來的國際競爭要求我們遵循同一個游戲規則。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只有及早地融入世界,熟悉國際游戲規則,才能在日益嚴酷的國際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因此,進行保險制度創新,構建全新的保險經營平臺,實現保險業與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是與國際接軌,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
二、我國保險制度創新的環境分析
國外成熟的市場經濟經驗表明,保險制度創新是建立在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基礎上的。因此,進行保險制度的重大變革,需要逐步完善我國保險制度創新所需要的企業基礎和市場環境。首先,要建立現代化的保險企業制度。要解決好保險企業組織形式、保險公司經營模式及其經營狀況的基本評價指標、保險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競爭原則、稅收政策等幾個方面的問題。其次,要完善保險經營的市場環境,尤其是保險投資環境,重點是完善保險投資所必須的政策法規環境和資本市場環境。完善的資本市場環境,是實現我國保險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和保險創新的平臺。
目前,我國《保險法》對保險投資的規定十分嚴格。從表面上來看,這些規定似乎可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但問題是,在中國這樣一個體制模式和發展模式都處于轉型期、經濟增長率和經濟變量波動率相對都很高的國家中,這樣一種規定有可能將保險公司置于巨大的負。債風險之中。然而,如果只是簡單地改變或放松保險投資的監管規定,在目前中國資本市場很不成熟、投機性很強,保險公司投資人才匱乏的情況下,又有可能使保險公司面臨重大的資產風險。因此,需要積極穩妥地改革和完善政策法規環境。
要解決保險投資的兩難問題,滿足保險業的資金運用需求,必須將保險投資問題提到戰略高度來認識。具體講,就是應當大力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同時推動保險投資的多元化。第一,政府要調整對資本市場的政策,從總體上看,要重點發展包括壽險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者;第二,逐步擴大壽險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的業務范圍,放開投資業務和允許其直接經營證券業,對產險公司和壽險公司應區別對待,逐步放寬壽險公司的投資業務范圍。第三,逐步放寬投資政策,允許國內保險公司選擇海外較為成熟的資本市場進行投資。這不僅有利于加強內資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而且可以進一步擴大其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程度。
目前,我國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受到嚴格的分業經營限制,保險企業的經營模式單一,缺乏創新的基礎。鑒于此,對于全球金融業務一體化趨勢,我門要從容面對,認真研究,既不可視而不見,又不可盲目追隨,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積極穩妥地推進金融一體化,為保險業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我國保險制度創新的基礎
實現保險業與金融市場尤其是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是我國現階段保險制度創新的基本目標。保險投資是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銜接的紐帶,是我國保險制度創新的基礎。國際保險業發展的趨勢表明,現代保險越來越離不開保險投資,保險投資是保險業的重要利潤來源,是保險業持續發展的基礎。
首先,保險公司是金融市場上一個正在不斷成長的重要參與者。它們承保各種不同的企業和家庭風險,從而推動其參與經濟與金融活動。在盈利性的驅動下,它們也已成為全球廣闊金融市場上日趨重要的投資者和金融媒介。它們給資本市場帶來了創新的保險方式,為金融風險提供保險保障,并在新金融工具的開發進程中搭起了銀行與保險產品間的橋梁。保險與再保險公司拓寬了金融工具的范疇,提高了市場參與者的多樣性,并為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融資和規避風險創造了新的機會。與此同時,它們還促進了資本市場的流動性及其價格發現功能的發揮。
保險業參與資本市場有著深厚的經濟背景。回顧上世紀的90年代,我們可以看到,費率疲軟與低債券收益的環境刺激著創新,從而促使保險與資本市場之間出現了某種對接。保險公司在這一時期致力于將其龐大的投資組合與融資渠道進行多元化。例如,在信貸衍生市場上它們正成為日益重要的參與者,幫助銀行對其信貸風險暴露頭寸進行套期與多元配置。在融資方面,美國人壽保險公司已經發行了融資安排(FAs)與擔保投資契約(GICs),這一發行量很快上升到大約400-500億美金的規模(J.PMorgan,2001)。對市場參與者的調查表明,這些基金一般都投向與FA/GIC有相近到期期限的高收益證券,以便得到正向的收益。在保險需求增加過程中,對新活動中風險的日益重視,對保險費率的穩定這些考慮導致許多保險公司開始重新評估他們的資本市場活動。
其次,金融市場為保險業擺脫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市場環境,為保險資金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有效運作提供了空間,為保險業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共發展,最終達到利益共享創造了條件。保險業介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一方面表現為保險資金介入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保險資金介入貨幣市場,即保險資金存入銀行可以商談利率,允許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使保險資金進入消費信貸領域和房地產按揭業務,允許保險資金投向有長期穩定回報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允許保險資金涉足風險投資領域等;保險資金介入資本市場,即允許保險公司單獨或者與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組建獨立的保險基金進入股市,或者支持保險資金從目前間接進入股市轉為直接進入股市。另一方面,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對保險市場有三大拉動作用。一是保險產品更趨向投資型;二是保險公司經營的業務范圍發生變化;三是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由互助型向股份制轉變。
四、我國保險制度創新的目標
隨著國際金融保險服務一體化的推進,保險業、銀行業、證券業的日益融合,成為當今金融業發展的趨勢。它為我國保險業擺脫困境提供了必要的宏觀環境,同時也為資本市場的完善提供了契機。資產收益率低、“利差損”問題使中國保險業將面臨償付能力不足的困境;市場結構不完善、功能存在缺陷使資本市場發展陷入泥潭。為擺脫這一困境,需營造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整合的基礎環境,制定符合國情的制度安排,使中國保險市場深度參與資本市場的運作,與資本市場共同發展,以達到利益共享,并在風險控制的基礎上最終擺脫各自的困境。
首先,中國保險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也離不開資本市場的支持。保險業的競爭使得保險經營利潤空間日趨窄小,保險投資利潤成為維持保險生存發展的基礎。根據新修改的《保險法》,保險資金主要運用于資本市場中。現階段中國的資本市場還不規范,不完善,但是資本市場只有在發展中才能得到規范和完善。中國保險業不能坐等資本市場規范和完善以后再發展,必須與資本市場同步發展;覦范和完善。保險業急需的資金運用人才只有在發展中才能不斷吸收引進和培養提高。
其次,保險業是金融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資本市場中最大、最有影響力的機構投資者之一。中國資本市場的完善、規范和發展需要一大批理性的機構投資者,需要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保險業就是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和主要的資金來源。同時,中國金融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并不影響保險業在資本市場上發揮作用。隨著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其在資本市場中的作用和地位會越來越大。
五、推動我國保險制度創新的措施
實現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高效的資金營運、高效的保險投資,因此,必須在完善資金運用管理體系上進行專業化資金營運管理。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保險經營環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構建全新的保險經營平臺,探索并建立高效的保險投資運作管理體系,是當前重大的保險制度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并不一定等于資金投資收益的提高。積極探索合適的保險投資的組織管理體系,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專業資產管理公司,是保險業進入資本市場,提高投資收益率,防范風險的內部條件。
由于保險公司設立的資產管理公司所管理的都是保險公司保費收入資金,而不像一般資產管理公司那樣吸收社會各界的自由資金,這種資產管理公司應該被認定為保險相關企業。保險公司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并不違反《保險法》的規定。可以認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是現階段我國保險投資的組織管理體系的新的制度安排。
當然,在現有體制下,要充分釋放我國保險業所蘊涵的巨大創新能量,還應該注重處理好幾個關系:創新與WTO規則的關系;創新與市場的關系;創新與運作條件的關系;創新與監管的關系。因為保險創新的最終目的是通過創新擴大市場來獲取更多的新資源,而要達到這一目的必須得到保險市場的認同,因此,研究和分析市場需求是保險創新的關鍵。
保險創新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具備相應的運行條件和制度條件;缺乏一定的客觀條件或者監管制度的保證,是難以充分發揮創新的積極性和能動性的。特別是保險創新,一般在提高效率的同時也會帶來風險,加大了監管難度。而以逃避監管為目的的保險創新與原有監管體制有著更為直接的沖突。因此,盡快建立一套符合國際標準的監管體系,既是控制保險創新風險的需要,也是推動保險創新發展的需要。
主要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從我國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特點及現實證券市場的制度環境看,現階段我國推出的開敲式基金應做以下三方面的翻度剖新:融資制度創新、金融衍生品創新和基金評級體系的創新。
[論文關鍵詞]開放式基金制度約柬融資制度創新
隨著2000年l0月《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的頒布.有莢開放式基金的話題也日益引起人們的莢注.開放式基金的推出.無疑是我國證券市場超常規培育機構投資者的又一重大舉措,但在眾人一片叫好之中,我們仍應保持一份持尊,仔細分析開放式基金的正常運作需要哪些制度環境,我國現階段的證券市場是否具備開放式基金正常運作的制度條件.為開放式基金的推出我們還要做哪些制度刨新,這些都是在開放式基金推出之前必須處理好的現實問愿。
一、開放式基金的特點夏其潛在運作風險
對比封閉式基金而言,開放式基金的最明顯特點在于基金單位無發行限額規定,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高.經營業績好,則其對投資者的吸引力也就舍不斷增強.基金規模也就像滾雪球似的不斷增長.基金管理公司可收取更多的管理壹.基金持有人也可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實現雙方的共贏.也正緣于此.開放式基金的推出能較好地發揮儲蓄——投贅的轉化功能,比較好地解決證券市場資金供給方面的問愿但另一方面,如果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管理差.投資運作時不以基金持有人利益量大化為原則,甚至損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剮其在廣大投資者問就會喪失贛以生存的基礎——信譽,其所管理的開放式基金就可能面臨被不斷贖回、清盤的危險.
正是出于開放式基金具有可隨時掛基金持有人購買和贖回的特點,使得開放式基金的運作風險要遠大于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量主要的風險其過于隨時要應付基金持有人贖回要求的流動性風險。我國股市經過效十年的發展.上市公司巳經超過1100家,通市懂占GDP的比重也達薊5O左右,但我國股市仍是一個新市場.投機性矗,指散被動幅度太是其主要特征.當遇到突發性事件或調控政策出臺時,指散大跌,開放式基金所投資的股票也注定難進厄運.在大多效投資者拋售狂潮的沖擊下.開鼓式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也勢必下降.而基金持有人為了避免所持有的基金單位進一步眨值,也勢必要求盡早盡可能高價地贖回基金單位,如果基金管理公司所持有的流動性資產不足以滿足償付基金持有人贖回需求、而又無其他融資逢徑可供選擇的話,勢必撼售手中段票來滿足償付需求,這樣注定會進一步加劇指效的下跌.進而又進一步加尉投資者的恐慌情鰭,從而形成新一輪的惡性循環,更有甚者不捧腺有形成股災、金融危機的可能.所有市場參與者的利益均受到損害因此.在開放式基金推出之際,必須對我國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環境進行客觀分析,并相應的進行一些制度剖新來滿足開放式基金的運作要求.
二、我國現階段推出開放式基金的制度約束
從理論上而言.開放式基金的推出是與開放程度較高、規模較大、流動性較強的證券市場系在一起的,證券市場的規模太小、品種單調,而且質量低劣(映乏投資價值).其顯然不適宜投資基金尤其是開放式基金的運作。結合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現實環境,在現階段推出開放式基金的制度約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與投資基金有關的法律體系還未建立.投資基金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無明確規定。從制度經濟學的觀點來看.制度設計的重要功能在于合理界定權利邊界.只有權利界限清楚,責任才能明確、才能降低制度運行成本.減少外部效應。但目前,投資基金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還僅是以《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來加以界定.并且該《暫行辦法》主要是針對封閉式基金而言的,沒有充分考慮開放式基金的具體特點,這樣.權利和義務界定的不明確、規章制度的前瞻性不強.在實際運作中就會加大制度運行成本,造成額外的效率損失.不利于證券投資基金業的長期規范發展。
(二)我國現在市場的發育程度較低,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均不利于開放式基金的發展首先從市場規模來看.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共有上市公司l100多家.流通市值兩萬多億元封閉式基金規模BOO億元左右,在這種狀況下就已經出現基金大規模交叉持股的現象.那么如果再推出總額為200—300億元左右的開放式基金.在可供投資品種有限的情況下.開放式基金問不交叉持股幾乎是不可能的.這樣基金大規模的交叉持股勢必降低所持股票的流動性.在開放式基金遇到基金持有人大規模贖回基金單位時,很易產生流動性危機。其次從市場結構而言。目前我國的投資基金僅能投資于A股和國債.投資品種有限從美國和香港的情況來看.投資品種非常多.有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市政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并且其還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尋求投資機會.對比之下.使得事實上我們管理的基金面對的是單一市場風險.如果國內滬、深指數大幅爆趺.勢必給開放式基金帶來相當大的運作壓力
(三)有關金融制度設計,主要是融資制度設計方面.存在不利于開放式基金發展的規定。由于開放式基金隨時面粘著基金單位的贖回要求.在出現巨額贖回、基金資產又難以在規定的時間內變現的話,就會對jl缶時性流動資金產生一定的需求。對此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是由托管銀行向基金提供短期信貸.該種信貸屬于“過橋貸款”的性質.主要是為了給基金一個調整資產結構的機會。但目前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中卻規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從事資金拆借業務l動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基金投資。這些規定的本意是限制基金進行信用交易和超出自身的能力進行投資.主要是針對封閉式基金而言的.但對于在開放式基金的情況下.上述規定卻存在較大的限制。
(四)金融衍生品方面缺乏開放式基金防范系統性風險的交易工具。開放式基金的發展特別需要有做空機制.而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僅有做多機制。任何一個投資者想參與中國證券市場,必須由最初買人股票開始l而實現最終盈利.也只能由賣出股票結束加之我國證券市場屬于新興市場的特點,使得事實上我國證券市場的系統性風險是很大的.這樣·開放式基金雖能通過投資組合來肪范個股間的非系統性風險.但仍要承擔較高的系統性風險。股指期貨交易的缺乏可以說是開放式基金正常運作的一大瓶頸。
(五)缺乏合理的基金評級體系和權威的基金評級機掏。目前三大報是以基金凈值來對基金運作能力進行排名的,在這種制度設計下。就會誘使基金管理人采取片面提升凈值的捷徑——對個股進行控盤式操作來提升所管理基金的單位凈值.而不是在風險和收益的結合中,尋找最佳平衡點。運作開放式基金如果沿用舊的封閉式基金的思路,勢必引起開放式基金所持有股票的流動性大為降低,易引發開放式基金的流動性危機。況且,在基金發起設立時,其投資目標在其招股說明書中有明確規定的,有的是成長型基金.有的是優化指數型基金.不同投資目標的基金其運作思路肯定會有很大的差異,而如果單一用凈值作為評價基金管理公司管理水平的硬性指標的話.明顯帶有不合理性,也易引發基金管理公司間的惡性競爭。另外.從基金評估機構而言.美國基金業的快速發展與基金評圾機構的配套發展也密不可分.當前美國基金評級機構與股票評級機構、債券評級機構一起成為資本市場信用評級的三大支拄.并以嚴格、客觀、公正保持投資人對資本市場的信心,而我國目前卻缺乏此類公正獨立的基金評級機構
三、推出開放式基金的制度創新工作
(一)在融資制度創新方而.可考慮在即將出臺的《投資基金法》中允許托管銀行向基金提供短期信貸。這是現實制度環境下的最優選擇。同時,為肪止基金管理人從事信用貸款投資.可考慮對借款的用途和比例進行限制。如規定基金借貸的最高限額為基金凈資產的,并且僅限于用于支付贖回申請的要求。由托管銀行對基金提供信貸支持。主要考慮到基金資產規模的大小和托管銀行本身利益密切相關.基金的穩定經營對基金托管人也是有利的.并且托管銀行對基金資產狀況最為了解.可以有效地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保證借貸資金按規定用逢使用。
本文運用路徑依賴的基本理論作為分析的出發點,對我國地方稅制改革中存在的路徑依賴問題進行分析,指出了地方稅制改革中存在著三個方面的路徑依賴特征,以及其存在的負面影響,提出在新一輪制度創新中的對策思路。
“路徑依賴”是制度經濟學中關于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的分析方法。在制度變遷中,由于存在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得制度變遷一旦走上某一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強化,即在制度選擇過程中,初始選擇對制度變遷的軌跡具有相當強的影響力和制約力,人們一旦確定了一種選擇,就會對這種選擇產生依賴性,這種選擇本身也具有發展的慣性,具有自我積累放大效應,從而不斷強化這種初始選澤。本文從制度經濟學的這一基本理論出發,來探討我國地方稅制改革的路徑依賴的慣性特征。
1地方稅制改革的路徑依賴分析
地方稅制是在1994年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框架中明確提出的。財政管理體制作為劃分各級政府之間財權和財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國家治理結構的制約。在國家的治理結構中,一般來說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兩級政府構成的,由于國情的差異,各個國家的治理結構呈現出多樣性。在中國國家治理結構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國家的主導,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盡管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權和財權逐步相應的擴大,利益的獨立性獲得提高,但這一格局并未獲得實質性的改變。作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約束,這種約束體現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體性安排的約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財政管理體制的約束;第二,地方政府籌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約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選擇集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無權制定新的制度規則。在這些既定的約束下,地方稅制改革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的路徑依賴特征:
(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依賴特征對地方稅制改革的決定性影響。選擇財政制度改革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突破口,這是由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內在決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種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標是什么,對于治國者來說,可能是不確定的。為了維護改革的合法性和穩定性,治國者選擇“試錯法”,也就是“摸著石頭過河”,通過在實踐中摸索出未來制度框架。因而,就決定了治國者從它最為熟悉的地方開始,這就是治國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積累的調動微觀經濟主體積極性的經驗——通過權力下放來調動微觀主體的積極性,來促進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這一改革構成了中國20年財政體制改革的主導。從財政管理體制來看,主要表現為通過不斷調整地方的收入基數和上繳的比例來調動地方政府理財的積極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決定權。無論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為核心的“分灶吃飯”體制,還是1994年的分稅制框架,都體現出中央政府對收支的決定權和調整權。這種決定權和調整權對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過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稅種的調整而獲得在財政收入分配份額中的絕對優勢,也就是說,在于不確定性、技術因素等作用下,當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額下降的時候,它可以通過調整而重新獲得這種優勢。這是因為中央政府作為改革的發起者和推動者,在整個杜會經濟的轉型還沒有完成之前,通過對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數或增收的上繳比例的調整,保障中央政府對收入的整體控制,是實現經濟體制改革的平穩順利推道和經濟發展的整體性要求的根本保證。從改革后財政收入的實際情況來看,自從放權讓利的改革推行以來,中央本級組織的財政收入的比重呈現出逐漸下降的趨勢,中央收入嚴重依賴于地方上解,而財政承包制所體現出的累退性,使得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續下降。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提高中央政府的財力,通過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財政收入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獲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從1996年起地方組織的財政收入的增長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經出現地方財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財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勢頭發展下去,中央本級的財力下降,而影響到改革的進一步推行時,新一輪的調整就勢在必行,這種調整包括對地方稅種的調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數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調整。因此,在經濟轉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集權和分權,沒有隨著經濟形式的發展而處于一個相對穩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決定權將會加強和強化。由于地方稅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籌集地方財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稅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這種路徑依賴特征,從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動機的地方政府,就有著隱瞞收入的真實水平,并傾向于將財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強烈動機。
(二)地方稅制改革作為中國財政制度改革的一個內在環節,它也表現出中國財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徑依賴持征。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是一種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財政支出的不斷擴大上來。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經濟增長方式的粗放性特征,決定了國家投資所創造出來的效益和財政收入不斷萎縮,從而使得財政收入的增長不能滿足曰益擴大的財政支出要求。財政收支之間的缺口,有著曰益擴大的趨勢,當國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會契約所賦予的職能時,其義理性水平就會下降。為了提高或者維持其義理性水平,就迫使國家對既有的政治經濟體制做出自我調整,因而,財政壓力是中國經濟體制的直接原因(張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通過計劃和財政將社會資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這種調整主要是表現在逐步放松對資源的管制,以及國家不斷退出原有的特權領域,概括的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就是通過對產權規則的調整而達到國民收入增長的新的制度安排過程。在這一改革過程中,由于社會經濟制度發生了變遷,必然要求國家籌措歲入的制度做出相應的變遷。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主要是通過將社會資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夠直接控制著社會剩余,那么,在放松對社會資源的管制后,社會資源配置將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觀主體來完成的,國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會資源的配置,這就意味著,國家籌措歲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須適應這種變化而進行相應的調整。因此,作為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一方面,財政制度變遷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邏輯起點,通過對財政制度的改革來推動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另一方面則又是通過對國家籌措歲入制度的重構而構成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然而,在轉型過程中,一方面由于財政支出的剛性,另一方面對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會財富,由于歲入籌措機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時籌集足額的收入以滿足國家的需要,財政壓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緩解,同時,國家一旦推行改革,維護改革的穩定性和合法性則是國家義理性支持的一種新的表現形式。改革的過程是一個利益相互沖突的過程,為了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而不至于反對改革或阻撓改革,國家就會通過擴大財政支出來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損者,這又進一步增加了財政支出的壓力。盡管從長期來看,通過改革會形成經濟和財政之間的良性循環,但是,在改革的過渡期內,財政壓力則表現得更直接、更明顯。現實的財政壓力也迫使國家倚重于強調收入的稅制。因而,在現有的技術水平下,將會選擇那些能籌集收入?畬蠡乃笆罩貧勸才牛綣騁恢炙爸瓢才拍芪掖詞杖氳淖畬蠡敲矗謁婧蟮母母鎦校庵種貧勸才啪突岬玫角炕5胤剿爸譜魑醒胝謨璧胤匠锎朧杖氳鬧貧勸才牛竊詮儀康魘杖氳鬧貧勸才瘧塵跋攏蚨諍星康魘杖牘δ艿墓咝蘊卣鰲?nbsp;
(三)在放權讓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機制也有著強化的趨勢。從地方稅制來看,它僅僅是獲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稅種的使用權、管理權、征收權,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稅種的確立、稅收制度的決定權在中央政府,當地方政府面對發展的需要而籌集一定的收入的時候,面對“菜單”選擇卻沒有“菜”可選。由于不能創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對于地方政府而已,則將既定的和舊體制內所創立的規則在特殊情形下多樣化,并且拓展這些規則的邊界。這個舊體制內的規則就是預算外的收費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礎上,發展出各種收費、集資、攤派等多種形式的地方收入機制。對于地方政府的這種行徑,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財力拮據而不能完全滿足地方政府的財力要求,而只給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資源和制度知識信息資源(只給政策、不出錢),允許地方政府或者基層組織在制度創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動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賴于地方政府來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和杜會的穩定發展,從而將改革的風險分散化,來達到風險最小化的目標。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間內,既維護體制改革的穩定和順利進行,同時地方經濟又取得相當的發展,中央政府就會容忍和默認地方政府所從事的制度創新活動。
然而,收費制度一經在地方政府的運用,并經過上級政府的默認,它就有一種自我強化的傾向,這種自我強化的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質決定的。地方政府作為人,其目標函數與作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標函數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國者所控制的,其目標函數是維持其治理國家的長期性和穩定性,而由地方官員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標函數是地方官員的晉級、名譽、聲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這樣,地方官員的個人利益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員通過發展地方經濟而獲得上級的提拔,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發展地方經濟就要求有強大的收入來支持;地方官員通過預算支出追求個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貼、住房、豪華的辦公用品等,這是不一致的地方。無論是一致,還是不一致,都有著追求收入的動機。
此外,隨著中央政府將財權和相應的事權下放給地方政府的同時,而地方政府的職能并未獲得實質性的調整,這樣地方政府實質上就相當于一個范圍縮小的權力中心,它在職能和職責上與中央政府是重構的。由于收費制度比較簡便和運作成本低,能及時為地方政府籌集發展某些項目的經費需要,最為根本的在于收費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繳收入的約束,從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個地方政府或一個部門使用了收費制度,它就會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門迅速學習和模仿,而很快推演開來。同時,收費制度在部門利益和地方官員個人利益的驅動下,就會逐步成為他們“尋租”的最為合法化的渠道。這也會推動收費制度的進一步強化。
2上述分析的路徑依賴特征,給地方稅制改革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負面影響。
1.由傳統的直接控制資源而獲得社會剩余的方式,轉向通過國家政治權力向微觀經濟主體征收稅負,即通過稅收制度來重構國家歲入的轉型過程中,強調收入的功能是其內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現實的財政壓力使得一旦走上強調收入的制度路徑,就有著強化的趨勢,從而使得稅收制度對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社會公平、以及國家對社會經濟運行的間接調控缺乏應有的功能和作用。
2.中央政府對稅種和收入的決定權的強化,一方面,忽視地方政府在國家歲入制度重構中的內在作用。地方政府作為國家治理結構中的組成部分,它同樣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對制度創新所起到的積極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創造出新的有效的稅收制度;另一方面,則導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為,首先,在稅制存續的有效期內,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將某一稅種推至極端,而不顧該稅種對地方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其次,當地方政府預期到中央政府的調整時,可能會通過收取過頭稅等形式虛增收入來擴大收入的基數;最后,將財源和財力轉移至非稅收部門,從而為非規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溫床。
3對地方稅制改革路徑依賴的思考
上還分析表明,以放權讓利為基本特征的第一階段的財政稅收制度改革的適應性效率已經遞減,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邊際收益遞減規律所決定的。因此,新一輪的制度創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為一種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財政稅收制度的制度創新工作是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實現的根本性的制度創新問題。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構建公共財政框架之際,為中國財政稅收制度創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機。在新一輪的制度創新過程中,要強調地方政府在國家歲入制度創新中的作用,要賦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創造新的制度規則的自。因為,首先地方政府作為國家治理結構的組成部分,它同樣是新歲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為制度創新的參與者、支持者、協調者、聯結者,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創新作用(楊瑞龍,1998;張杰,1998;黃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級微觀主體之間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系。因而有著更廣泛的制度創新信息,從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訂的收入制度規則有著直接的現實性和針對性。從中國制度創新活動的主體來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因而,地方政府對國家歲入制度的創新活動同樣應該構成中國制度創新的一個內在組成部分而予以確認。
當然,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創新自,必須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來確定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為前提。更進一步,是要根據各級政府提供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來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在此基礎上來確定各級政府的財權,并將各級政府的這種基本關系通過法律框架規范起來,這樣,一方面,形成對各級政府的外在約束,而不至于產生單純追求收入而不顧經濟發展的效率等問題,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各種權責關系,形成一個相對穩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強化調整與反調整的路徑依賴關系,從而也有利于各級政府發揮各自的職能。不僅如此,通過對各級政府事權的范圍來確定財權,同樣也有利于打破現行各級政府因職能不分而產生的對收入制度的路徑依賴,從而使得在國家歲入的重構過程中,發揮出稅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調節社會公平、調控宏觀經濟穩定運行等功能。
主要參考文獻:
1.盛洪張宇燕主編《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年版
2.楊瑞龍《我國制度變遷方式轉換的三階段論》我《經濟研究》1998年第1期
3.黃少安《制度變遷主體角色轉換假說及其對中國制度變革的解釋》載《經濟研究》1999年第1期
內部控制制度是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企業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信息產業十分發達的當今社會,有效的內部控制不僅能促使企業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對于防范舞弊、減少損失、提高資本的再生能力具有積極的意義。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發展到今天,企業的外部環境、內部結構等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企業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企業是所有者、經營者、政府、債權人以及消費者和公眾之間的契約,在這一契約中,客觀公正的資料有著紐帶和橋梁作用。企業在建立了電算化會計系統后,會計核算的速度以及準確性和可靠性都得到了極大提高,同時也為企業內部控制帶來了許多新。在新的經濟條件下企業內部控制將發生以下變化:
第一,企業內部控制的組織機構將改變。金字塔式、自上而下控制的組織形式,將轉變為扁平化、化、民主化的組織形式。新經濟要求企業不斷創新,這需要個人、部門之間高效率地合作,需要有強烈的團隊意識和團隊精神。企業內部控制不是更多地基于權力的需要,而是基于信息的性和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在新經濟下,企業內部控制層次明顯減少,但責任更明確,效率更高。內部控制通過每個人與組織建立起合適的“視窗”進行,內部控制的透明度也大大增強。
第二,企業內部控制的方式也將改變。工業經濟時代的企業內部控制方式是高層控制低層,一層控制一層。而在新經濟時代,網絡可以及時傳遞信息,而許多知識和重要信息主要分散在企業的基層,存在于專家的頭腦中,故企業內部由基層建立起各種類型的控制小組,將是實行自我控制的最佳控制方式。
第三,企業內部控制的范圍有所擴展。傳統工業經濟時代的企業內部控制側重于內部管理。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企業與客戶之間、企業與國家之間可以共享所有的資源。過去邊界明確的現象逐漸消失,企業內部控制的范圍不再局限于企業內部,完全可以通過網絡進入合作伙伴的信息系統,實現內部控制的外部化、宏觀化。
第四,企業內部控制程序由順序化向并行化發展。在新經濟時代,由于網絡的普及和普遍采用視窗工作方式,工作空間上的可見和時間上的接近不再是至關重要的問題,這樣內部控制可以由順序化向并行化發展。通過這種方式可以使企業的設計、銷售、工業工程人員并肩工作,共同控制企業的物流和信息流,控制企業的資金流量和流向。
第五,企業內部控制關系也將發生明顯變化,由命令與控制向集中與協調轉變。在工業經濟時代,企業內部等級非常明顯,工作先按過程分解,然后通過命令和控制再將其進行連接,指令往往來自企業上層。在新經濟時代,企業通過網絡可以很方便地使內部人員之間及與外部人員之間平等、動態地進行協作和溝通。企業中每一個人都是網絡中的知識貢獻者,都可以成為企業控制網絡上的決策點或節點,都可以盡可能地作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新的經濟條件的變化,使企業內部控制的組織機構、控制方式、控制范圍、控制程序、控制關系隨之產生變化。為了適應新的經濟條件的變化,原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必須進行創新。筆者認為,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創新可從以下方面進行:
第一,建立新型的資金供給制度,最大限度地滿足創新、管理創新和經營創新的需要。企業的科技創新、管理創新和經營創新都需要大量風險投資基金的支持,而原有的資金供給制度難以滿足企業創新活動的需要,企業資金供應渠道必須實現多元化,這就需要從制度上進行徹底更新。
第二,建立新型的成本、費用控制制度。在新條件下,不能沿用傳統的成本、費用控制制度,那將限制科技創新活動的開展,也不利于發揮各部門和個人的專業特長。新經濟是建立在開發式、競爭性的市場上的,更加注重科技成果的創新和產業化。我們傳統的成本、費用控制往往與科技創新、市場價值相脫節,單純追求費用的節省和成本的降低。因而,成本、費用控制制度的創新顯得非常重要。成本、費用控制制度要面向市場、面向未來,要做到產、學、研良性互動。政府應當制定一些規范性、指導性的成本、費用控制制度,具體如何操作,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加以運用。比如,在許多不成功的項目上投資,花費了大量的成本、費用,在傳統經濟下,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不允許的,而在新經濟條件下,這完全是正常現象,不必大驚小怪。
第三,建立新型的投資控制制度。在新經濟條件下,企業的投資控制不能按傳統的辦法進行,而應當更加關注投資風險,關注投資的最終價值的實現。投資控制應當更加民主化、法制化、化,更充分地發揮專家集體的智慧,更加關注對高科技、對人類生存環境有利項目的投資。在投資方案的評價方面除了要考慮傳統的一些經濟指標外,要更加注重價值與環境價值指標的評估,關注投資對員工價值的,關注投資對企業未來創新能力、能力和核心競爭能力的影響,關注投資對企業員工精神風貌的影響。
1.1商品林采伐申報制度
當地林業監管部門也要適當的放寬對商品林所有人的限制,同時加強建立完善的林木采伐申報制度,在這種情況下,商品林所有者需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及時到地方的林業行政機部門提供林木采伐報告計劃。而相關人員在對采伐報告技術進行審議后,確保在不影響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才可以批準商品林所有者進行采伐,一旦違法國家規定,或是破壞生態環境的采伐計劃,一律不允許批準。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充分保證我國生態環境質量不受到破壞,又能夠保證商品林所有者在獲取最大化經濟收益的同時,切實遵循了一定的經營原則,有利于激發投資的積極性,促進我國商品林更加長遠的發展。而且,商品林申報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快實現林木一體化,并從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動了造紙企業的迅猛發展。這些造紙企業在獲得林地所有權之后,將會把林地中原有的樹木進行采伐,通過結合制漿林地建設要求,來對林地進行科學化的管理,直到制漿林基地徹底建設完成之后,造紙企業會根據實際所需的伐木量,確定最終要申報的采伐數額。
1.2構建家庭林場
構建家庭式的林場也不能夠盲目進行,應該在集體林權制度和家庭承包體制基礎上實施,通過這種模式來促進規模化經營。在管理家庭模式上應該借鑒芬蘭所采用的管理措施:
a.應用法律來確保林業快速發展。
b.構建認證制度這樣才能夠合理`科學的利用資源。c.在家庭林場中建立經濟合作模式對林場進行長期管理只有這樣才能夠管理好家庭林場才能夠增強自身經濟效益、技術性的服務與咨詢。
1.3創新經營管理的模式
現如今,伴隨著林業發展趨勢越來越快,原有的林業經營體制已經無法再滿足于現代經濟體制的發展要求。因此,為了更好的適應于社會發展需要,我國政府部門必須加大對林業經營模式的創新與強化,加強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引用更多優秀先進的新技術、新知識,徹底打破傳統的自然造林方式,高度重視人工林的建設工作。并且,按照實際發展情況而采取相關有效的管理方法,不斷拓寬招商渠道,讓更多有經濟實力的個人,或是企業投資到林業經營中。其次,還需充分做好林業資源的保護措施,改變公有制林業制度,著重發展非公有制條件下的林業。另外,為了讓投資者放心,我們需要通過制定嚴格明確的法律法規體系,從根本上來保證非公有制林業的合理、合法性,真正凸顯非公有制林業的重要地位,促使其逐漸向著多元化方向而發展,加快與跨國企業的合作交流。對于商品林來說,所有權者具備很多的法律權利,也可以利用協商、轉包的方式將林地租賃給其他人員進行經營。眾所周知,林業一直是我國非常重要的基礎產業之一,其自身存在著公益性的特點,更是對生態建設、以及人類社會的生存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和作用。所以,在實際的林業經營和林業管理過程中,不僅要考慮到人們對林業資源的需求,還要充分保障生態環境的和諧安全。
2結束語
【關鍵詞】醫療保險改革新醫療制度
一、醫療保險制度的現狀
1.公費醫療改革。公費醫療改革始于1984年衛生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進一步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將原來完全由國家財政承擔醫療費用改為以國家財政為主,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分擔醫療費用。在具體操作上各地形式不一,實踐表明比較好的做法是,患者負擔一定比例的門診和住院費用,年負擔的比例為單位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或者患者本人1個月的工資額,超支部分由單位負擔。但是,這種做法一方面沒有全面推開,許多地方仍在沿用實報實銷的制度;另一方面,一些單位由于政府撥款不足而使公費醫療出現赤字時,還需自己籌措資金予以彌補,但是這種責任分擔是極其有限的,它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財政預算撥款是公費醫療唯一的籌資渠道的特征。此外,公費醫療的管理制度和經費管理辦法也相應進行了改革。公費醫療管理制度改革主要是對公費醫療享受范圍、經費開支、機構職責、監督檢查等作了明確規定。公費醫療經費管理改革主要是將原來由公費醫療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改為多種管理形式并存,從全國來看,多數選擇由醫院管理的辦法。
2.勞保醫療改革。勞保醫療改革始于1990年11月勞動部召開的全國部分省市勞保醫療制度改革會議。會議確定的改革方向是:實行國家、集體和個人合理負擔,逐步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保險制度。大病統籌雖然只在企業進行,沒有涉及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但是它為我國醫療保險實行社會統籌積累了經驗。
3.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1994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體改委、財政部、勞動部、衛生部印發了《關于職工醫療制度改革試點意見》,并在九江和鎮江進行試點,之后不斷擴大試點城市,到1998年已有50多個城市進行了醫療改革試點。在多年試點、總結經驗的基礎上,1998年12月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決定”將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定為建立“低水平、廣覆蓋、共同負擔、統帳結合、多層次”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決定頒布之后,全國范圍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入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
二、新醫療保險制度中現實存在的問題
1.會帶來醫療風險
新制度僅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險,并不是覆蓋所有的醫療費用,所以,享受了幾十年免費醫療的老百姓明顯地流露出對過去醫療制度的留戀。以個人賬戶為例。規定要求個人交納月平均收入的2%,單位總共承擔墊,其中的30%以內劃入個人賬產,也就是總數的1.8%,折算一下是個人月收入的38%以內。北京市員工平均年收入是一萬多元。因此中等水平的職工個人賬戶只有不到300元。這就是他一年的門診醫療費用。社會統籌還好,可是,要是得一場大病個人帳戶的資金就很捉襟見肘了。
另外,新制度中沒有把小孩包括進去,而以往的勞保醫療和公費醫療孩子的醫藥費用基本是父母所在單位共同承擔的。
新醫療制度對預防問題準備也是不足的。以前的醫療重視預防,單位有定期的體驗,有固定的醫務室、還有兒童防疫站。這些在新醫療保險中屬于門診的范疇。也就是說要從個人賬戶中花錢。這樣很可能導致:本來應該看的病沒看,本來是小病結果耽擱成大病。
2.醫院可能拖醫保改革的后腿
醫療保險改革是所有社會保障項目中最復雜的,它牽涉到社會保險機構、醫院、個人、企業和醫療行業。錯綜復雜的關系再加上過去醫院醫藥不分,就變得更復雜。醫療保險改革難,不是難在本身,而是難在醫保之外。醫院體制的改革和醫藥體制的改革很可能會拉醫療保險改革的后腿。
醫療資源結構不合理是另一個突出問題。拋開城鄉之間的巨大差別,就城市醫院的結構來說,就相當不科學。90%的人生的是一股的小病,沒必要去綜合性的大醫院看。而現在恰恰是大醫院過多,服務于社區的小醫院少。大醫院多,建設成本高,收回成本的愿望就更強烈。沒有發達的社區醫院醫療網絡,個人疾病醫療的代價更高,醫療保險的代價也會更高。
3.新制度規定中本身的漏洞
依據新的醫保制度,當事人只要付相當少的一部分費用,便可在不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內隨意使用醫藥費。一些醫院和醫生為了將更多的醫保資金劃進自己醫院的賬戶上,也不限制開出藥品的數量和金額。這樣,持卡人就有可能與醫院或某些醫生聯手將國家醫保資金騙入私囊或小團體的賬戶中。
我國現在處于社會轉型時期,處于道德失范的混亂階段,新規矩和老規矩并存,原有的社會道德規范和道德底線受到侵蝕和破壞在所難免。
三、針對問題初步探討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方案
1.優化醫療資源的配置,提高使用效率。要對定點醫療機構建立實施真正的競爭準入機制和“退出”機制。對高檔醫療設備,國家應該統一配置和管理。而針對大型醫院相對過剩社區醫療服務相對不足的情況,應該倒入真正的競爭機制,按照市場法則優勝劣汰,政府則不宜保護過度。
2.要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減少患者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和負擔。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成果,大力推進醫療保險化進程:在中心城市建立數據庫,通過網絡掃描等方式對各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進行監控和預測:對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建立醫藥價格數據庫,瞬時向所有計算機聯網的醫療單位發送價格信息,并公布國家收費標準。這對于降低醫保費用無疑是大有好處的。
3.還應探索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妥善解決有關人員的醫療待遇;積極探索社會醫療救助途徑和辦法,妥善解決特困人群有關醫療問題。醫療保險制度應該是多層次的醫療保障系統。除了政府保障的基本醫療水平之外,還應該有補充醫療保險,商業性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系統。兒童、失業者、社會貧窮階層應該被納入醫療救助系統。
參考文獻:
陳佳貴.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1997-2001).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77.
宋曉梧.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111.
陳佳貴.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1997-2001).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101.
一、我國債券市場現狀
目前,我國債券市場已走過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2001年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額達41000億元,市場成員上升到700家。從縱向比較來看,債券市場規模不斷增加,市場交易規則日趨完善,債券托管體系和交易體系等基礎建設不斷加快,市場化程度顯著提高。
縱觀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體系,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是并駕齊驅的。2001年,美國的股票市值占GDP的168%,債券相當于143%;另據統計,全球債券相當于GDP的95%。而我國2001年末債券總值僅相當于GDP的29%。美國發行了3.1萬億美元的政府債券,公司債券達3.4萬億美元,資產證券化債券是2.7萬億美元,公司債券總和大大超過了政府發行的債券,且當年發行的公司債券是同期股票金額的16倍,占主要地位的是公司債券。而在我國,2001年發行國債約4884億元人民幣,公司債券總發行量卻不足400億元人民幣。因此,不論是從資本市場上債市與股市的關系看,還是從企業的資本結構看,債券市場尤其是公司債券在我國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都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是,由于市場約束和制度方面的原因,我國債券市場尤其是公司債券無論是在規模、品種,還是在市場的發育程度方面,都與發達國家存在著巨大的差距,即使同我國迅速發展的股票市場相比,債券市場也顯得較為低迷,一直是我國資本市場的一條“短腿”。
二、影響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的原因
(一)制度性因素是導致債券市場發展滯后的首要原因
一方面債券發行制度不盡合理。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多部門審批制,既增加了發行成本,又助長了政府審批中的尋租行為;在債券品種方面,重國債輕企業債券;債券發行還存在隨意性、品種的單調性、對外的封閉性等問題。另外債券交易制度不合理。由于債券發行主體存在信譽級別、類別、發行和流通范圍等方面的不同,債券所需的托管服務和交易方式(詢價或電腦撮合)必然不同,目前分層次的債券托管體系和立體式的債券交易服務網絡亟待加強和完善。此外,缺乏便捷有效的債券市場結算服務系統也制約了債券市場的發展。
(二)企業債券信譽不佳,直接導致企業債券發展嚴重滯后
對于急需擴大融資渠道的眾多企業來說,企業債券無疑是個有力工具,但是由于1992年前后一些地方濫發企業債券,出現一些企業債券到期不能兌付的現象,嚴重損害了企業債券的信譽。90年代中期,中國的百姓在購買由銀行代售的一些企業債券后,由于這些企業本身無到期償還債務的能力,產生了不少社會問題。另外,我國真正具有發行中、長期企業債券資格的公司還太少,如果完全放開企業債券市場,風險會更大。基于以上認識,1992年后企業債券市場受到嚴格控制。
(三)市場交易主體和交易工具單一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主要是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現在還難以進入這個市場,商業銀行仍作為我國債券市場的主要投資人,債券市場的覆蓋面受到限制。債券市場的交易工具單一,不能滿足多層次投資者的不同需求,券種單一(主要是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期限也單一(主要是長期債,很少有短期債)。
(四)債券流動性較低
我國債券二級市場由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組成。由于缺乏統一的托管、清算、結算系統,兩個市場處于分割狀態,突出表現在兩個市場的國債不能自由轉托管。由于交易所吸納國債的能力有限,銀行間市場流動性又差,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國國債市場的進一步發展,既不利于降低國債籌資的成本和風險,也不利于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
(五)信用評級中介機構發展滯后,債券市場缺乏誠信
缺乏公正的信用評級中介機構是制約債券市場未來發展的又一主要問題,而且這一問題隨著債券投資人范圍的擴大已日益突出。目前,國內具備債券評級資格并真正具有市場競爭力的機構只有9家,權威的資信評級機構很少。而國外著名評級機構由于不熟悉我國國情、缺乏中國企業數據庫等原因,尚未涉足國內評級市場。再加上我國信用制度不夠完善,企業對資信評級的潛在意愿不強,以及評級機構評出的資信等級本身缺乏公信,難以為市場所接受。
(六)市場紀律不嚴肅,影響了債券市場的發展
分析債券市場發展的教訓,市場紀律不嚴肅,是造成債券市場投機盛行、出現系統風險、作假欺詐、拖欠債券兌付等現象的重要原因。
三、發展債券市場的建議
(一)以制度創新推動債券市場的發展
第一,在發行制度方面,嘗試市場化改革,依據宏觀經濟指標及其變動來決定債券發行的規模、節奏和種類。建議企業債券發行由審批制向核準制過渡,改變企業債券發行量和利率水平由政府決定的狀況,以便使各發行主體的信用差別得到顯示,提高企業債券應有的供給彈性和價格需求彈性。第二,在會計準則方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會計準則,判別優質債券和垃圾債券,提高投資者的信心。第三,在債券評級上,我國評級機構尚不夠成熟,因此引進境外著名債券評級機構,為投資者選擇投資工具提供基本的評價基準。第四,在規避風險方面,嚴肅財經紀律,形成對公司發行債券的硬約束,降低違約風險。第五,在投資主體培育上,大力培育那些資金運用原則與債券相適應的保險公司、社會保障基金和住房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同時實行債券市場的做市商制度,選擇那些信譽較好、實力較強的國債或其他債券一級自營商作為做市商。
(二)加大公司債券的發展力度是解決我國資本市場結構失衡的重要前提
無論是從完善資本市場結構,促進儲蓄向投資轉化的角度看,還是從推動企業轉制上看,保持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都應當高度關注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1.企業債券的發展有助于我國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和深化。首先,企業債券可以發揮銜接且制衡國債與股票交易價格的功能。其次,相當多的金融產品創新依賴于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比如資產證券化問題等。再次,企業債券促進利率市場化進程。最后,企業債券利率也是制約市場利率波動的一個重要因素。2.企業債券是促進儲蓄向投資轉化的重要途徑。在過去的20多年里,國內儲蓄年增長率為10.4%,而實際投資平均增長率僅為9.3%,這說明國內儲蓄未能充分轉化為實際投資,經濟增長中存在嚴重的投資壓抑。在國內儲蓄中,增長最快的部分是居民儲蓄存款。追求安全前提下的收益最大化是居民金融資產投資的第一選擇。全國城鎮儲戶最新問卷調查顯示,居民儲蓄意愿仍持續提高。與其通過降息迫使儲蓄型投資者進入股票市場,不如提供與銀行儲蓄相當的安全投資工具,A級以上的高等級企業債券可以促進儲蓄向投資轉化。3.企業債券有利于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提高企業融資效率。相對于銀行貸款和發行股票,企業要面臨還本付息的預算硬約束,發行債券對企業經營者的約束力更強。企業以發行債券的方式面向社會籌資,通過社會監督機制,降低經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高企業的自我約束能力,有利于促使企業轉換機制和提高融資效率。
從當前的市場環境看,政府對企業債券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企業債券市場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經過多次連續降息之后整體利率水平已處于建國以來最低水平,債券融資成本較低;上市公司經過連續的增資擴股,平均資產負債率已經下降至50%以下。只要能在監管體制、利率形成機制、市場流通、投資主體等方面繼續進行較大改革,從供給與需求兩方面疏通市場,企業債券是應當大有所為的。
(三)調整債券品種結構,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的投資品種,調整企業的融資結構
采取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相結合,在繼續發展股權融資的同時,加大債權融資的力度。調整國債、企業債券、建設債券等債券品種的結構。在期限方面,鼓勵業績穩定的藍籌公司發行中長期債券,募集公司發展所需要的中長期資金,提高融資效率。著手進行推出交易所衍生債券產品的準備工作。可以先進行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的創新試點,待條件成熟再推出國債期貨和其他債券期貨品種,最后推出債券期權,重點包括中長期債券期權和中長期債券期貨期權品種,以不斷完善交易所衍生債券的品種和期限結構,為市場投資者創造優良的風險規避機制和更多的投資品種選擇。
(四)創造良好的債券市場發展環境
1.降低債券市場的交易成本。目前,我國債券市場規模較小,適當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尚不足以對國家稅收、交易所和券商的利潤實現產生大的負面效應,反而有利于提高投資者和債券發行人對債券市場的預期。(1)對債券投資者給予稅收優惠。目前我國投資者購買國債所獲得的利息收入不納稅,但購買企業債所獲利息收入應納稅。因此,盡管企業債券的利率比國債高,但是有可能使投資者按更高的稅率納稅,稅后收益反而可能下降。建議在現行標準下,適當降低或減免投資企業債券稅收。(2)降低企業債券和國債的交易稅。針對我國債券市場相對低迷的現狀,為激活債券市場,建議降低企業債券和國債的交易稅。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交易稅是很多國家和地區債券市場通用的手法。以中國臺灣地區為例,為刺激債券市場交易,“行政院”于2001年2月中旬做出了降低公司債交易稅千分之一的決定。
2.擴大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與交易所市場的交叉,實現兩個市場的聯通。所謂債券市場的統一,最主要的是交易主體的統一,這是最基礎的。根據這樣一個指導思想,最近央行實行了金融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準入備案制,同時正在部署商業銀行債券柜臺交易。
(五)堅持誠信運作,加大行業監管力度
應盡快建立信用評級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有效的法律制度框架,加快公司債券的立法工作,并且要和《公司法》、《破產法》相協調。我國債券市場只有堅持誠信運作,才能正常、健康的發展,以適應我國加入WTO后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市場監管部門必須與市場主體利益徹底脫離,不再包攬市場能做的事,同時,加緊制定和完善市場交易規則和監管法規,維護市場秩序,監督發行主體、中介機構、托管和結算等市場服務機構嚴格按照法規運行,以達到嚴肅市場紀律、穩步推進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的目的。
中國加入WTO為資本市場帶來良好的發展機遇,同時,也帶來嚴峻的挑戰。隨著我國債券市場的不斷規范,債券作為收益穩定、相對安全可靠的投資品種,與證券市場進入微利時代的趨勢相適應,將逐步為廣大投資者和企業所認識和認同。同時,債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將不斷縮小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在我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羅伯特·齊普爾,褚福靈等譯。債券市場運作[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1998.
[2](莢)漢姆·列維,任淮秀等譯。投資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
關鍵詞:公務員;職務消費;制度規范;貨幣化改革
職務消費是指公務人員為履行公務所必需的、適度的消費,包括招待費、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它構成政府運行成本的主要部分,是維持政府機構正常運轉所必需的費用支出。但是,職務消費與權力緊密相關,對職務消費的范圍及標準既無允許的規范,又無約束的規定,往往會導致行為主體的“自由裁量權”過大,使得必要的消費供給不足、腐敗現象普遍存在。要保證財政資源的使用不偏離公共利益,就必須將職務消費納入制度化、貨幣化、規范化的軌道。
一、當前公務員職務消費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
1.職務消費不透明、不規范,滋生腐敗
職務消費中的腐敗是腐敗最集中、最常見的表現。由于對職務消費的范圍、標準等基本問題缺乏明確的規定,使得實際工作中缺乏合理、規范的制度性約束,形成了“職務消費是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的局面。制度剛性的缺失和消費的不透明又使得假公濟私的個人消費、過度的職務消費以及故意的奢侈浪費層出不窮。與貪污、受賄等其他的腐敗行為相比,職務消費中的腐敗有其自身的特點,它幾乎天天在人民大眾面前發生,很容易導致民心的流失。
2.職務消費管理口徑不一,隨意性大,并呈擴大化趨勢,加重了政府財政負擔
職務消費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預算外資金,由于我國對職務消費的管理口徑不一,存在很大的地域、部門差異,隨意性較大,因此,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職務消費項目越來越多。另外,“實報實銷”的財務報銷制度使得公務員只要有合法的票據,就可以由政府為其“埋單”,這些行為必然會加重政府負擔,導致行政經費的過快增長和財政資金的嚴重浪費。
3.供給制和實物分配制廣泛存在,導致了高行政成本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公務員職務消費及福利待遇由政府大包大攬:其住房、用車、通訊工具等實行實物配給,差旅費、招待費等采取“實報實銷”的財務報銷制度。當前的職務消費制度雖然進行了試點改革,卻依然沒有實現全面貨幣化分配,大部分地區繼續實行實物供應,并且對供應對象也缺乏嚴格的控制。1995年,全國行政事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為11%,如今已經達19%~20%了。2006年,31個省市自治區的行政事業支出超出財政支出部分,高達5780多億元[1]。
4.監督主體不合理,有效監督少
公務員既是職務消費政策制定者,又是職務消費政策執行者,并且是最后的受益者[2]。行為主體的一致性使得監督過程中暴露了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由于上級“鞭長莫及”難以監督、同級“怕惹非議”不愿監督、下級“怕穿小鞋”不敢監督,最終導致內部監督失靈;另一方面,由于公務員職務消費在制度上缺乏透明性,使得公眾和輿論等外部監督獲得信息的渠道不暢通,獲得的信息量也不對稱而難以實行監督。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職務消費制度難以達到節約資金、防治腐敗的目的。
二、公務員職務消費制度中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
1.缺乏完善的公務員薪酬制度
目前職務消費的諸多問題與薪酬制度的不合理有著直接聯系。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低工資的薪酬制度,雖然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國家給公務員加過幾次薪,但由于幅度不大,公務員工資偏低的狀況并沒能得到根本的改觀,與其社會地位、工作需要和工作強度難以匹配。在這種情況下,職務消費就變相成為公務員工資的補充。由于我國缺乏公務員工資加福利的薪酬體系,各種津貼和補助游離于工資之外,公務員的福利待遇也缺乏統一的標準,較低的工資以及不規范、不透明的各種補貼又加大了公務員的實際收入差距,刺激了部分官員的腐敗行為。可以說,低工資是造成當前職務消費混亂、公私不分的根本原因。
2.制度建設方面的缺失
①預算約束的缺失。硬性的預算約束的缺失,是導致職務消費異化最根本的原因。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財政預算制度,預算沒有細化,執行標準不一,只重投入、不重產出,必然導致不計行政成本,不講行政效率。近年來,我國對預算制度進行了多次改革,但是實際執行中隨意性大的問題依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預算難以從經濟根源上規約職務消費。目前,我國的預算制度還未完善,還存在大量的預算外資金,預算的法律效應也不強,沒有任何約束力。
②職務消費范圍界定模糊。由于職務消費與公務員所擁有的權力有直接關系,有人據此把職務消費同權力消費等同起來,認為只要與手中權力沾邊的消費,都可以找公家報銷。有一些消費雖然與權力沾邊,卻介于職務消費和非職務消費之間,這種消費既不違反職務消費的規定,卻又超出職務消費的范圍。比如,一些無明確目的的會議被安排在高檔賓館甚至是旅游度假區,有些領導為了彰顯自己的權力空間,提高接待的檔次并且擴大邀請的范圍。正是由于職務消費的范圍規定不明晰,導致職務消費惡性膨脹。
③職務消費制度在執行中大打折扣。我國現行的職務消費制度在設計的時候就不合理,缺乏系統、全面的研究,執行起來很難達到預期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有兩點:其一,有些制度規定脫離實際,缺乏可行性,造成職務消費在制度和執行上嚴重脫節,比如差旅費制度;其二,公務員既是職務消費制度的制定者,又是職務消費的直接受益者,很難排除自身利益的干擾,執行起來難以真正到位。
④對職務消費違規行為處罰不力。由于目前對大吃大喝、公車私用、公款旅游等職務消費中出現的問題難以量化,對職務消費違法違紀行為尚無明確的規定,鮮有人因為職務消費而受到制裁。低風險及消費“攀比”效應的廣泛存在,很容易促使一些公務人員不必擔心后果地過著奢侈的生活。
3.政府機構臃腫,人員嚴重超編
目前,我國依然沿用計劃經濟體制下制定的機構設置框架,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其弊端已經越來越明顯,主要表現為:機構臃腫、人員嚴重超編,特別是直接為領導干部服務的人員日益增多。2005年8月10日,安徽省出臺《關于加強對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管理監督的暫行規定》,取消了省轄市、縣(市、區)領導干部的專職秘書配備。兩年前,四川省也做出了類似的規定,但是改革的阻力很大。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還沒有進行此項改革,不僅市縣級領導有專職秘書,就連一些鄉鎮干部也普遍有秘書跟班。自1982年以來,國家雖然先后對政府行政體制進行了五次較大的調整,但政府機構人員膨脹問題依然十分嚴重。人越多,官越多;官越多,事越多;事越多,又刺激人更多,如此,陷入帕金森定式。官多,必然導致與此相關的職務消費過度膨脹[3]。
三、公務員職務消費制度改革的思路
要徹底清除公務員職務消費中出現的問題,就必須進行改革,將其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貨幣化軌道,用制度來規范、約束職務消費行為;同時,根據職務消費項目的具體特點,將部分職務消費貨幣化,從制度根源、經濟根源上規約職務消費。
1.加強思想建設,強化職業自律
推行公務員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首先要解決公務員思想認識上的種種問題,引導其破除利己思想,樹立行政成本意識,強化職業自律;同時,加強公務員對腐敗的認識,提高其思想覺悟,從而實現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
2.加強制度建設,規范職務消費行為
①實現公務員職務消費制度化。這就要求按照政府運行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逐步建立起一套機制完善、運作規范、措施得力的管理制度,徹底清除職務消費“灰箱”,降低公務成本,提高行政經費利用率。為此,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壓縮職務消費的范圍,嚴格區分個人消費與公務消費。職務消費應該主要限于在職人員的公務消費,要堅決杜絕私人消費由政府“埋單”的現象。
其次,分類制定職務消費標準。職務消費標準既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一成不變,要充分考慮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同水平和不同部門的工作需要,承認不同地區同級別職務消費差異的合理性,分級、分類核定地方政府職務消費標準,從而達到既能滿足公務員的正常公務消費,又能降低公務成本、提高政府行政經費利用率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標準的有效執行,制定消費標準的單位必須是獨立于執行標準單位、個人之外的“第三方”[4]。
再次,改革公務員的薪酬制度。職務消費惡性膨脹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我國公務員的法定工資較低。借鑒西方公務員薪酬制度的經驗,公務員工資應該包括滿足其生活方面的支出以及履行公務的必要支出。在財力支持的條件下,應給有消費需求的職位設立一定的金額,并將其納入公務員薪酬之內,其職務消費部分結余歸己超支自付。同時,要根據各地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制定不同的工資標準,允許合理的工資差距。通過逐步提高公務員的工資,使其工資水平略高于社會平均收入水平。
最后,充分利用市場的調節機制。配合建設有限政府和節約型政府的要求,政府要將市場能做的還給市場去做,政府只做市場不想做或者做不好的事。政府機關的一些行政服務能推向市場的應當交由市場去做,例如:公車可以通過成立汽車租賃公司來提供服務,取消專職司機隊伍;機關后勤服務也可以進行社會招標。政府管的事情少了,職務消費的范圍和耗費自然就會有所下降。
②實行部分職務消費貨幣化。職務消費的貨幣化改革,主要是對職務消費中票據報銷部分進行的改革,在管理方式上實行核定標準,包干到人;在支付方式上,實行貨幣化[5]。
將職務消費全部貨幣化是不現實的,很多指標難以量化衡量,要避免出現“泛貨幣化”的傾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將易量化的職務消費(如交通費、通訊費等)以貨幣的形式直接發放給公務員,超支自付、節余歸己,以強化其成本和效率意識。有的用貨幣化的方法就不合適,比如差旅費,對此只能依靠建立嚴密的職務消費報批制度。
③硬化預算約束。職務消費主要來自于預算外資金,職務消費問題存在的主要根源在于預算的軟約束,因此,抑制職務消費問題最根本的措施是預算制度的有力約束。具體來說,在預算的編制層面上,要做到全面、及時、合理,加大預算外資金的清理力度,所有的職務消費都要用預算內資金支出;在預算的執行層面上,要使廣大公務員認識到預算的本質就是法律,一旦被批準,就不能隨意更改,必須不折不扣地執行,違反預算即是違法。
3.加大監督處罰力度,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職務消費中出現的腐敗問題,與監督處罰不力、政務透明度不高有直接的關系。進行職務消費制度改革,就必須將政府的公務活動置于“陽光”下,接受外部的監督。
①實行政務公開,提高公眾的參與度。由于政府政務不透明、公開程度不高,公眾對公務員職務消費最基本的知情權都得不到滿足,更談不上監督。而且我國現行的制度安排缺乏必要的保障機制,公眾揭發官員腐敗的行為得不到應有的激勵和保護,公眾參與度比較低。建立職務消費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政府行政經費使用信息,有利于職務消費透明化、公開化,把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行為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降低職務消費腐敗的發生率。
②以外部監督為主,嚴懲違法違紀。由“內部人”制定改革規則容易導致職務消費貨幣化程度過高,從而引發“變相腐敗”:一方面享受職務消費補貼,另一方面又暗中報銷費用,因此,必須加強對改革過程的監督檢查。內部監督的失靈啟示我們將監督的重心轉移到依靠外部監督上來,形成以紀檢、監察、司法、輿論、公眾等組成的外部監督合力。對于官員的違法違紀行為,要暢通渠道,鼓勵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紀檢監察機關要通過開展專項檢查,及時查處違紀人員;司法機關要對職務消費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加大懲治力度,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
4.加快各項配套改革,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多方面的配合。職務消費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需要精簡機構、預防轉嫁消費、完善考評機制等相關措施保駕護航。
①進一步推進機構改革。臃腫的機構、超編的人員必然導致政府財政不堪重負。為了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公務員職務消費改革必須配合機構改革才能有效進行。合理規定職務消費適用人群的范圍及額度,遏止“公共地悲劇”。在保證行政作為的前提下,改革最終要達到減人、減事、優化職務消費結構的目的。
②建立轉嫁消費的預防機制。當前進行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并沒有全面鋪開,只是在少數地區的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搞試點,改革還沒有深入到垂直部門和企業,這就為部分官員利用職權轉嫁改革的成本提供了機會。由于目前尚未對此有明確的懲罰措施,出現問題處理起來很棘手,因此,必須針對這種行為豎立起“警戒線”。
③完善公務員績效考評機制。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必須與完善公務員績效考評機制相結合,防止因職務消費緊縮導致公務員行政不作為,影響政府行政效率。要將是否利用職務消費搞腐敗、是否在職務消費中奢侈浪費作為考核公務員廉潔自律情況的重要內容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對于那些拿了補貼不好好履行職責的,要有專門的懲罰辦法,將異化的公共權力重新引導到“公共”的大道上來。
參考文獻:
[1]王鵬.去年公車出行耗資3000億[N].現代快報,2007-01-18(A16).
[2]張永剛,邸平玲.從公務員職務消費看當前腐敗[J].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06(6):126-128.
[3]焦建國.規范職務消費:辨析、探源與改革建議[J].地方財政研究,2005(9):4-8.
【關健詞】工程質量監督;主要問題;監督模式;創新
1 工程質量監督實踐經驗和成果
從1984年《國務院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間題的暫行規定》以來至1990年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2000年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工作指南》([2000]38號)、《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2003]162號)等,對監督機構的設置、管理以及質量監督的內容與程序等均作了具體詳細的規定,使工程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管理論在實踐中逐步成熟,并不斷的發展起來;另一方面,目前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共有質量監督機構2659個,人員41941人,這些監督機構從青藏鐵路、三峽水利工程、小浪底水庫到高達492米的上海環球金融中心、奧運主場館“鳥巢”實施了科學的監督,使我國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升,重大質量事故總體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同時在有效落實參建單位的質量責任、健全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宣傳貫徹有關質量法律、法規、標準等方面做出了很多工作,為保證我國經濟的全面快速發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 當前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2.1 建設市場問題
由于目前我國處于大發展的階段,投資主體、施工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等也處于膨脹發展階段一些建設單位因工期、利潤趨使等因素,違反基本建設程序,不辦理施工許可,不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即開工建設,不辦監督手續,脫離監督;為了最高利潤,片面采取“最低價”中標,采購劣質材料,強調工期犧牲質量。施工單位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掛靠現象嚴重,違法分包,包而不管,偷工減料。勘察、設計、監理、檢測等中介機構惡性競爭,甚至置法律法規于不顧,一味迎合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無理變更設計,在不合格材料、文件上簽字,出假檢測報告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給建筑質量留下了很大的隱患。
2.2 質量監督問題
面對大規模、高速度發展的建設市場,目前質量監督工作也存在很多困難和問題。
2.2.1 80年代1名質量監督人員監管工程3~5萬,現在中等城市1名質量監督人員監督工程達30~50萬,而且監督內容也從單一實體監督發展到對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等監督。
2.2.2 目前監督責任更加深化,問責制也越來越嚴峻,而監督費從2008年11月也停止收費,造成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任務重、責任廣、人才流失、監督推誘的現狀。
2.2.3 目前監督工作內容不斷增加,檢測機構、商品混凝土等機構的質量管理、節能工作管理等相繼納人監督范圍,而且監督工程也向“高、深、大、難”方面發展,給監督人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2.2.4 監督體系不順、性質模糊、地位不清、無行政處罰權利。目前監督機制也處于“三步到位(基礎、主體、竣工)”的基本模式,與當前控制工程質量風險、防范事故的政府要求不接軌。
2.2.5 監督方法、手段單一、落后,單靠傳統“看、敲、摸、聽”、核查資料已不適應當前國家快速發展,一旦誠信機制弱化、質量資料虛假將給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處理帶來不準確的信息。
3 創新監督模式
3.1從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監督”向突出重點的“差別化、分類監督”轉變。
3.1.1 監督工程差別化管理。
將重點工程、政府投資工程、風險大的高難度工程及特大型工程、村鎮工程管理納人到主要監督內容,對不同的工程制定相應的監督方案,確保工程質量整體受控。
3.1.2 監督企業差別化管理。
針對資質相對低、素質相對差、有嚴重不良記錄的企業承建的工程,強化監督頻次與力度。可根據資質級別、工程類別等進行梳辮子,分類檢查。
3.1.3 監管領域差別化管理。
要針對監督范疇的不同地域(如山坡、郊區),實施不同監管要求。
3.1.4 監管環節差別化。
要針對工程不同部位、工序、環節,特別是高、難、新的新工藝及技術風險高的環節強化監督。可針對工程具體情況制定針對性的監督方案、監督交底和巡查。
3.1.5 監管人員差別化。
要根據監督人員專業職稱、技術水平、監督工作經歷與工作責任性,針對工程特色合理配置監督力量,提高工程的監督效率。
3.2 建立市場與現場聯動的監督機制。
將工程質量現場監管與招投標、施工許可、資質資格管理結合起來,從多個環節嚴格把關,探索實行市場和質量監管部門的聯合執法機制,構建資源共享平臺。強化“市場”與“現場”的聯動,營造公平、有序、規范的建設市場環境,為工程質量提供保證。
應以“現場”為龍頭,制定一套系統、完善的針對現場中質保體系、人員、實體等方面的制約措施,與稽查、市場、開發等部門聯動進行處罰。
3.3 利用信息化手段實行科學監管。
以網絡為支撐,強化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監管實效。建立統一的監督電子平臺,全面加強對工程項目、參建企業和從業人員等基本信息、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記錄的管理,提高監督工作的科學性和規范化。
3.4 探索實施工程質量保險制度
建立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舉措,對于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維護政府形象和社會安定等都有著積極的作用,可首先探索實行住宅工程質量強制性保險,通過市場化的經濟手段落實企業質量責任。
3.5完善工程質量投訴管理制度
3.5.1 建立健全建設工程質量投訴機構,完善內部機制、工作程序,市、區縣要以一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掛帥,專門成立健全的質量投訴機構和完善的工作程序。
3.5.2 加強質量投訴管理機構人員辦事行為準則、自身業務培訓,要體現出規范化辦事作風,避免被投訴人間接投訴。
3.5.3 加強日常質量監督工作考核與質量投訴掛鉤。質量投訴工作完成不到位、目標不達標的考核一律不合格。
3.5.4 對于難辦事件、重點事件、群訪事件要及時上報,加強質監與市場、開發、稽查等部門的溝通、聯動,探索通過質量保險制度、資質資格準人制度等市場機制加強質量投訴工作。
3.5.5 加強技術鑒定工作,一方面組成專家庫,另一方面可與有資質的司法鑒定中心建立技術合作協議。
3.5.6 每年定時召開建設工程質量投訴會議.
3.6將目前的“三到位”模式改變為以平時巡查為主要手段、以行政執法為基本特征的工程質量監督模式
3.6.1 進一步規范檢查工作。
監督檢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手段,要完善日常檢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檢查機制,加大監督執法的力度和積極開展各類綜合檢查和專項檢查活動。綜合檢查要配合上級部門的檢查工作進行,監督機構要從檢測機構、預拌混凝土企業、建材、混凝土強度、地基處理、門窗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檢查要形成制度化和常態化,檢查指標、方法、內容要進行優化,使檢查更加規范化,更具可操作性。
3.6.2 監督檢查要嚴格執法。
3.6.3 監督檢查要嚴肅,不能走過場,發現問題要嚴格執法,要與市場、開發、稽查等部門聯合制訂可操作性強的處罰辦法。
3.7 制訂嚴格的監管人員考核辦法。
根據《建設工程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管理辦法》結合監督部門的實際工作情況制訂操作性強、有激勵機制的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