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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證券投資金論文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證券投資金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證券投資金論文

        第1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所謂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但筆者要強調的是“非公開發行”并不意味著不能進行諸如做廣告等宣傳行為,而是更注重于向特定的公眾發行。本文探討的私募基金就是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目前私募基金司法解釋尚處于論證階段,自然無法從法律條文中找到答案,有關部門也并未就此做出說明,到底什么是規范私募基金或不規范私募基金呢?估計私募基金業內人士也較難把握。

        據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某位法官說:“實踐中我們認定私募,最主要的特征是針對不特定多數人發行。認定不規范的私募,主要有兩個特征,一是承諾保底收益;二是資金是否打入管理人賬戶。”

        由于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于三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蠱惑交易”操縱股市行為。

        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和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征在于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于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另外,私募基金很可能違反中國證監會《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有關“蠱惑交易”的規定。“蠱惑交易”可以理解為,操縱市場的行為人故意編造、傳播、散布虛假重大信息,誤導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使市場出現預期中的變動而自己獲利。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蠱惑交易”的危害性和嚴重性更應該引起高度關注。通過論壇、QQ、MSN、博客等網絡傳播手段,一個虛假消息可以在短短時間內迅速傳播,網狀擴散,貽害無窮。

        二、私募基金應該合法化

        通過對海外私募資金的考察不難發現,隨著一國經濟實力的增長和市場經濟結構的升級,“私募基金”難以阻止,將成為一國市場經濟體制趨于成熟后必然出現的一個重要的金融服務領域。

        2007年2月27日股市大跌,上證綜指下跌8.8%,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機構結構過分單一,大量贖回使公募基金承受巨大的壓力。私募基金一般有一年的封閉期,并且一年之后只能在特定的時間段贖回,而不能天天贖回,如果私募基金發展壯大起來,與公募基金互補,可以避免股市大起大落。此外,股指期貨推出后,如果只有公募基金和券商,沒有私募基金,那么將加大市場的金融風險,大力發展私募基金是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

        另外,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相比,具有如下一些優勢:

        (一)基金規模越大,管理難度也越大

        目前國內的正規私募基金一般有至少一年的封閉期;在封閉期后,每月只有固定的日期(一般為每月的15日和月末)作為開放日,投資者只能在每月開放日認購和贖回。這樣就有效地隔離了風險承受能力差,投資不理性的中小投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穩定,投資策略也得以堅持,投資風格可以更加激進,收益也就相對較高。

        (二)靈活性、針對性和專業化特征

        私募基金的出現,豐富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也活躍了市場交易氣氛,更好地滿足了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喜好,吸引更多的社會閑置資金投資于證券市場,打破了公募基金一基獨大的壟斷地位,有利于促進私募和公募之間良性競爭和優勢互補,從而促進證券市場的完善與發展,提高證券市場資本形成和利用的效率。

        (三)獨特的研究思路

        根據《基金法》的規定,單只基金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同一公司持有一只股票的比例,不能超過該公司總股本的10%,這一“雙十”規定,決定了公募基金必須同時持有10只以上的股票,這使公募基金的研究必須涵蓋多個行業,限制了基金公司研究團隊對上市公司的研究深度。與之相比,私募的投資不受任何限制,持有的股票數量可以較少,也就可以集中力量,更加認真、細致、透徹地研究關注的上市公司,對上市公司價值的理解也能更加透徹。

        (四)需履行的手續較少,運行成本更低,更易于進行金融創新

        私募基金的發展壯大會加劇整個基金業的競爭,沖擊公募基金的壟斷地位,提高基金市場的運作效率,形成較為完善的市場結構,推動我國成熟、理性的機構投資者群體的加速形成以及價值投資理念的建立,為我國履行加入WTO后向外資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做好準備。

        (五)私募基金的產權基礎,將成為我國證券市場制度變遷和產權結構改革的重要主題

        作為民間主體自發推動形成的產物,私募基金的發展將改變資本市場的機構主體所有制結構單一的局面,推動我國金融制度改革進入一個新的層面。

        三、私募基金制度完善的幾點建議

        縱觀全球各國的經濟法律體系,大部分都沒有專門的私募基金法律,但仍有一系列法律足以對所有的私募基金構成有效的法律規范。而從目前我國立法來看,沒有專門約束私募基金的法規,私募基金主要受《合同法》

        轉貼于()、《公司法》、《證券法》、《信托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刑法》等綜合調整。由于我國相關監管部門在金融證券領域奉行的基本上是“法有明文規定方可為”。

        因此,為了避免法律上的風險,我國相關監管部門應盡快在立法當中確認私募基金的合法地位并出臺有針對性的細化的配套監管措施,以便私募基金能夠健康發展。在這種背景下,私募基金制度規范化應以《投資基金法》為主要參考依據,綜合考慮各方要求,我國應借鑒國外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對私募基金采取全面而有效的監管辦法,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私募基金的制度建設和完善:

        (一)投資者資格和人數限制

        1、投資者資格。對合格的投資者的判斷有以下幾種方法:根據其投資的最低限額為判斷標準;根據其收入多少來判斷;只要是金融機構投資者,均可投資;對財產擁有獨立自主的處分權的企業、公司等經濟組織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

        2、投資者人數限制。應該考慮我國的國情再借鑒歐美發達國家的做法。對于投資者的人數應該限制在100人以內,但應該允許特殊情況下超過100人。

        (二)管理人條件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應具備要求的準備金、經營業績、人才和營業硬件設施等市場準入條件,并且,管理人的資格應該是競爭性的,而不能是壟斷性的,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證券監管部門備案。

        要求私募基金的管理人投入的資金在籌集的基金總額中必須占到一定的份額,以避免利益主體的缺位。當私募基金發生虧損的時候,管理人的出資應該先行用于支付。

        (三)托管人職能規定

        作為基金一種特殊形式的私募基金具備基金的共同特點,即現金資產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離,基金管理人具有資產的管理權,基金托管人為基金投資者行使部分監督權。但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表明,公募基金托管人在監督基金管理人運作方面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是基金托管人地位的獨立性較差。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相對較少,為了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托管人的監督權應進一步強化,如規定私募基金托管人不得自行擔任,必須將資產交給指定機構托管;強化托管人的權力和責任,對基金管理人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基金契約做出的投資指令,托管人應當拒絕執行,或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向管理當局報告。

        (四)信息披露規定和風險揭示

        私募基金必須與投資者簽署完備的書面協議,盡量詳細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投資品種及組合、相關風險提示及業績報告周期。嚴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揭示是控制私募基金風險的重要手段。私募基金雖然沒有義務向社會披露有關信息,但向基金的投資者和監管部門披露信息是其義不容辭的責任。在設立私募基金時,應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其存在的風險,基金設立之后,應該定期向投資者報告基金投資情況及資產狀況,并定期將這些信息向監管部門披露,以便投資者與監管部門及時了解其運作情況及風險狀況,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風險。

        (五)允許私募基金進行適當地公開宣傳

        在美國,證券法規定私募基金在吸引客戶時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其參加者多為中產階級,他們主要依據在上流社會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某個基金的管理者進行投資。但筆者認為我國不應借鑒這種做法。首先,嚴格限制私募基金在公開媒體上做廣告宣傳的效果是不佳的。其次,通過私募基金內部約束機制以及像外部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以及基金行業自律組織足以避免私募基金過度的市場炒作對投資者造成誤導,以及基金管理人之間的惡性競爭。最后,通過適當的公開宣傳使私募基金名正言順的成為“公開,合法”的基金,消除股民對它的神秘感以及糾正人們對它偏見。同時,也有利于促進發起人與投資者相互了解,為以后的合作創造條件,從而迅速壯大我國私募基金的規模。

        (六)收益分配規定

        國際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這部分將首先被用來支付,以保證管理者與基金利益綁在一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盡在()

        起,另外一些私墓基金只給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費以維持開支,其收入從年終基金分紅中按比例提取,這種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相對地能夠使資本持有人與管理者利益一致。另一方面,應該禁止簽訂保底條款。因為保底條款容易引發了市場的不正當競爭,而且也有悖于基金設立的原則,不利于市場的規范。此外,我國新《合伙企業法》中規定的有限合伙,即基金管理者承擔無限責任,投資者承擔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為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提供了一種新的法律組織形式的選擇。

        (七)盡快完善基金評級體系,建立基金行業自律組織

        國外諸多成熟市場的經驗表明,合理完善的基金評級體系是基金業規范發展的重要配套措施。在私募基金存在的情況下,需要一個獨立公正的評級機構對基金經理人的準確評價作為投資者選擇基金經理人的參考,另外要注意完善當前國內不科學的基金評級方法。

        (八)完善我國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第2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關健詞:證券投資實驗技術分析基本面分析

        金融專業學科本身具有很強的實踐性,而實驗由于其所具有的特點和優勢,已成為實踐性教學的主要形式。通過模擬實驗,不僅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還能幫助學生增強感性認識,將跨課程的有關知識融會貫通。如組織學生參與某些金融期貨經紀公司聯合媒體舉辦的滬深股指期貨仿真交易大賽和我校金融學院舉辦的炒股大賽,在教學過程中購買模擬交易軟件,通過這些途徑,學生不僅能夠容易了解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一般原理,也能夠掌握相應的具體的證券投資分析技禾手段,有利于學生學習和接受新的知識,促進理論知識的吸收和深化。

        一、證券投資實驗在金融專業教學中的重要性

        證券投資實驗涉及到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投資學等多方面的理論知識,是對各種理論知識的一種綜合應用,學生如果能在證券投資實驗環境下接受證券投資理論教育,不僅更加易于理解和掌握相關理論知識,認識和把握相關證券投資實踐,而且也能在實現二者的結合過程中做到相輔相成、互促互進。

        證券投資分析包含了多種不同的分析技術,比如基本分析方法、技術分析方法、心理分析技術等。另一方面,證券投資分析是一門綜合應用的藝術。證券投資分析的目的就是預測證券價格的走勢,即通過對各種影響證券價格因素的分析,來判斷證券價格的變化。但由于影響證券價格的因素繁多,而且在證券市場上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對稱現象,使得證券投資分析的不確定性增加。這種不確定性要求證券投資分析人員靈活地、綜合地、創造性地運用各種分析技術和手段,來判斷和預測證券價格的走勢。對證券分析技術的主觀理解和運用這些技術的方法的不同,就可能會導致證券投資分析的結果大相徑庭。技術是是掌握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基礎,而綜合應用的藝術則更高一個層次。

        二、證券投資實驗在金融專業教學應用中應注意的問題

        證券投資實驗具有實習性、綜合性、協同交互、時間集中、資源獨享、實驗過程與結果不確定、實驗要求高等特點,合理的實驗教學和實驗管理模式必須充分考慮這些特點予以確定。

        (一)兩種實驗傾向的側重點和考查標準不一樣

        目前證券投資實驗有兩種不同的實驗傾向,一種是把實驗的目的放在掌握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上,通過實驗來完成書本知識向實際操作的轉化,實驗的重點在理解和掌握各種分析技術。另一種則是把實驗的目的放在提高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技巧或者藝術上,即實驗就是通過做模擬操作,給學生一定的虛擬資金,讓其模擬操作,重點在各種技術的綜合應用上。

        1.實驗的側重點不一樣。如果實驗的目的在于掌握證券投資的分析技術,則在實驗的設計過程中注重對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基本概念、理論、技能的掌握上相反,如果實驗的目的在于提高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技巧或者藝術水平,則在實驗設計中要注重對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綜合應用和熟練掌握上,而對證券投資分析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的實驗要求則相應降低。

        2.考查的標準不一樣。如果實驗的目的在提高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技巧或者藝術水平上,則實驗結果的考查將會是證券投資分析的最終結果,即模擬投資的結果是底是虧、盈利或者虧損的數額是多少作為評判的標準相反,如果實驗的目的在于要求學生掌握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則實驗結果考察的目標則在于學生對各種分析技術的理解和掌握上,模擬投資的結果并不是考查學生實驗效果或者學生實驗成績好壞的重要標準。

        (二)金融專業和非金融專業的學生通過實驗解決的著重點不同

        在非金融專業學生的實驗過程中,我發現將證券投資實驗目的放在提高學生證券投資技巧或者綜合應用上,效果并不好。學生在進行證券投資實驗以前,大多數同學對證券投資的實際操作知之甚少,對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也往往只停留在書本知識上,所以,直接進人模擬投資分析過程,學生大多不能順利地進行實驗,甚至有同學連基本的交易信息都無法看懂,實驗的目的并不能有效地達到。

        對于初次接觸到證券投資的學生來說,很顯然首先需要解決的間題不是證券投資分析的綜合應用的藝術問題,而應該是技術問題,即通過證券投資實驗熟悉和掌握一些基本的證券投資分析技術。在證券投資實驗中,實驗的目的主要應該在于幫助學生掌握基本的證券投資分析技術的原理、對基本的證券投資分析技術和方法進行訓練,鞏固和應用各種證券投資理論知識,提高學生觀察分析和解決證券投資分析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間題的能力。

        (三)分析軟件花樣眾多,學生短時間內無法掌握其中蘊含的各種信息

        能熟練運用各種證券分析軟件和交易系統,對于對于學生能夠進人到正常的交易和分析過程至關重要,但在實驗過程中往往會忽視該過程,因為在證券投資課程學習中一般不會對基本的操作和交易信息做過多的介紹,所以,如果沒有該過程的準備階段,將會使學生在后面的實驗過程中無所適從。

        (四)重視證券投資技術分析實驗,忽視證券基本面分析實驗

        在目前的證券投資實驗中,技術分析往往被學生所推崇,但實驗過程往往也會有問題出現,即對各種技術分析方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而且各種不同的技術分析方法應用規則繁多,在現實操作中的作用各有所不同,效果也不一樣,學生在實驗的時候往往無法進行鑒別和運用。

        基本分析方法部分的實驗工作被忽視的部分的原因在于該部分的分析過程比較復雜,收集歷史數據相對比較困難,需要相應的其他統計分析技術才能完成這部分的實驗。但這樣會產生一系列問題第一,實驗不能夠促使學生掌握相應的基本分析技術,學生在實驗過程中處于無事可做的局面。往往會流于形式地或者被動盯盤,時間長了就會處于無所事事的狀態中第二,忽視該部分的實驗,無助于學生應用各種理論知識的能力,不利于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不可能學會運用多種不同的統計分析技術。

        另外因為證券投資分析涉及宏觀到微觀經濟的各個方面,因此,證券投資分析實驗實際上是對學生對經濟學、金融學、投資學、會計學、管理學等多方面知識的一個綜合應用和考察,這部分實驗的缺失,將使實驗的教學效果大打折扣第三,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逐步規范以及投資者素質的逐步提高,價值投資的理念正在被市場所廣泛接受,而價值投資的理念要求投資者必須進行基本面的分析,即通過基本分析方法來判斷大勢,尋找有投資價值的行業和個股。如果不對基本面進行分析,僅僅依靠消息或者其他的方式來進行投資,如同打牌時不看牌,風險可想而知。

        三、提高證券投資實驗教學效果的心得和建議

        在金融專業課程的教授中,結合學生的接受能力,與教科書中的理論相呼應,及時進行證券投資實驗。我認為其重點應在以下幾個方面,即掌握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基本分析和技術分析技術上。

        (一)注重基本操作及交易信息的介紹與掌握

        針對上文提到的問題,在該階段的實驗過程中,我認為應該首先由實驗教師對投資分析軟件的使用和操作進行講解,對分析軟件交易信息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指標進行講解,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分析軟件的安裝以及使用、主要的交易信息的讀取、主要交易程序的掌握等。比如如何進人系統、如何看大勢、大勢的信息組成部分、個股的交易信息的讀取、以及交易信息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等。然后安排一定的時間由學生自主的操作軟件和熟悉一些基本交易信息。即要求學生利用實驗室的模擬交易軟件,在指導老師的輔導下了解證券交易行情顯示各項指標,對證券交易產生感性認識。

        (二)改進證券投資技術分析實驗

        技術分析實驗的主要目的應該是一要講解要求學生掌握各種主要的分析技術手段的原理,特別是各種分析方法和技術指標的計算原理,只有掌握了各種分析手段的原理后才會明白其變化的原因以及變化的趨勢二是要讓學生對各種不同的應用規則進行實際驗證。該驗證過程對于學生掌握技術分析方法極其重要,因為技術分析方法的原理以及應用,在證券投資課程中雖然有老師已經講解過,但學生根本沒辦法在短暫的課程學習過程中掌握各種不同的規則,而且各種規則在實際中的應用效果如何都必須由學生自己去驗證。為了達到以上的目的,必須設計好各種技術分析手段的實驗內容和步驟,不能放任自流,任由學生自己去揣摩和摸索比如在讓學生掌握原理的步驟中,采用什么樣的方法讓學生更加牢固地掌握這些內容,在學生對應用規則進行驗證的時候,每個技術分析方法需要驗證哪些內容,怎么去驗證,都必須有明確的規定。

        (三)把基本分析技術的實驗作為一個重點

        在實驗中進行基本分析的思路應該是,在基本分析技術

        的實驗過程中,學生的主要任務是收集宏觀經濟、行業以及個股資料,然后對資料進行分析得出結論,即當前的形勢如何,未來的經濟政策的走勢會怎么樣,哪些行業值得投資,值得投資的行業里那些個股又具有投資價值。方法上主要運用歸納、演繹等邏輯分析方法,具體手段上主要運用調查研究、統計分析以及財務評價分析技術等。

        參考文獻

        [1]王嘉,何海濤.對當前證券投資實驗的幾點思考[J]特區經濟,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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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魏山城.任玉珍.韓書儉.改革實臉教學方法促進學生對實臉的興趣[J].實驗室研究與探索,2005.24(3)

        第3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關鍵詞行為金融;證券投資基金;羊群效應;熟悉偏好;過度自信

        一、行為金融理論

        標準的現代金融理論的模型與范式基本上局限于“理性”的分析框架中,對金融市場的行為進行了理想化的假設,20世紀80年代以來,研究學者日益重視金融市場上的各種異象,而這些異象的理性解釋不能令人滿意。行為金融理論正是金融學家在研究金融市場異象的過程中形成并不斷完善起來的理論體系。行為金融借鑒了行為科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科學等研究成果后,將人類心理與行為納入金融學的研究,從微觀個體行為以及產生這種行為的心理、社會動因來研究資本市場的現象和問題。

        行為金融理論認為投資者不是理性人,并不具有完全理性,而是行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不能客觀、公正、無偏的加工信息。在信息環境不確定的情況下,投資者的心理容易受到其他投資者的影響,模仿他人決策,而不仔細考慮自身的信息,也就是行為金融理論中的“從眾行為”,而如果涉及到多個投資主體,就會進一步引發團體從眾跟風的“羊群效應”。除此之外,投資者很多時候的非理還由于本身的“過度自信”,即將成功歸于能力,而將失敗歸于運氣和機會的作用,過于相信自己的判斷而產生行為偏差。另外,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會選擇其感覺非常精于評估的風險事件,避免不熟悉或無法估計概率分布的風險事件,即“熟悉偏好”。總之,人的心理因素對于投資者行為的影響是行為金融研究的主體,伴隨著行為金融的發展,相關經濟研究對于人的心理分析的依賴也越來越多。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而后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投資,作為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是現代金融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其投資行為也會受到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管理人不理的影響,所以此時就必須考慮現實中人的心理因素,利用行為金融理論對其投資行為進行闡釋。

        二、基于行為金融理論的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分析

        行為金融理論中的投資者有限理性意味著投資者并不完全理性而且不總是理性的,而證券投資基金主要進行股票和債券的投資,充當市場中機構投資者的角色,所以其投資行為勢必符合行為金融理論對于投資者的假設,即證券投資基金是有限理性的。行為金融理論為研究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行為提供了延伸性的啟示。

        1.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

        很多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會非常注意其他機構的動向,并在這些機構投資者采取行動時,立刻采取相似的行動,這可能是源于其對本身投資決策缺乏把握,也可能是看到其他機構已經獲利而相信自己也能獲利,或者更可能是由于害怕與眾不同,必須采取行動。所以在這種時候證券投資基金不可能理性的考慮該決策究竟會為基金本身帶來多少收益,而僅僅是一種盲目的“從眾行為”。同時,由于多數作為機構投資者的證券投資基金具有高度的同質性,它們通常關注同樣的市場信息,采用相似的經濟模型、信息處理技術、組合及對沖策略。在這種情況下,非理性的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很可能同時采取行動,形成群體性的跟風購買行為,并最終導致“羊群效應”。這時,許多證券投資基金將在同一時間買賣相同股票,買賣壓力最終將超過市場所能提供的流動性,從而導致股價的不連續性和大幅變動,破壞市場的穩定運行。

        于是,為了避免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羊群效應”,政府應該擴大市場容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質量,使眾多證券投資基金在挑選其投資股票品種時就有更多的選擇余地,理性的進行決策,從而有效地減輕“羊群效應”造成的市場風險和脆弱性。

        2.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熟悉偏好”

        經典投資組合理論認為理性的投資者通常會通過分散投資來規避風險鎖定獲利。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投資者通常也會通過投資組合規避風險,但是這種組合的分散程度一般低于經典投資組合理論的建議。很多基金在投資時更愿意選擇股票市場,即那些相對熟悉的領域,投資也集中在其比較熟悉的本國市場、本地市場,從而導致投資組合構成上所表現出的分散不足。這主要是由于證券投資基金在評估某些投資時無法估計不確定事物的概率分布,而更熟悉的環境使其感到處于優勢,即行為金融中所謂的“熟悉偏好”,但也因此在某種程度上反而提升了投資風險。

        這就要求政府促進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渠道的開放,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和貨幣市場,同時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以加強市場價格發現,適時推出做空機制,改變現在的單邊市場狀況,并鼓勵基金適當地“走出去”,使證券投資基金采用足夠分散化的投資策略,采取理性的投資決策,從而規避風險鎖定獲利。

        3.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不理性投資行為

        行為金融認為每個人都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而證券投資基金在進行投資時主要倚重基金管理人,可是基金管理人并不總是理性的,會或多或少受到認識與行為偏差的影響,有時甚至會做出非利益最大化的決策。典型地,當基金管理人處于過度自信時,可能高估自身的能力,為了獲取較高的投資回報而從事風險性較大的投資,給本基金利益帶來損失。并且由于自我歸因的存在,基金管理人在損失出現后,常常先入為主的否定損失是由本身的不恰當行為帶來的,而僅僅把這一切后果歸于市場的不確定性,不能很好的糾正其不理。

        所以在基金管理人的選擇上,不但要求基金管理人具有雄厚的專業學術基礎和豐富的金融專業理論與實踐知識、良好的信息收集與信息處理能力,還應要求其了解市場中的投資者和自身會產生怎樣的心理和行為偏差,以避免由于自身的心理因素造成重大失誤。此外,還應關注基金管理人的心理變化和行為傾向,避免選定的投資組合風險收益發生意外。

        參考文獻

        [1]何小峰、黃嵩.投資銀行學[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3).

        [2]蔡秀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產生羊群行為的成因和對策建議[J].福建省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08(1).

        [3]史金艷、李凱、李亞寧.行為經濟學對經濟人假設的重新審視[J].商業研究,2006(5).

        第4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自股改啟動以來,機構對由此引發的獲利機會的追逐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尤其是在2006年2月,由于招行的股改所引起的“巨額短線套利資金集中申購、幾十只基金相繼暫停申購”的事件讓市場對套利資金的警覺性一下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之后,基金與機構套利資金之間的博弈一直沒有停止過,這從后來貴州茅臺、云南白藥這些基金重倉股的表現上都能夠看出。

        在機構利用股改套利即將偃旗息鼓的時候,新股套利以及“封轉開”套利又被挖掘出來。

        1.1股改套利

        股權分置改革作為資本市場的重大金融創新,為證券市場交易提供了全新的投資套利手段。據統計,從2005年5月~2006年4月,股改公司的股票價格在恢復交易首日的平均漲幅為6.85%,股改套利的超額利潤率吸引了不少資金的積極參與。套利空間的存在是形成機構套利的直接原因,而改股停牌與基金停牌的不同步又導致了套利機會出現,這就使得那些重倉持有部分股改股的基金頻頻受到套利資金攻擊。

        2005年12月27日,招商銀行因股改停牌。12月28日,興業可轉債基金隨即發生了11筆金額共計超過4.5億元的巨額申購。這批巨額申購資金確實達到了預期的目標。從2005年12月28日~2006年1月5日,每份興業可轉債基金凈值上漲了0.0205元,增幅為2.01%。如果這部分資金1月5日退出,不到10天就可獲取2%的盈利,如果1月11日退出,由于興業可轉債基金累計凈值已達1.0991元,增幅將有6%,獲利空間更大。興業可轉債基金被迫緊急暫停基金的申購,成為我國基金業第一例由于特別原因而暫停申購的基金。其后的云南白藥、金融街、鋅業股份、貴州茅臺等股票,股改復牌后都出現大漲,投資其間的基金凈值也因此出現較高漲幅,給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帶來很大套利空間。

        1.2新股套利

        除了股改套利這一特殊因素外,基金也被很多機構當作一種牛市來臨時快速獲取股票倉位的工具。如果某新股上市后漲停,此時大資金無法買入該股,但是可以買入大量持有這只新股的基金,到次日賣出基金從而完成套利過程。

        隨著IPO重新開閘,“打新股”成為了眾多資金逐利的焦點。新股發行溢價是大部分證券市場都客觀存在的現象,由于一、二級市場價差的存在,參與新股申購能夠取得較高的固定收益。股市一二級市場的價差客觀上為廣大投資者創造了套利的空間。但在現實中,個人投資者由于資金規模小,參與渠道單一,因此新股套利基本上都是機構投資者的“游戲”。

        保險公司等機構對低風險的IPO投資自然很感興趣。由于貨幣市場基金的最大客戶以保險公司為主,因此部分貨幣市場基金面臨巨大的贖回壓力,這些贖回的巨額資金若買不到新股則轉而投向買入申購成功的基金。

        1.3“封轉開”套利

        截止2006年8月4日,54只封閉式基金(由于基金興業的成功轉型,只有53只)中份額規模在20億以上的大盤基金折價率大部分都在40%以上,最高的5只基金接近50%。基金的價格最遲必須在封閉期結束時回歸凈值,并將隱含收益率兌現。

        就在封閉式基金轉開拉開序幕之后,機構投資者也開始行動。存在大量套利機會的封閉式基金無疑是2006年上半年機構青睞的對象。據統計,機構投資者持有封閉式基金的份額從2005年底的324.16億增至2006年8月底的347.30億,持有比例也在去年底52.81%的高水平上進一步增至56.58%。機構增持的重點也很清楚,那就是2007年到期的小盤基金。這主要是因為小盤基金到期封轉開的處理方式已經明確,加之存續時間短,年化隱含收益率較高的特點,使得機構大力增持。

        如QFII就將目標鎖定在基金銀豐身上。基金銀豐2005年報和2006年半年報的數據顯示,在今年上半年,基金銀豐的機構持有比例從2005年底的57.54%上升到71.43%,其中QFII的增持幅度最大。前十大持有人中,QFII持有比例從6.56%飆升到33.85%。

        2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套利行為的理論分析

        就目前中國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而言,筆者認為,其屬于資金價格差異形成的套利,是價格套利,其套利成本主要有融資和交易成本決定。價格套利機會往往是瞬間性的,這就要求市場有足夠的流動性來保持套利交易的完成。

        對與價格套利的實現來講,還有一個重要的外部監管條件限制,某些外部監管條件限制了套利交易的實施。這類監管主要體現在三方面:證券交易制度、資本流動限制和融資渠道限制。

        機構投資者的套利能夠實施,因為其資金的使用成本小于其套利收益,而又由于我國對股改股票的停牌規定、新股申購的限制及封閉式基金形式的逐步放開等種種外部監管,使其只能轉向證券投資基金以獲得豐厚的套利利潤。本文所分析的是機構投資者自股改啟動以來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種種套利行為,稱之為套利而不是投機,因為其行為實質上是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證券市場之間構筑套利頭寸,且機構投資者進行的是頻繁的買賣行為,其時間間隔較小,其性質不同于投機交易,故對其市場影響分析應辯證看待。

        3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套利行為的市場影響

        3.1對證券市場而言,機構套利行為具有雙重作用

        3.1.1有利之處

        機構投資者是現代金融市場上主要的套利者,他們掌握著規模龐大的套利資金,游離于金融市場間尋找套利機會,頻繁進行交易,買賣數量巨大,這實際上相當于交易對象的增加,大大增強了市場的流動性。此外,套利活動還是衍生金融市場正常運轉的必不可少的條件,衍生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套期保值,沒有一定數量的套利交易,不僅套期保值者難以尋找到交易對象,而且還可能導致衍生金融工具與對應的基礎工具間的價格關系脫離。所以套利是衍生金融市場流動性的提供者和市場功能的維護者,機構的這種套利行為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盡快實施。

        金融套利還通過促進金融市場的一體化來增強市場的流動性,金融套利促進了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的一體化,以及現貨市場與衍生市場的一體化。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股票市場構筑的套利頭寸將股票市場的高收益傳遞到了貨幣市場。

        3.1.2不利影響

        (1)加大證券市場波動幅度。機構投資者作為逐利主體,為了創造盡可能高的利潤必須密切關注證券的價格變動和近期的收益水平,一旦發現市場出現波動,就會采取各種措施,以防范、轉移和化解市場風險,增加自身經濟收益,減少自身的經濟損失。機構投資者畢竟是一個利益主體,當市場行情發生轉折時,出于獲取交易差價的需要,機構投資者理性的、集中性的買賣行為,比散戶非理性的追漲殺跌對市場行情所產生的沖擊要大得多。

        (2)助推貨幣市場利率。套利不僅增加了市場的波動性,而且還參與了市場波動性的傳遞。由于目前股票市場一片大好,許多機構投資者在貨幣市場與股票市場之間構筑套利頭寸,將股票市場的波動傳遞到了貨幣市場。

        套利動機會加大機構對資金的需求,造成資金緊張。如2006年11月20日銀行間回購市場的成交量便較前一交易日增加了267億元,達到了1796億元,比三季度的日均水平高出83%。同時,由于央行剛上調了存款準備金率,進一步降低了整個銀行體系的備付率,市場資金供給減少,也推升了資金價格水平。機構高價從銀行間借入資金無非是為了獲取套利收益。這些機構大部分為券商、保險公司等跨市場機構,尤其是券商本身自有資金量有限,資金需求的剛性,造成這些機構只能被動接受市場的價格水平,助推了貨幣市場利率。

        3.2對證券投資基金的雙重作用

        3.2.1有利之處

        增加證券投資基金的業務流量,增加其收入。機構投資者巨額資金的申購贖回對于證券投資基金業務量的增加及申購贖回費用增加無疑有一定的益處。

        3.2.2不利之處

        (1)可能攤薄基金收益,降低基金凈值。由于機構投資者申購和贖回的間隔時間很短,通常只有幾天,在幾天時間內,基金經理很難通過股票操作賺取這么多的利潤,因此,機構投資者的套利,實際上意味著基金凈值的下降。

        (2)基金投資模式轉換造成很大挑戰。基金成交額變化頻繁,基金規模時大時小,基金經理不好管理,難以按研究策略正常操作,專家理財優勢難以發揮。巨額資金的大進大出也造成基金份額的不穩定,使得基金凈值的波動加大。從而降低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3)基金規模減小。機構投資者巨額基金份額的贖回會導致證券投資基金規模的減小,特別在封轉開套利中,小盤基金被贖回會導致其規模減小被迫清盤,導致基金管理費降低運作困難而清算。

        3.3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行為對基金中小投資者的影響

        從股改后公司股價變動來看,絕大部分公司的股價在股改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溢價,所以機構投資者在很大程度上分享了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機構的贖回導致基金變現股票,從而增加交易成本,而這些成本是由還持有基金的長期持有人承擔的,并且主要是中小投資者承擔了大多數交易成本。在贖回費和申購費的雙重“補貼”下,機構投資人頻繁進出開放式基金,又進一步加劇了中小投資人的交易成本負擔。

        由上分析,筆者認為,機構投資者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投資者,其套利行為具有利弊共存的雙重作用,所以對待機構套利行為的態度應該是合理加以引導而不是完全打壓。

        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種種套利行為,是市場化的結果,其規范也應是市場的責任,如面對機構投資者瘋狂的套利行為,有一些開放式基金已上調申購贖回費率或是暫停申購,許多貨幣基金近期則將其累計收益按一定的份額面值自動結轉為基金份額,不進行現金支付;中工國際上市后的大幅下跌,對機構套利新股的行為也有一定的打擊作用。但前者只是一種應急措施,而后者要發揮作用則完全依賴市場走勢,要從根本上合理規范機構投資者的套利行為,特別是其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行為,引導機構投資者樹立長效的價值投資理念無疑是個一勞永逸的辦法,但這只是一個理論的完美的設想,其長期性艱巨性可想而知。要在短期內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還是應從開放式基金的制度性缺陷上著手,進一步完善基金銷售管理辦法,并要在制度與市場、政策與長期發展、機構與機構之間建立合作性博弈。

        摘要金融套利是投資者利用金融市場運行中存在的非均衡來獲利的行為。自股改啟動以來,機構投資者對證券投資基金的套利行為主要有三種方式:股改套利,新股套利和“封轉開”套利。機構投資者的這種套利行為對資本市場、證券投資基金、中小投資者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關鍵詞金融套利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

        參考文獻

        1莫頓·米勒.金融創新與市場的波動性(第一版)[M].北京: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2002

        2耿志民.中國機構投資者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2002

        第5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一)體制革新

        1.應逐步把監管部門建成在體系上具有獨立性在處理與被監管對象關系上具有超脫性,在監管工作開展上具有權威性,直接隸屬總行,并對總行負責的監管組織。這一思路是以監管機構設置層次要高,力量要集中,監管分三個層次為要點,建立一個省、市兩級行的監管部門,屬于總行監管派出機構,掛靠當地行,實行垂直領導和下查一級的監管隊伍體制,以擺脫同級行和地方自身利益的干預,使監管隊伍能夠客觀、公正、獨立地開展工作。

        2.完善監管控制系統。銀行、證券、保險應強化聯合監管力量,不斷提高綜合監管的水平和效率。隨著銀、證、保險經營部門業務的相互融合,金融集團化趨勢已經顯現,三大監管機構的合作分工十分重要,必須明確由誰負責對控股集團的監管,以及對金融集團整體的并表監管,同時要明確對金融集團內銀行、證券、保險業的監管分工。

        3.加監管方式和手段電子化的步伐,將央行與證監會、保監會以及三大監管機構與國內銀行、證券、保險經營機構之間進行聯網,實現風險監測的電子化、規范化、程序化,分析各類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狀況的變化,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預見性、針對性和快速反應能力,提高監管水平和質量。

        (二)功能革新

        1.風險預防管理。對各類金融機構的資本定義與構成做出規定,制定出資本充足性比率要求,采取分段考核、分層次管理,逐步過渡的辦法,限期達到目標;正確劃分銀行資產的風險種類,制定能夠客觀反映金融機構風險狀況的資產風險權重和換算系數;建立金融機構清償能力監察制度,在合理區分資產流動性程度的基礎上制定合理的流動資產比率;完善風險準備金制度,從提高呆賬準備金比例和簡化報批手續人手。

        2.風險轉移管理。應當建立我國的存款保險制度。

        對保險的條件、程序、辦法制定規章,根據資本資本性、資產流動性和風險資產比率制定保險費率;對受保的本幣、外幣最高限額給出量化指標。

        3.風險吸收管理。風險吸收就是事后救濟,指監管當局的最后援助貸款和搶救行動。當一個遵循穩健經營原則的銀行出現清償能力危機時,中央銀行從保護存款人利益出發或基于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考慮選擇適當的方式,承擔最后貸款和遷就行為。中央銀行提供低利率貸款,由中央銀行全面接管清理,由中央銀行牽頭組織一個或多個實力雄厚、穩健的金融機構,實行兼并、消化破產金融機構的全部債務等等。通過最后援助和搶救,實現金融業的平穩運行。

        (三)監管方式革新

        1.完善非現場監管的風險監控指標。根據審慎性監管的要求,可建立一套完整的風險監控指標體系,包括科學的風險考核指標、規范化的財務報表統計分析指標,以及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預警指標。并運用計算機網絡等先進手段,加強監管信息的收集、歸類、分析和判斷。

        2.完善非現場監管的系統化建設。實施并表監管,對所轄地區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和附屬公司的業務實施并表監管,明確應報送的報表及項目、數據的填報口徑,特別是對某些報表及項目的合并,更應有明確的界定和標準;建立全國統一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按照“統一數據采集、統一編碼和格式、統一軟件開發,實現信息共享”的基本原則,實現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信息的全國共享,實現對金融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和預警,逐步提高人民銀行對各類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判水平。

        3.健全分析報告制度。監管部門對各種指標和相關行為信號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近期重點監察指標,就有關風險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討論,責成監管人員進一步分析、核實,并定期就區域金融風險情況提交金融風險報告。

        4.建立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制度。中央銀行可以從資本充足程度、資產質量、經營管理能力、盈利水平、資產流動性等方面進行考查,對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進行定期測算評級,定期公布,以強化金融機構對其經營和風險程度的識別和管理,增強自我約束力。

        5.建立金融監管信息傳導機制。通過金融系統行長(主任)聯席會、信用社主任例會、金融監管質詢制度,全面通報監管工作動態,發出監管信息。同時,要求金融機構就監管過程中提出的某些質疑進行合理解答,依此促進信息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制度革新

        1.系統清理現行的金融監管法規。清理的原則為:(1)低層次的法律規定應服從于高層次的法律規定,兩者在內容上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應宣布低層次規定廢止;(2)不同的文件就同一監管事項做出規定的,如該監管規定仍然有效,只保留其中之一,如不適應現行監管需要,重新起草新的規定,廢止原有的文件;(3)如認為某些金融監管法規已失效或應予廢止,應提請國務院宣布該金融法規的某些內容應予以廢止或宣告失效。

        2.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層次結構。以確保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監管權力和金融機構的義務都有足夠的法律依據作為支撐。

        3.需要補充的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當前亟須補充的金融監管立法項目包括: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法、金融機構信息披露法、存款保險制度法,以及風險監管過程中對金融機構采取早期糾正措施的法律規定。

        4.完善監管組織體系。形成以中央銀行風險監管為主導,以同業監督、金融機構內部自我監督為基礎,以社會監督為補充,綜合運用法律、自律、中介等手段的全方位監管網絡體系。

        5.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的內控機制。要根據《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對金融機構的信貸管理、會計管理、資金交易、保險基金管理、責任分離等各項業務和制度執行情況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進行檢查和監督,使金融機構產生一種自我控制的自覺行為。

        (五)機制革新

        第6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關鍵詞:基金波動綜述

        相關研究概述

        風險問題主要以資產價格波動來表征,是證券市場研究的核心問題之一,金融資產價格波動也是市場風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上流行的金融資產風險的度量多采用方差、β、下偏矩、VaR等方法,而(G)ARCH模型族等計量經濟學模型也常常被用于檢驗金融資產波動特征。毫無疑問,采用符合現實中波動性特征的分析模型,準確度量和描述各種金融資產的風險特征和構成,深入探究資產收益波動的成因及其外在影響,對于市場參與者構建合理的資產組合與風險管理策略具有重大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通過文獻檢索,筆者發現前人對股票波動性的研究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在如今機構投資者逐漸占據我國證券市場更多份額的總體趨勢下,證券投資基金的波動必將如股票的波動一樣受到更為廣泛的關注。因為,基金的波動無論對政策的制定者還是市場上的投資者來講都非常重要:一方面,政策制定者希望維持較低的基金波動,借助基金的投資維護市場健康、持續、穩定的發展。另一方面,在我國這種投機氣氛濃厚的新興證券市場內,一部分試圖通過低買高賣來牟取利潤的投機型參與者希望較大的波動來提供獲利空間。即使從最一般的意義上說,幾乎所有涉及到基金的市場參與者都希望通過對基金的波動的評估來確定他們的策略是否符合其既定的投資或監管目標。

        文獻回顧與評述

        美國學者Pontiff(1997)分析了美國封閉式基金的收益波動和其所持有的股票的波動。在投資者理性的假設之下,封閉式基金的收益方差應該與其持有的證券的方差一致,但事實上美國封閉式基金的月度收益表現出比其持有的證券資產大的多的波動。這種超額波動與市場風險,小公司風險以及影響其他封閉式基金的風險有著顯著的聯系。Pontiff采用投資者情緒風險等因素對基金價格報酬的過度波動問題進行回歸分析,發現投資者情緒風險對美國封閉式基金價格報酬的過度波動性具有顯著的影響以及較強的解釋力。這種觀點雖然已經引起了人們對基金波動性的關注,但是顯然缺少對開放式基金波動的考察。

        羅洪浪、王浣塵(2003)對我國封閉式基金的超額波動性進行了實證研究:盡管封閉式基金收益對其凈資產收益反映不足,平均基金被動水平仍然比其組合要大43.48%。有關超額波動性的來源方面,發現封閉式基金的超額波動性有一半強的部分是基金特有的,而投資者情緒風險、市場風險、賬面市值風險和小公司風險等四種系統風險度量解釋了42.33%的超額波動性,其中投資者情緒風險因子貢獻最大,其回歸系數1%置信水平下都顯著為正且數值平均高達0.7999。對比Pontiff(1997)對美國封閉式基金的研究結果,表明我國封閉式基金的超額波動性較大程度上是由投資者的非理性造成的。該文嘗試把國內基金的波動特征與國外市場進行對比,不足之處在于樣本太少分析面過窄,難以全面解釋基金超額波動的成因及其對外部的影響。賀京同,沈洪溥(2002),沈洪溥,周立群(2003)分別嘗試從行為金融學角度對封閉式基金價格波動進行解釋,得到類似的結論。后者在對上海市場中有代表性的基金金泰和基金景博進行充分采樣的基礎上,通過統計數據說明了我國封閉式基金市場的價格走勢特點,深入分析了造成這種走勢的原因,嘗試性地將分析擴展到了開放式基金上。認為通過封閉式基金轉為開放式基金可以從根本上解決噪聲交易對基金波動的影響。但是,由于基金樣本選取較少,影響了該研究所得結論的說服力。

        黃炳藝,曾五一(2004)以上證基金指數和上證綜合指數為研究對象,利用協整理論及誤差修正模型考察我國基金市場和股票市場在不同市場行情中的長期均衡關系及短期波動影響,在較長的時間內兩市不存在長期均衡關系,但在結合市場行情而界定的上漲和盤整行情中卻存在協整關系。許承明,宋海林(2005)通過對中國封閉式基金價格報酬與凈資產報酬的波動性研究發現:中國封閉式基金的價格報酬相對于它的凈資產報酬一方面存在過度波動,另一方面又存在反映不足的現象。由于基金凈資產報酬是市場的部分證券的投資組合報酬,這種投資組合在消除個股風險的同時,也消除了未來變化的持續性。價格報酬對凈資產報酬的反映不足是投資者基于守舊心理對市場過度變化進行動態調整結果,也可以說是投資者相對弱化基金凈資產盈利沖擊的結果。

        牛方磊(2005)運用ARCH模型族對上證基金指數進行實證分析。發現上證基金指數收益率表現出非正態性和條件異方差的特征。GARCH(1,1)模型對上證基金指數的波動具有很好的擬合效果。該文的分析流于簡單的模型應用,分析上稍顯淡薄。郭曉亭(2006)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市場波動的聚集性進行檢驗,分別運用EGARCH和TGARCH模型證明了中國基金市場波動具有聚集性和杠桿效應特征。同時發現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市場與股票市場一樣沒有明顯的風險溢價效應。周澤炯,史本山(2006)運用GARCH(1,1)模型和條件方差方程中含有虛擬變量的GARCH(1,1)模型,對我國開放式基金收益及收益的波動性的周內效應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研究期間內樣本基金收益及收益的波動性在周三這一天顯著不同于其他交易日,說明存在周內效應,即存在“周三效應”的周日歷效應。

        結論與趨勢

        綜上所述,國內外研究人員已經開始關注基金波動對市場的影響,但研究的方法、范圍和深度尚存在明顯的局限,亟待拓展和深化:

        首先,在研究方法上,絕大多數已有文獻都是利用簡單的OLS線性回歸分析或時間序列模型對基金指數的波動進行實證研究,主要利用單變量GARCH族模型及其變形以及時間序列的協整方法來進行實證分析,缺乏利用多元計量工具和高級模型對基金個體展開的綜合研究。這可能與能夠提供此類分析的計量和統計軟件包較少,定量分析方法和操作本身較難掌握有關。

        其次,現有研究普遍停留在分析基金指數和市場指數關系的層面上,遺漏了大量的微觀市場信息,缺乏對基金波動原因的深層次探討,更沒有突出基金波動對投資者的影響,缺乏對市場參與主體行為的考慮。缺乏數據可得性和缺少含有豐富經濟學意義的分析工具可能是造成這一局面的主因。

        現有文獻主要針對基金市場整體和股市整體進行研究,沒有將基金市場波動和單個基金的波動有機聯系起來,必然導致研究結論不夠深入,缺乏微觀基礎。可以預見,對單個基金波動的探討不久即將在學術界展開。對基金個體波動的深入分析與先前的基金市場宏觀研究相結合,很有可能對基金波動給出更為科學和合理的解讀。另一方面,隨著多元GARCH模型族及多元SV(隨機波動)模型族日臻成熟,工具軟件逐漸為人們所熟悉和掌握,相信不久的將來,隨著多元時間序列模型的不斷完善,利用多元分析工具綜合考察基金市場以及單個基金波動的實證研究很快就會面世。

        參考文獻:

        1.JeffreyPontiff,1997,“ExcessVolatilityandClosed-EndFunds”[J],Th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87

        第7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我國基金業的發展現狀

        到1998年初,全國共有各種基金近百家,總資產100億元左右。1997年底我國出臺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這一法規的推出對促進我國基金業的發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3月23日,開元、金泰兩只基金公開發行上市,這次封閉式基金的發行標志著我國基金業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程。到2001年底,我國已有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34支,年末基金凈值為847億元。2001年9月,由華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國第一支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華安創新,2002年開放式基金在我國出現了超常規式的發展,規模迅速擴大。2004年6月1日備受關注的《證券投資基金法》終于正式實施,這無疑為我國基金業的進一步規范發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建立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必要性

        我國的資本市場是一個典型的新興市場,機構投資者在市場中所占比例偏低,實踐表明,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的代表具有專業理財優勢、理性投資行為和規模經濟效應,對我國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還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降低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體系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督和制約,有利于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此外基金為社會保障體系的改革與完善提供了技術支持,成為各類養老金參與資本市場的重要渠道和理想的投資工具。

        隨著我國基金規模和種類的不斷擴大,對基金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價成為基金業發展中的關鍵環節:首先,通過分析基金的風險和收益,獲得有關基金投資操作的準確信息,避免投資者盲目投資而遭受損失,也有利于提升基金行業的公信力,增強基金投資者的信心;其次,通過完整的評價指標體系可以定量評價基金經理的業績水平,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據此分析投資結果是否達到或超過了投資目標,總結基金管理成功的經驗,從而促進基金管理公司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最后,建立基金評價體系還可以為監管部門的監管提供科學、合理、有效的監管依據,將《基金法》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宗旨落到實處。

        總之,基金評價體系的建立,對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完善金融體系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改革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促進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競爭以及保證監管部門的有效監管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業界一再呼吁盡快建立一套適合中國國情的基金評價體系。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

        投資基金是一種將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的資金匯集起來,由專業的金融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和操作,所得收益按出資比例由投資者分享的一種投資工具。根據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理論,投資者的證券選擇應該實現兩個相互制約的目標即收益與風險之間的均衡。馬科維茨(markowitz)1952年創造性地提出用數學期望來度量預期收益,用方差度量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即風險,從而建立了現代證券組合管理的主流理論——期望方差模型。進一步的,夏普(sharper)研究了單個證券的價格決定因素后,提出用β系數衡量單個證券的系統風險,即其價格波動相對于市場有效組合價格波動的敏感程度,這就是著名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進而得出單個證券的期望收益率E(r)與β之間的線性關系即證券市場線(SML),用公式表示為E(r)=rf+β(rm-rf)。

        單只基金相關財務指標的計算方法及解釋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總資產-基金總負債

        基金單位凈值=—————————,

        基金單位總額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一個基金單位所代表的凈資產值,基金單位凈值一般應該大于1,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基金單位凈值越大越好,當基金單位凈值小于1時,對于開放式基金而言管理人就會面臨被贖回的壓力,此時通常通過調整基金資產組合中所包含的資產類別來改善基金單位凈值,如果遇到熊市,基金管理人可能寧愿出售基金資產變現,從而保證基金單位凈值不至于太低這就是基金管理中“現金為王”的法則。

        凈值增長率。

        期末凈值-期初凈值

        凈值增長率=————————,

        期初凈值

        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基金凈值上升或下降的程度,持有期基金凈值變動數包括本期基金凈收益、期末投資未實現利得的變動數、本期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產生的凈值變動數,開放式基金還包括本期因基金單位的申購或贖回而產生的基金凈值變動數。一般而言,凈值增長率的高低與基金資產組合的風格有關,按照證券市場收益風險均衡原則,凈值增長率越高,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高,凈值增長率越低,表明其承擔的市場風險越低。

        基金收益率(rp)。

        基金收益率=凈值增長率+分紅收益率,該指標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內實際收益率,持有人通常會將其與某一參照收益率作比較,由于不同的基金品種所承擔的市場風險水平不同,所以在選擇參照收益率時一定要注意其風險特征,我們將用作某一基金或某一類基金比較基礎的收益率叫做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用rm表示。

        基金總風險(δ)。

        基金總風險通常用一段時期內收益率標準差來表示,它反映基金在該時間段內的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包括非系統風險和系統風險。

        基金系統風險(β)。

        基金系統風險是指通過基金資產組合將非系統風險最大限度抵消之后剩下的系統風險程度,也表示基金收益率的整體波動程度中與市場基準組合收益率協同變化的風險程度,如果將市場系統風險看作1,β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基金系統風險是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直接指標。

        基金超額收益率(rp-rf)。

        基金超額收益(rp-rf),其中rf表示無風險收益率,對于理性投資者而言,無風險收益率應該是基金收益率的最低要求,所以我們將超過無風險收益率的部分叫做超額收益。超額收益通常是指由于基金經理的選股能力、構造投資組合的能力以及市場時機把握能力所帶來的。由于從整體上而言,我國基金沒有顯著的時機把握能力,所以以下分析都是基于CAPM的單因素模型只考慮基金的非系統性風險分散能力。

        基金風險調整收益率反映基金所承擔的單位風險能夠創造的超額收益水平,由于基金風險調整收益剔除了風險程度大小對超額收益水平的影響,所以便于不同基金之間的業績比較,常用的風險調整收益指標有以下三個:

        詹森指數=rp-rf-β(rm-rf)

        用特雷諾指數和夏普指數都能比較不同基金的投資表現并對其進行排序,指數值越高表明基金的業績越好,但他們無法告訴我們基金表現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究竟是多少,而詹森指數作為絕對績效指標,表示基金的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與相同風險水平下市場投資組合超額收益率之間的差額。所以依據詹森指數我們不僅可以對不同的基金進行排序比較,還可以知道某只基金優于市場基準組合的程度。

        我國基金評價指標體系的構造

        反映基金財務狀況的基本指標:基金單位凈值、凈值增長率、基金收益率、基金超額收益率、市場基準收益率、市場基準組合超額收益率

        反映基金投資風格的基本指標:基金總風險、基金系統風險

        用于不同風格基金業績比較的基本指標:夏普指數、特雷諾指數、詹森指數

        關于基金投資風格和市場基準組合選擇的說明

        基金的投資風格反映了基金的風險特征,近年來,新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資方式和投資策略的運作方面,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市場的發展變化不斷進行必要的演變和轉換,所以在對基金投資風格進行描述時,一定要適時地關注其最近的投資組合公告,從而準確地了解其風險特征。

        此外,目前我國滬深兩個交易所有各自的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和分類指數,而且兩個交易所指數的編制方法不同,但基金的投資組合并不限于單個市場,因此對基金收益的評價缺少統一、客觀的基準。長期以來,人們總是習慣于將大盤綜合指數收益率作為衡量市場平均收益率的市場基準。但由于我國證券市場是配合國有企業改革的主戰場,每年均有大量的新股發行上市,隨著新股大規模、高速度擴容,兩市的綜合指數尤其是上證綜指的上漲中新股的增量貢獻程度較大,導致其作為衡量市場平均收益率的基準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

        第8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關鍵詞:證券投資保護基金中小投資者證券監管

        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上帝”,保護投資者就是保護證券市場。作為證券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建設,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一方面通過簡捷的渠道快速地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予以保護;另一方面又利于促進證券公司破產清算機制的形成,建立證券公司風險防范和處置的長效機制。

        一、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背景

        隨著市場的結構性調整和股權分置改革,我國證券公司存在的問題充分暴露,風險集中爆發,狀況十分嚴峻。2004年新出現的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新增挪用客戶證券、新增個人債務等違法違規問題,更加侵害了投資者的利益,損害了證券公司的行業形象。

        作為綜合治理證券公司的配套措施之一,國家啟動了設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工作。2005年8月31日,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登記成立,注冊資本為63億元。此舉標志著對于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工作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不僅能夠真正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更有助于提升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但從目前的實踐看,我國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還有很多不足尚需完善和細化。

        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存在的問題

        保護基金公司的成立,解決了如何形成券商有效退出機制的問題,對投資者的利益起到了保護作用。但在現實運作中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也不斷遭遇到源于制度設計缺陷的法律風險,而要化解這些風險就必須進一步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

        (一)管理主體的定位問題。

        根據上面分析,目前對我國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是多頭監管,證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都有監管權,基金的運作要受到三方的制約。此種管理方式是否合適一直存在爭議。從國外實踐看,基金的管理主體方面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主張采用美國模式,設立獨立的管制機構,其運作以公司形式;第二種觀點主張設立一個中立的第三方評審機構來負責運作管理這筆資金,而不是由政府或者任何機構來管理;第三種觀點主張采用香港模式由證監會實行單一監管。筆者認為前兩種觀點都值得商榷。首先,美國模式不適合我國。在美國的政府架構里有許多獨立管制機構,規范獨立管制機構的制度已經非常成熟,SIPC雖然依照法律不屬于政府機構,但法律賦予它的職權保證了它的獨立管制機構地位。按照我國現有的法律制度,我國不可能有類似美國獨立管制機構的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按照《辦法》第21、22、23、24條的規定,基金公司實際上是一個由多個政府機構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而且我國的《公司法》里沒有規定非營利性的公司。其次,設立中立的第三方評審機構的模式也不可行。這種觀點是對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和證券監管機構喪失了信心而提出的一個方案。該方案從理論上具有誘惑性,但并不具有操作性。中立的第三方評審機構由誰來負責設立?現實的選擇只有三種:要么由私機構來設立,要么由公機構來設立,或公、私機構一起設立,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不可能既不涉及證券公司又不涉及證券監管機構的。如果是私立機構設立,不管是由交易所發起設立,還是由證券業協會發起設立,或者由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聯合發起設立,都離不開證券公司。如果是公立機構設立,不可能離開證券監管機構。

        因此筆者認為可借鑒香港模式,由證監會直接承擔管理職能,具體操作時證監會可將管理職能委托給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來進行管理。理由如下:首先,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證券市場(特別是在交易所市場)的監管權力集中在證監會,由證監會實行一元化的監管。其次,由證監會承擔管理職能,可以減少協調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另外,可以取消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避免出現國家直接救助的道德風險。按照香港模式,在基金公司出現資金困難時,證監會在獲得財政部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以為了賠償基金的目的,通過提供擔保,向合格的金融機構借款解決問題。

        (二)基金來源問題。

        根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經營管理、運作水平較差、風險較高的證券公司,應當按較高比例繳納基金。各證券公司的具體繳納比例由基金公司根據證券公司風險狀況確定后,報證監會批準,并按年進行調整。證券公司繳納的基金在其營業成本中列支;”除了財政部的專戶存款及人民銀行的專項再貸款,主要是證券公司繳納的基金。但是目前證券公司每年要上繳的費用很多,在當下行業性經營波動大及未來失去行業壟斷的競爭態勢下,再要求其支付額外的現金,更加重了券商的負擔。盡管規定“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可通過發行債券等方式獲得特別融資”。但是所要求的必要條件,其具體的情形尚無明確規定,在執行時可能會遇到困難;再者,該特別融資究竟是在證券公司面臨困境時采取的救急措施,還是基于公司發展成熟因而進一步放寬限制,從而拓寬保護基金來源所規定的開放式條款也不明朗,需要在以后的實踐中逐漸確立其立法趨向。

        是否交得起錢,只是問題的一方面。而即使一些交得起錢的券商,也態度暖昧。有券商認為,自己經營狀況良好,并無破產倒閉之虞,并無義務為其他券商的破產“埋單”,他們沒有或者不愿認識這一機制長遠、整體的意義。意見不統一,這是集體行動固有的成本。另有些券商則認為,自己平時繳費已經足夠多,管理層應當能夠從中分出一塊來作投資者保護基金之用,的確,券商繳費并不算少。據資料顯示,歷年來交易所提取的風險基金已達46億元之巨。在這種情況下,有券商人士認為,強制券商再交風險基金,不僅浪費了資金成本,并且加大了券商負擔。姐果交易所與登記結算公司沒有動用過這兩筆盤子不小的基金,而且所有基金都有化解市場風險的作用,能否首先考慮動用現有基金用于保護投資者,等累積資金用完后,再考慮向券商收費。所以關于基金募集的長遠發展還是需要深入考慮的。

        (三)基金功能問題。

        經過一年的運行,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已開始進入到實質性操作階段。但是當前該基金的主要功能還只局限于對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導致的投資者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其功能定位還比較單一狹窄。如果稱其為客戶保證金的風險補償基金恐怕更為貼近些。而證券市場中侵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多種多樣,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只是其中的一種重大違法現象而已。而目前國內股市的股東訴訟機制還很不完善,投資者通過對上市公司的集體或個別訴訟而獲得最終實際賠償的數量極少,由于問題公司的資產一般普遍處于全面被凍結的狀態,即便訴訟獲勝后投資者也很難得到現金賠償。這就客觀造成上市公司如果欺詐投資者,投資者被騙也白騙的無奈與無助。而如果保護基金能將上市公司各種欺詐股東行為納入實際補償范圍,則能解決非投資者意志所能改變的非正常的市場因素所帶來的諸多問題。

        此外,透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運作模式,可以看出,高危證券公司仍然是由別人來買單,只不過是由原來的央行變成了現在的基金而已。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該基金也是在“保護”那些高危券商。投資者的權益是得到保護了,但恐怕無法避免其中所存在的道德風險,而這一點才是應該值得我們警惕的。否則,一旦券商沖破了道德的牢籠,其風險將會產生放大效應,以該基金現在這樣的規模,同樣也會有不堪承受之重。

        三、完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的建議

        (一)加強相關的制度建設。

        一方面,券商本身要加強內部治理、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另一方面應當進一步完善《證券法》、《刑法》等現有規定,繼續對違規者進行打擊和嚴懲。否則,違規成本低這個幽靈還會攪得市場不得安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會成為高危券商的“保護”基金。證監會及其他監管部門應當盡快出臺針對《辦法》的具體操作規章、執行規定及其他指導性文件,建立起完整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法律體系。

        (二)擴大基金的補償范圍。

        如果把一些市場構成主體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都納入到補償范圍,那么在某種程度上將形成一種倒逼機制,即查處監督各構成主體損害投資者利益行為的力度及效果將不斷升級。風險補償基金涵蓋的范圍越全面,其征收的渠道也必將更細化。從造成投資者損失最大的綜合因素考慮,上市公司及其內部控制者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數量占據主導地位,在誠信機制靠市場呼吁的自身力量完全不起作用的時候,用經濟手段來加以防范雖屬下策,但可能實際效果是最有效的。

        (三)多途徑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第9篇:證券投資金論文范文

        關鍵詞:行為金融學;有限套利;羊群行為

        行為金融學(BehavioralFinance)是金融學的最新研究前沿,它突破了傳統金融學“理性人”、完全套利和EMH的假設,從投資者的實際決策心理出發,重新審視主宰金融市場的人的因素對市場的影響,使研究更接近實際。該理論在上世紀80至90年代得到迅速的發展。行為金融學家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Kahneman獲得2002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從而使得這一理論受到全球金融界的關注。

        國外行為金融學的發展,引起我國學者的高度重視,1999年北京大學劉力教授在《經濟科學》第三期發表的《行為金融理論對效率市場假說的挑戰》一文,是我國最早系統介紹行為金融理論的文章。2002年行為金融學被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肯定后,國內掀起了行為金融學介紹和研究的熱潮。2003年11月29日,在南京大學舉辦了全國首次行為金融學與資本市場學術研討會,將國內行為金融學的研究推向了。

        1對投資者的心理研究

        金曉斌、唐利民(2000)統計分析顯示,在影響股市異常波動的因素中政策性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影響遠大于市場因素、擴容因素、消息因素和其他因素。孫培源、施東暉(2002)通過對1992-2002年初上海股市52次異常波動的分析表明,由政策性因素引起的異常波動達30次之多,而且當月出臺的政策對該月的股價波動具有顯著的影響,直接影響投資者入市的意愿和交投的活躍程度,中國個體證券投資者存在政策依賴性偏差。利好政策的頒布導致在相當長的交易周期內投資者交易頻率明顯上升,加劇了投資者的過度自信傾向,而利空政策出臺卻導致在較長的交易周期內投資者的交易頻率大幅度下降,表現出較強的過度恐懼心理。這種強烈的“政策依賴”傾向是中國證券市場有中國特色的一種現象。張華慶(2003)認為中國證券投資者的行為有明顯的過度反應的傾向,而深層次的根源是投資者的種種心理偏差,其結果將導致市場會對信息或政策的反應超過應有的幅度,加劇了市場的波動性,導致市場風險的放大。這些心理偏差包括過度自信、過度樂觀、賭博心理、暴富心理、從眾心理以及過度恐懼心理。

        2對投資者有限套利行為的研究

        現代金融理論普遍認為,當金融資產的價格存在誤定時,眾多的“理性套利者”就會在相應低估的資產上“做多”,而在高估的資產上“做空”,不但可以最終消除價格誤定,而且可以獲得無風險利潤,從而使市場保持有效性。應該說套利機制是金融市場的重要機制,套利行為的存在具有“價值發現”的功能,它推動著資產價格向基本價值的回歸。但是,中國的證券市場有以下特征:信息的獲得是有成本的;信息的傳遞存在時間與空間上的差異,交易者并不能同時獲取信息;交易者的行為是存在著差異的,并非都是理性的;交易者所持有的信息是不對稱的。因此,機構投資者憑借優勢,往往扮演著理性套利者的角色,而個人投資者卻因先天不足淪為噪聲交易者。張華慶(2003)認為,在中國證券市場中,當理性套利者進行套利時,不僅要面對基礎性因素變動的風險,還要面對噪聲交易者非理性預期變動的風險。在噪聲交易者的影響下,不但理性套利者的收益將受到影響,甚至會導致越來越多的基金經理放棄原來奉行的成長型或價值型投資理念,在某種程度上蛻化為“追逐熱點、短線運作”的投資方式。

        3對投資者羊群行為的研究

        “羊群行為”(HerdingBehavior)是信息連鎖反應導致的一種行為方式,當個體依據其它行為主體的行為而選擇采取類似的行為時就會產生“羊群行為”。換而言之,當“羊群行為”產生時,個體趨向于一致行動,即所謂的“趕潮流(Bandwagon)”,這時個人往往放棄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信號而附和他人的行為,雖然他們所掌握的信息和信號,按理性分析可能顯示他們應采取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行為。宋軍、吳沖鋒(2001)使用個股收益率的分散度指標,使用市場公開的價格數據,對于我國證券市場的羊群行為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發現我國證券市場的羊群行為程度高于美國證券市場的羊群行為程度,在市場收益率極低時的羊群行為程度遠遠高于在市場收益率極高時的羊群行為程度,這個結果可以用期望理論中決策者對于損失、收益的不同態度來解釋。孫培源、施東暉(2002)根據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建立了較為靈敏的檢驗羊群行為的回歸模型,并據此對我國股市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表明:在政策干預頻繁和信息不對稱的嚴重的市場環境下,我國股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為,并導致系統風險在總風險中占有較大比例。從投資運作層面來看,羊群行為將削弱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效果,特別是在市場發生大幅度漲跌時,通過多元化投資分散風險的效果將極為有限。就政策層面而言,羊群行為意味著投資者的買賣決策并非基于理性的決策過程,因此股價極有可能偏離其均衡價值,從而破壞了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和資源配置功能。常志平(2002)采用橫截面收益絕對差(CrossSectionalAbsoluteDeviationofReturns,CSAD)方法,對我國股票市場是否存在“羊群行為”進行了實證檢驗。結果發現:在上漲行情中,我國深圳證券市場與上海證券市場均不存在“羊群行為”;但在下跌行情中,深圳證券市場與上海證券市場均存在“羊群行為”。并且深圳證券市場比上海證券市場具有更多的“羊群行為”。張華慶(2003)指出“羊群行為”對中國證券價格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由于“羊群行為”者往往拋棄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隨別人,這會導致市場信息傳遞鏈的中斷;如果“羊群行為”超過某一限度,將誘發另一個重要的市場現象——過度反應的出現,使中國證券市場的穩定性下降;所有“羊群行為”的發生基礎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場的信息狀態發生變化,如新信息的到來,“羊群行為”就會瓦解,這意味著“羊群行為”具有不穩定性和脆弱性4行為金融學在我國的應用性研究展望

        4.1對實證研究結果的應用

        從以上可以看出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存在一定的非理性,而且市場也不是完全有效的。如何克服這些非理性,使投資者能在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場生存,是市場參與者最想解決的問題之一。

        4.2對參與者的心理學實證研究

        從以上可以看出針對市場參與者的心理學實證研究,一般還是基于行為金融學的舊有框架中的心理學理論,今后的研究應該更多地結合中國文化、國情或者利用更多心理學的最新研究成果,只有這樣的研究才更適合中國的現實。

        4.3在金融產品的設計和銷售上的應用研究

        隨著我國的金融改革進一步深入,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金融產品。金融產品的開發和銷售變得也越來越重要。其實,人們對于經濟學和心理學相結合的研究最早就是從消費者心理學開始的,隸屬于市場營銷學中的消費者行為學是一門理論系統完整的科學。其中對消費者的調查、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借鑒與行為金融學的實證方法相結合用以來研究金融產品的購買者的行為,根據投資者的不同偏好來設計金融產品,制定營銷戰略,從而為金融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打出一片新天地。

        參考文獻

        [1]金曉斌,唐利民.政策與股票投資者博弈分析[J].海通證券研究報告,2000.

        [2]宋軍,吳沖鋒.基于分散度的金融市場的羊群行為研究[J].經濟研究,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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